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的股东加入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该怎么做分录?

2024-05-03 07:54

1. 请问:新的股东加入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该怎么做分录?

不大明白,是否是这种情况:公司原股东将货币资金分掉,然后以公司除货币资金外的剩余净资产加上新入股东投入的资金来算作是实收资本?? 有点乱,如果是这种情况需要: 1、如果未分配利润大于或等于货币资金,足以支付原股东的话,先做利润分配 借:未分配利润 金额 贷:利润分配-原股东 金额 借:利润分配-原股东 金额 贷:银行存款 现金 然后做增资处理,进入增加注册资本程序。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如果未分配利润小于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原股东的话,需要做减资,这个比较麻烦。 建议由新股东支付原股东货币,进行股权转让程序。投入资本大于支付元股东货币的部分可以计入资本公积,或者增加注册资本,这需要股东会来决策了。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请问:新的股东加入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该怎么做分录?

2. 请问:新的股东加入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该怎么做分录?

不大明白,是否是这种情况:公司原股东将货币资金分掉,然后以公司除货币资金外的剩余净资产加上新入股东投入的资金来算作是实收资本??
有点乱,如果是这种情况需要:
1、如果未分配利润大于或等于货币资金,足以支付原股东的话,先做利润分配
借:未分配利润
金额
贷:利润分配-原股东
金额
借:利润分配-原股东
金额
贷:银行存款
现金
然后做增资处理,进入增加注册资本程序。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如果未分配利润小于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原股东的话,需要做减资,这个比较麻烦。
建议由新股东支付原股东货币,进行股权转让程序。投入资本大于支付元股东货币的部分可以计入资本公积,或者增加注册资本,这需要股东会来决策了。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3. 请问:新的股东加入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该怎么做分录?

不大明白,是否是这种情况:公司原股东将
货币资金
分掉,然后以公司除货币资金外的剩余
净资产
加上新入
股东
投入的资金来算作是实收资本??
有点乱,如果是这种情况需要:
1、如果
未分配利润
大于或等于货币资金,足以支付原股东的话,先做
利润分配
借:未分配利润 
金额
 
贷:利润分配-原股东 
金额
借:利润分配-原股东 
金额
 
贷:银行存款
     
现金
然后做增资处理,进入增加
注册资本
程序
。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2、如果未分配利润小于货币资金,不足以支付原股东的话,需要做减资,这个比较麻烦。
建议由新股东支付原股东
货币
,进行
股权
转让程序。
投入资本
大于支付元股东货币的
部分
可以计入
资本公积
,或者增加注册资本,这需要股东会来决策了。
实质
重于
形式
原则

请问:新的股东加入公司,原有的固定资产该怎么做分录?

4. 关于公司新项目,新股东入股的股权分配问题

贵公司在初创期(创业初期)是4、3、3的股权结构(就是各占40%、30%、30%),你和A是投资方,股权比例相对较少,B不出钱但主管经营,核心力量在B方,占有较大股份,这是正确的,不过有隐患,等下讲。

现在有新项目,需要融资,就要涉及股权稀释了。需要你和AB三方协商,这个需要扩展的部分是从哪一方去稀释,整体上也有关联的。简单说,比如原来公司资产100万,有100万股,每股1块钱,你和A各占30%也就是各有30万股,B有40万股。现在需要融资,就是增资扩股,假设需要融资100万,那么再多发行100万股,这个时候公司的资产达到200万了,总共有200万股的股权,那么你和A的股权比例(持股比例)就变为:30万股/200万股=15%,B的持股比例为:40万股/200万股=20%,就是整体上都被稀释了,持股比例下降了。

和新项目沾不沾边?这要看新项目是否在原有的公司名下,如果原来的公司假设叫“得力”公司,这个新的项目归在“得力”公司名下,那么就像上面说的一样,你和AB三个原始股东的股权都被稀释。如果针对这个新项目成立另一家成为“未来”的子公司(注意不是分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样的,如果设立子公司,那么母公司享有子公司的股东权利),由其中一方来做股权稀释,比如说“个别员工和朋友”是你的员工和朋友,那么就从你的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部分来稀释出去,和AB无关,这时候是你掌控了这个新的项目。当然,新项目还是要依靠B来运营,那么还是规划于B的名下比较好,就是“未来”这个子公司由B掌控,B在母公司“得力”公司的持股比例仍然是40%,你和A在母公司的持股比例依然分别为30%,但是B在子公司“未来公司”的股权设置可另外全新配置。

最后来说一开始的4、3、3股权结构的弊端。法律规定:
1.持股大于1%的人,享有公司事情的投诉权利;
2.持股大于10%的人,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甚至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
3.持股大于三分之一,可享有重大决策否决权
4.持股大于二分之一,股权的转让需半数以上股东同意
5.持股大于三分之二,一手遮天!除了以上权利,还可修改公司章程!

在创业期,就是企业初创期,有决策的人持股建议不低于三分之二,现在你和A拥有30%,不超过三分之一(也就是低于33.3%),任何的决策都必须通过B来表决才可以,但是B的股权40%也很低,如果不成立子公司,大家的股权都被稀释,稀释到连持股比例低于三分之一的话,可能就被10%的持股比例的人绑架了!以后公司的大小事就不是由你们决定的了,持有10%股权的人一旦闹事,还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除非你股权众筹很多人,每个人投资比例不超过1%(因为超过1%的持股比例就可以针对公司发生的某件事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可能面临找不到那么多人来众筹的问题。如果一开始B拥有70%的股权,后面的不管有多少项目需要融资,由B来慢慢稀释股权就可以了,而且还不担心公司的控制权,你和A只是作为投资家,不参与运营,也不需要持股比例那么多,只要公司内部协商分红的机制就好了,比如股权低,但是年底分红多也可以,另外拟定分红协议就能够实现。现在三个人股东的股权比例写入了公司章程或者已盖章的协议,就涉及到了法律的问题!

因此建议成立子公司,而且由B稀释股权,最好是三人协商好之后再做定论。更多疑问,可咨询华绅资本集团。华绅资本集团专注于企业商业模式优化、股权涉及、投融资、挂牌上市、企业资源整合。与您携手共进!

5. 股东以固定资产入股的会计分录怎样处理?

按照合同载明的条件进行会计分录就行了。合同上4名股东各投资7.5万元,股本合计30万元,其中包现金9万元,资产价值21万元,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现金 90000      固定资产 210000 贷:实收资本 -股东一 75000       实收资本 -股东二 75000       实收资本 -股东三 75000       实收资本 -股东四 75000拓展资料: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股东以固定资产入股的会计分录怎样处理?

6. 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吗

一、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吗1、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具体如下:(1)他人的货币出资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得少于其个人出资的30%;(2)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出资,非货币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10万元,共同投资不低于50万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东入股的方式有哪些股东入股的方式有: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的问题相关规定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2、实物。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十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是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7. 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吗

法律分析: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但他人的货币出资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得少于其个人出资的30%。公司法的限制也是针对公司总投资30%的考核。股东如何投资,谁给钱,谁给固定资产,没有限制。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出资,非货币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也就是说,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10万元,共同投资不低于50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吗

8. 股东是否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

股东可以用固定资产入股,具体如下:
(1)他人的货币出资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不得少于其个人出资的30%;
(2)股东可以以货币或者实物出资,非货币出资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超过10万元,共同投资不低于50万元。
股东入股的方式有哪些
1、货币。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支付创建公司的开支和公司设立后的生产经营费用。所以,股东可以用货币进行出资。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能否以有价证券出资的问题相关规定没有将有价证券规定为一类出资方式,是因为大部分有价证券属于债权证券,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财产,都是可以为公司所直接利用的,股东只有在将有价证券变现后,才能以该比款项出资;
2、实物。有形财产又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股东以实物出资一般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十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是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这种出资就没有意义,只是给公司增加变卖该实物的麻烦而已;
3、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上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其范围主要包括著作权和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号权;
4、土地使用权。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公司股东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一般来说,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二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立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则依法交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出资方式,后者则是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行为。股东以土地使用权出资,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要履行有关法律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