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在香港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资料吗?

2024-05-17 10:58

1. 我想在香港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资料吗?

在香港成立基金会,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香港基金会的名称。
申请人可递交中文或英文名称,或中英兼备。可先递交名称,如有意使用的名称属此类别,社团事务处将联络申请人。如果香港基金会名称包含英文字母缩写或中英文以外之语言,需要在申请文件上行特别注明。
2、豁免注册。
如果该香港基金会纯粹为、慈善、社交、康乐等联会或其他组织而成立,那么,该香港基金会可申请豁免注册。但需注册的香港基金会。及获豁免注册的香港基金会干事,职责并没有任何分别。
3、香港基金会的宗旨,递交文件
申请人应尽量详细说明香港基金会的宗旨,以便香港政府部门进行判别。申请人可列出香港基金会已举办的活动或计划举办的活动。
申请人须递交以成立香港基金会的规章/ 组织章程/会议记记录如有),或递交用以显示香港基金会宗旨或目的的文件。
4、香港基金会的主要业务地点
申请人须递交公用事业的账单(水费、电费或煤气费)、银行月结单或香港特区政府任何部门的信件, 以证明香港基金会的地址。
如果香港基金会使用的地址属于另一团体(例如公司),或使用的住所并非属于任何一位职员的物业,则申请人必须提供处所业主的同意书。申请人不得以邮箱作为该香港基金会的业务地点,但可用作该香港基金会的通讯地址。
5、申请注册香港基金会需要三名干事的资料。
该香港基金会的负责人须为其中一名注册干事。余下两名可为社团的副主席、司库、秘书,或获香港基金会委任负责处理基金会银行账户的人。申请人必须提供干事的资料,并由该干事签名。递交申请表时,需要干事的香港身分证副本或其他有效的身分证明文件副本(如干事并非身分证持有人),一并交到社团事务处。
如果外国组织其中一名干事或成员在港居住或工作,而且在港有维持或使用办事处、业务地点或集会地点,则可申请注册。
关于香港成立基金会事宜,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

我想在香港成立基金会,需要什么资料吗?

2. 在香港成立一家基金会需要什么资料吗?

香港对于在香港本地注册公司的名称没有太多限制,这一点已获得广泛认知。其实香港对于注册公司的性质也十分友好,如在国内很难注册通过的基金会,在香港却很容易办理。在香港法例中,基金会视作“社团”。
注册香港慈善基金会的所需资料如下:
(a) 该香港基金会的名称;  
(b) 该香港基金会的宗旨;
(c) 该香港基金会的干事的资料;
(d) 该香港基金会主要业务地点的地址,以及该香港基金会拥有或占用的每个处所的地址。
关于香港成立基金会事宜,欢迎随时与我们交流。

3. 如何成立基金会


如何成立基金会

4. 如何成立基金会?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5. 如何成立基金会?


如何成立基金会?

6. 如何成立基金会?

现在很多人都开始购买基金了,因为现在有“炒股不如买基金”的一说,不少人也是热衷于基金的购买,更有甚者想要自己成立一家基金会,但是却不知道从何入手。下面小编就给大家来点硬货,从实际操作上给大家介绍一些有用的内容吧。
 
如何成立基金会,这个过程需要与当地民政局有频繁的沟通,包括业务范围,出资人,法人,秘书长,理事会治理等。一般需要两三个月,可行性报告通过后,需要验资,起始资金注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之后,需要召开第一次理事会,通过章程等决议,最后就是审批了,通过后领取登记证书。
 
1. 注册公募基金会比较困难,政府资源、背景和公信力这样的软实力比实际规定的条条框框更重要。在民政部注册全国性的基金会更是如此。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相对容易,尤其是去年以来很多城市都开始实行直接登记制度。
 
2. 业务范围和周期:以北京为例,从2013年4月1日起,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全面实行直接登记。周期一般至少半年。
 
3. 具体步骤:首先提出申请,可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北京就有公开的电话,会给予解答),按照要求提交可行性报告(初审)。

7. 基金会怎么成立

一、基金会成立的条件有哪些1、基金会成立的条件如下:(1)想要建立的基金会有特定公益性特征;(2)国家性质的公募基金会建立要达到800万的原始标准,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建立要达到400万的原始标准;非公募基金会建要达到200万的原始标准,原始资金需到账资金;(3)基金会名称和章程要规范,职工有能力组织各项活动;(4)基金会有固定地点,同时基金会管理人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条基金会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一)全国性公募基金会;(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三)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四)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二、基金公司设立流程是怎样的1、核名称;选定名称后通过后打印《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全体股东亲笔签字;2、入资;到办理大厅的入资银行窗口直接入资,需身份证复印件;3、验资;交件;刻章;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5、办理税务登记证;6、银行开户;7、税务所报到;8、工商所报到。

基金会怎么成立

8. 基金会怎么成立

建立基金会需要遵循以下步骤:1、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2、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3、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4、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5、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6、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7、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8、进行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表述了基金会潜力的愿景。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9、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10、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11、建立会计体系。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12、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法律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第三十八 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第四十二条 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六)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于2005年12月27日第六次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2日起施行)第三条 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保证捐赠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第五条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30日内,信息公布义务人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和摘要。信息公布义务人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不得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