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那些啊?

2024-05-04 16:20

1.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那些啊?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出境定居;偿还房贷;家庭享受低保;失业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有那些啊?

2.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什么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有哪些?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只有符合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也就是说,公积金不能像储蓄一样随意支取。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西安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开发商是不得代收大修基金。	开发商的理由不合理,可以直接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无须开发商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有哪些?

4.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退休的,可以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多长时间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需要3到15日。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时间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
2、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
二、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有哪些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程序是什么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二、中介公积金提取会骗人吗
帮提取公积金的一般不可信,满足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情况包括: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公积金十年没交还能取吗
可以提取出来,但要符合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
一、孩子上大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孩子上大学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主要是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根据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交纳住房公积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视情况而定,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条件:1、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呢?

6.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什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新政策?作为一种住房保障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是实现利益的一种方式。在符合了公积金提取条件后,可以按照...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什么呢的知识,跟着网一起看看吧。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们应该对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这样才能在我们需要帮助的时候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来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将有律师给你提供专业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7.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哪些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因被所在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自动辞职或因单位改制、机构改革、破产而下岗、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出国或出境定居的、调离本行政区域的;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七)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交的资料职工在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内存储余额时,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共同资料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四份,并加盖预留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的财务印章;
2、支取人身份证。不同资料
1、购买住房时:购买商品房的,应提交购房合同或协议及首次付款的付款凭证。购买私房的,应提交经房屋产权交易机构核准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及付款凭证。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宜春市公有住房全部产权买卖审批表》及交款凭证。
2、建造住房时:自建私房的,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土地部门的批文;在农村建私房时,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建房的证明。
3、大修住房时,应提供规划、建设及其他有关部门批准的修房证明,在农村大修住房的,应提供当地乡(镇)、村级机构批准修房的证明。
4、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时:
(一)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的批文或证书。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医院证明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以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三)出国或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出境证明和户口迁出证明,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调动证明。
(四)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合同及银行出具的借款余额证明。
(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应提供死亡诊断证明或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和有处分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以上所指资料,均须出示合法的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哪些

8.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是什么

1、员工离休、退休,职工完全丧失现有劳动能力或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合作关系的,具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毕竟员工离休,退休,或者说完全丧失劳动的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
  
 2、公司员工在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范围内、家里经济状况不是很乐观的,享受城镇特困救助待遇的员工,具有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3、相关人员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同时需要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4、户口迁出本市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届时需要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和提取人的身份证。
  
 5、公司的员工已经死亡的,这一条和之前提到的员工离休或退休丧失劳动能力的意思是差不多的。
  
 6、员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刑期期满的时候已经达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法院的判决书。
  
 7、进城务工人员因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话,可以提取公积金,届时需要提供申请人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8、购买、建造、翻建或改造具有所有权的自住房。包括商品房(新房、二手房)、集资房、公有住房、旧房改造房、拆迁安置房等类型的自住房。
  
 虽然说只要满足了相关的条件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是购房者在提取住房公积金之前需要了解清楚,查清楚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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