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2024-05-18 01:30

1. 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有以下法律风险:
1、转让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
2、转让股权存在权利负担;
3、股权转让后,公司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4、其他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2.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1、应注意公司章程有无特殊规定。
2、切勿忽略股权转让中的程序问题。
3、细心审查股权是否有瑕疵。
4、隐名股东转让有风险。
5、自然人股东已婚的须提供夫妻对方同意转让的书面协议。
一、股权转让应当遵循什么标准
股权转让遵循下列标准: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
二、股权赠与的特殊法律规定有哪些
股权赠与所需材料如下:
1、股权标的公司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公司最新工商电脑咨询单。
2、甲方或乙方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甲方或乙方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公司最新工商电脑咨询单、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工商局出具的要求办理公证的文件。
股权赠与的特殊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是否有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什么
股权转让是否有时间限制主要取决于公司章程中是否对转让达成了特殊协议。如果没有协议,可以随时转让。根据我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就其股权转让征得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半数以上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包括什么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包括:
一、主体不合格的法律风险:对股权转让主体的有关规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和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
二、股权缺陷的法律风险:股东未出资;股东出资不足;股东抽逃出资;股权设定相关担保;股权由股东与第三人共权采取司法强制措施。这些缺陷会影响转让股权的质量和价值,进而影响受让人是否会继续转让股权;
三、股权变更的法律风险:记载在股东名单上的股东可以主张行使股东权利。也就是说,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不一定会导致受让人成为股东,即受让人在签订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后仍不能立即享有股东权利,而是在股东变更登记后开始享有股东权利。在实践中,部分转让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不配合受让人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损害受让人的相关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包括什么

4. 股权转让承担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有下列法律风险:
1、既有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
2、隐性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3、隐瞒债务承担中的法律风险。
一、怎么防范民间借款风险
(一)借款用途的风险。为确保借贷用途的合法性,建议在借条中就借款的合法用途作明确写明,避免借款人或共同债务承担人事后以借款用于非法用途作责任推脱。
(二)债务人的身份风险。可以要求借款人出具书面借条,而且要借款人本人当面书写、签字、盖章并作核实身份,避免他人代写、冒用他人名义书写的情况发生。
(三)借款利息的风险。如果借条中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将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的利息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约定的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被法律所保护。
(四)借款履行的风险。为最大限度的减小债权人的风险,在作借款时最好让借款人提供人和物作担保。
(五)诉讼时效的风险。还款期限届满后,可委托律师签发催款的律师函,形成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证据,作重新计算两年诉讼时效,以确保不过诉讼时效失去法律保护。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有什么区别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承担的区别:
1、生效条件不同。债务承担时,债务人和债权人应当与第三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第三人代替履行的,第三人单方面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达成协议代替清偿债务,但不转让债务;
2、债务人和第三人在合同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如果债务全部转让,第三人将完全取代债务人的地位,但是,当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时,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债务人;
3、债务人和第三人承担不同的责任。在债务承担的情况下,第三人已经成为合同关系的当事人。债务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可以直接要求第三人履行义务,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5. 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公司负债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之间的劳资纠纷等。对于上述既有负债或潜在债务,股份出让方有的是知道的或应当知道的,有的是不知道或无法预计何时发生的。因此,处理原则和办法也是不同的。
(二)债务转让法律风险
1、既有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受让人需要全面了解既有债务的数额,是否设定了担保,利率以违约责任,债权人有无限制权利要求等,此类债务是否为不良债务等。对上述问题的考察,能使受让人在谈判中获得主动,并影响到交易的价格和受让后风险负担的大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隐性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无法预计的负债,如果在股权转让协议预定的期限内发生,并且发生实际权利人的追索,该类责任或风险首先应当由目标公司承担,由此引发的股份转让的风险负担应当由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因此,有关债务承担问题应列入风险负担条款予以约定。受让方所争取的是与出让方划清责任,要求在正式交割前的所有负债,不管是故意还是过失,均由出让方承担。但是要注意到,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再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
另一方面,这也涉及到债权人利益的保护问题。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应按照法定的通知时限要求通知有关的债权人,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3、隐瞒债务转让中的法律风险
对于出让方故意隐瞒真相,没有真实、全面、及时地向受让方批露既有负债或潜在负债的,属于违反信息批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出让方有关公司债务的陈述与保证义务。当发生债务追索时,将严重影响受让方的股份转让合同的利益和预期的收益。
一、股权转让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的要注意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三)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四)注意核查股权出让方是否具有主体资格,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拟受让的股权股份是否有作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注意验证股权出让方有无签署过含有禁止或限制拟出让股份转移条款的合同、协议等文件,股权出让方有无司法裁判或其他原因而限制本次拟出让股份转移的情况。

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6. 股权转让中,有哪些法律风险

在股权收购中应注意下列风险:风险一: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风险二: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风险三:主体资格瑕疵;风险四: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风险五:重大债权债务风险;风险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风险七: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风险;风险八:劳动用工风险;风险九:受让方控制力风险。
一、公司并购法律风险有什么
公司并购法律风险有:
1、报表风险,在M&A过程中,M&A双方首先要确定目标企业的M&A价格,主要依据是目标企业的年度报告、财务报表等。但目标企业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可能会故意隐瞒损失信息,夸大收益信息,不充分准确地披露许多影响价格的信息,这将直接影响M&A价格的合理性,使M&A企业面临潜在风险;
2、评估风险,对于并购,由于涉及到目标企业资产或负债的全部或部分转移,需要对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对标的物进行评估,但在评估实践中存在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外部因素的干扰;
3、合同风险,目标公司可能对相关合同管理不严格,或者由于卖方的主观原因,买方无法充分了解目标公司与他人签订合同的具体情况,这将直接影响买方在并购中的风险;
4、资产风险;
5、负债风险;
6、财务风险;
7、诉讼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7.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规避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对对方的主体资格进行调查以防范主体资格风险;查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以防范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要求其对债权债务做出书面承诺以防范债权债务风险等。
一、在电梯里被歹徒打伤物业方面该赔吗?
物业合同属于无名合同,对于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确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不过,即使双方合同暂无明确约定,但从物业服务合同性质本身来看,一些诸如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内容,也理应成为其义务的基本内容。
且业主缴纳了包括安全保障费用在内的物业费,这种服务是一种有偿行为。同时,物业公司应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提供防范服务。
但通常不可能要求其保证服务区内不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毕竟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更多的是一种注意、警戒、防范义务,它不能保证业主财产和人身权益不受损害,只能降低这种风险。
业主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第三人侵权行为是损害产生的根源,侵权人应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物业公司违约损害赔偿之债和侵权人侵权赔偿之债属于不真正连带债务,二者之间不存在内部分担关系,但侵权人为终局债务。
二、签订政府合同有什么原则
我国法律中规定,政府合同订立时应当遵循诚实、审慎、合法等原则。政府合同管理应遵循事前防范风险、事中控制风险、事后法律监督的原则。法律上指出,起草政府合同,承办单位应当对合同的技术、法律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风险评估,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论证。
三、企业债权债务清理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第一、债权债务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第二、各种拖欠的模式分析。
第三、针对拖欠形成的原因,应该采取一下措施纠正和预防。
第四、加强自身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第五、充分重视律师的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

8. 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的法律风险具体如下:1、转让股东没有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2、转让股权存在权利负担;3、股权转让后,公司未办理股权变更登记;4、其他法律风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