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购回交易中出现违约该如何处理?

2024-05-06 14:27

1. 约定购回交易中出现违约该如何处理?

约定购回交易中出现违约,因客户原因导致的按客户违约处理;因证券公司原因导致的,按证券公司违约处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上证会字〔2012〕252号
第二节 违约处置
第四十八条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署《交易协议书》后,因客户原因导致初始交易的证券、资金划付无法完成的,按客户违约处理;因证券公司原因导致初始交易的证券、资金划付无法完成的,按证券公司违约处理。
到期购回、提前购回或延期购回时,因客户原因导致购回交易或证券、资金划付无法完成的,按客户违约处理;因证券公司原因导致购回交易或证券、资金划付无法完成的,按证券公司违约处理。
发生上述违约情形的,违约方按《客户协议》和《交易协议书》承担违约责任。
扩展资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 上证会字〔2012〕252号
第十一条     证券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交所可以终止其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
(一)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本办法及其他交易、登记结算业务规则的规定;
(二)一年内多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违约处置;
(三)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
(四)出现对客户的严重违约情形;
(五)上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因证券公司原因导致购回交易或证券、资金划付无法完成的,应当于次一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与客户协商延期购回。证券公司无法延期购回或客户不同意延期购回的,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证券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申报终止购回;
(二)证券公司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与其按照《客户协议》的约定处理;
(三)违约处置完成后,证券公司应当将违约处置结果向上交所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约定购回交易中出现违约该如何处理?

2. 约定购回的参与条件?

您好,个人投资者申请参与约定购回业务条件要求有:

1、 
申请约定购回业务的自然人年龄应在18周岁(含)-70周岁(含)之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在我司开立A 
股普通证券账户,且账户状态正常;
3、 风险承受能力等级评定为积极型或进取型,且约定购回信用评级60 
分(含)以上的客户;
4、 
普通账户是规范的合格第三方存管账户,并且申请人的账户未被公司零售业务管理总部、合规与法律事务部等怀疑具有洗钱性质的资金划转行为; 
5、 不属于“特别保护型”的投资者;
6、 
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3. 什么是约定回购交易?能不能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约定回购交易就是交易双方在达成交易的时候约定在将来的某一时点以约定的价格进行一次与现交易方向相反的交易。

例:A从B哪里购买了价格为100的国债X,并约定1年后B以105的价格将国债X从A那里买回来。这个就是约定回购交易

什么是约定回购交易?能不能举个例子说明一下。

4. 什么是约定式回购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客户以约定价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标的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客户按照另一约定价格从证券公司购回标的证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所产生的相关权益于权益登记日划转给客户的交易行为。约定式回购是客户以自由证券为抵押的一种融资行为,融入资金可以进行证券交易,经营生产等多种用途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客户经理 洪经理(员工工号009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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