法院扣划金额能否大于冻结金额

2024-05-16 06:35

1. 法院扣划金额能否大于冻结金额

冻结存款是保全、执行采取的强制措施,在法院执行阶段,如被执行人不自觉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直接扣划、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存款、动产、不动产,直到履行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止。所以扣划金额完全可以大于冻结金额。但冻结金额不能大于被执行人的义务范围。

法院扣划金额能否大于冻结金额

2. 人民法院不得冻结扣划的资金类型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3. 法院冻结为什么不直接划扣

法律分析:法院在执行期间不会划扣银行卡的钱,只会冻结 案件结束如果被执行人已经支付完 结案机会解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法院冻结为什么不直接划扣

4. 司法扣划只能由冻结法院

司法扣划只能由冻结法院。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司法扣划余额冻结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处理诉讼保全或者是强制执行法院判决时,对被申请的执行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进行冻结处理,并依法扣除,划入申请执行人的所属账户中。在司法执行过程中,扣留和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资产,是一种常见的执行措施。



银行存款的冻结范围: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资产的范围是不能够超过被申请执行人应该履行的义务范围的。如果被申请执行人只有一个银行账户,余额如果不足履行义务的,则应该全部进行冻结。
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有多个银行账户,应该按照余额的多少,从多至少进行冻结处理。如果总余额仍然不足履行义务,仍然需要全部冻结。如果总余额多于应履行的义务,则以诉讼标的为准,剩余存款会通知被申请人允许进行交易。

5. 司法扣划只能由冻结法院

司法扣划只能由冻结法院。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司法扣划余额冻结指的是人民法院在处理诉讼保全或者是强制执行法院判决时,对被申请的执行人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存款余额进行冻结处理,并依法扣除,划入申请执行人的所属账户中。在司法执行过程中,扣留和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资产,是一种常见的执行措施。



银行存款的冻结范围:
人民法院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银行资产的范围是不能够超过被申请执行人应该履行的义务范围的。如果被申请执行人只有一个银行账户,余额如果不足履行义务的,则应该全部进行冻结。
如果被申请执行人有多个银行账户,应该按照余额的多少,从多至少进行冻结处理。如果总余额仍然不足履行义务,仍然需要全部冻结。如果总余额多于应履行的义务,则以诉讼标的为准,剩余存款会通知被申请人允许进行交易。

司法扣划只能由冻结法院

6. 法院冻结划扣是什么意思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划拨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划入申请执行人的账户内的执行措施。划拨存款可以在冻结的基础上进行,也可以不经冻结而直接划拨。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查封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对被申请执行人的有关财产贴上封条,就地封存,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的执行措施。拍卖是人民法院以公开的形式、竞争的方式,按最高的价格当场成交,出售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变卖是指强制出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以所得价款清偿债务的措施。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在执行过程中,还会出现被申请执行人不仅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且还将财产转移起来,拒不向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真实的财产状况。针对这些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搜查财产。在搜查中,如发现有应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查封、扣押。如果来不及制作查封、扣押裁定的,可先行查封、扣押,然后在48小时内补办。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一方当事人交付财物或者票证的,执行人员应在做好被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的基础上,传唤双方当事人到庭或到指定场所,由被申请执行人将法律文书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应当直接交付申请执行人签收。被申请执行人不愿当面交付的,也可以将应付的财物或票证先交给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转交。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是指人民法院执行机构强制搬迁被申请执行人在房屋内或特定土地上的财物,腾出房屋或土地,交给申请执行人的一种执行措施。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被申请执行人的义务是交付金钱,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交付金钱的同时,对他拖延履行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要在原有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从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交付日届满的次日起计算,直至其履行义务之日止。另一种情况是指被申请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非金钱给付义务的,因为拖延履行已给申请执行人造成损失,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金的数额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另行决定。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有关财产权证照”是指房产证、土地证、山林所有权证、专利和商标证书、车辆执照等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财产权凭证。在执行过程中,有些财产被执行后改变了权利人,只有办理了财产权证的转移手续才算彻底完成执行任务。人民法院的执行人员在办理这些证照转移手续时,需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说明具体要求,通知有关单位协助办理,有关单位有协助办理的义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一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第三十三条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7. 法院不能冻结的款项有哪些

1、因存款或者账户的特殊性质不得冻结扣划的;
2、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
3、社会保险基金不得冻结、扣划;
4、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不得冻结、扣划;
5、国库库款不得冻结、扣划;
6、因资金的专属性而一般不得冻结扣划;
7、工会经费集中户不得因企业欠债冻结扣划;
8、信托财产非因法定原因不得冻结、扣划;
9、旅行社质量保证金非特定原因不得扣划;
10、证券投资基金财产非因自身债务不得冻结、扣划;
11、信用证开证保证金可冻结不得扣划;
12、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可以冻结不得扣划;
13、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备付金不得冻结扣划;
14、信用卡账户不宜冻结、扣划;
15、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企业的存款不得冻结、扣划。
一、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二、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可以不用通知吗
1、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2、执行庭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法院的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是合法的。一般会事后通知,但也有没有尽到通知义务的情况存在。如果没有通知确实造成了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如果没有造成损失,可以向法院提供相应的担保来解除冻结措施。
3、根据相关规定: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所以向法院提交解除诉讼保全申请,并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不能冻结的款项有哪些

8. 法院划扣和冻结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划扣表示你的钱已经被法院划走了,不在你的名下了,而冻结只是让你的卡不能支付而已,钱还在你的卡里,但是你用不了。司法划扣如何处理: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如果需扣划的,应该由法院法官持工作证、执行公务证、扣划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到该账户的开户行办理存款扣划手续。
开户银行必须按法院的要求办理扣划,如果拒 不协助的,可由法院进行民事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摘要】
法院划扣和冻结有什么区别【提问】
你好【回答】
你好【提问】
法律分析:划扣表示你的钱已经被法院划走了,不在你的名下了,而冻结只是让你的卡不能支付而已,钱还在你的卡里,但是你用不了。司法划扣如何处理: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如果需扣划的,应该由法院法官持工作证、执行公务证、扣划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到该账户的开户行办理存款扣划手续。
开户银行必须按法院的要求办理扣划,如果拒 不协助的,可由法院进行民事制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回答】
区别关键点在于钱还在不在你卡里【回答】
他昨天就给冻结了,我看我们得划扣了东西,和华库有什么区别呀我是扣的零钱,零钱里边儿微信零钱里头没有了,现在没有了和我姐夫那个150,呃,那个3000三千七百来块钱儿,说给华华走了先给我解封了150【提问】
是替人担保【提问】
解封了150,3700,三千六百多块钱儿,呃,说给划走了,我看看1 1一一一一【提问】
担保人不履行担保责任的后果为会被债权人起诉,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甚至会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申请强制执行了仍不履行责任的,则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日常消费。【回答】
您这是担保责任被执行了【回答】
感谢您的咨询【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