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广东省建设厅是同一个单位或部门吗?

2024-05-14 08:21

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广东省建设厅是同一个单位或部门吗?

  是同一个部门,广东省建设厅即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后者名称的缩写。
  广东省建设厅简介: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编制相关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和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指导全省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级财政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并监督各地组织实施。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四)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全省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
  (五)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省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审核,会同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承担指导城市建设的责任。指导城市供水、节水、燃气、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双重遗产的申报。
  (七)承担规范、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
  (八)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改革发展,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工期定额和有关技术标准并监督和指导实施,负责推进工程勘察设计业的改革发展。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全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编制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的责任。组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指导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管理工作,指导行业注册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组织制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省人民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http://www.gd.gov.cn/govpub/jg/jst/200606/t20060612_399.htm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广东省建设厅是同一个单位或部门吗?

2. 周颖石是不是广东省国家安全厅长?

你被骗了

3. 广东省委改革办和省发改委是一个单位吗

不是的。
省委改革办作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部门,要按照省委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学习贯彻工作,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持续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不断深化对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领会、学深悟透,切实转化为指导改革工作的重要思想武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基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而成立的组织,是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目的是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缩小城乡、地区发展差距。

扩展资料:
广东省委改革办和省发改委的相关情况:
1、及时修订投资核准目录,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属于规定权限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除按国家规定需核报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及由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需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项目外,区分不同情况由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或由企业自主决策。
2、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完善政府投资管理,搞好重大项目布局,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加强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增强扩大开放条件下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能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省委改革办

广东省委改革办和省发改委是一个单位吗

4. 广东省国家安全厅是不是有一个籍贯化州市李俊的人员?他是什么职位?

国安厅是保密单位,连工作单位都分为对外和对内的。

5. 请问您问的广东省政法机关的,一般是什么部门去做什么,属不属于公务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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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报名流程
发布公告(下载职位表,选择可报职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上传照片和缴费——笔试——面试——体检——政审——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正式录用
公务员报名条件
1)年龄:18-35周岁
2)学历:自考、党校、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都可以的,除非是职位特殊说明只要全日制高等教育学历。民办的只要是国家承认也可以。
3)户口:国家公考不限户口;地方性考试一般要求是当地户口,但是深圳、广州等少数几个地方除外。
4)专业:也有不限制专业的职位,不限制专业的职位竞争会比较激烈。具体哪个专业能报考哪些职位,请看职位表。某个专业可以报考哪些职位:每个专业基本都有一个职位与之对应,但是那个职位不是每年都找人你,所以具体还得看职位表。
5)公务员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少数职业要进行专业考试,少数地方还要考“公共基础知识”。行测、申论各一百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是各占50%。

请问您问的广东省政法机关的,一般是什么部门去做什么,属不属于公务员啊?

6. 广东省科普宣传办是政府单位吗?

广州科普办是政府单位吗?

7.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6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人力资源户头管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二)政策研究处(与宣传处合署)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综合调研工作,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的政策建议;起草重要文稿;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等工作。(三)法制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宣传工作;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四)综合规划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人员的审核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项目的管理工作。(五)财务处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编制部门经费预决算并管理相关专项经费;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六)就业促进处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七)人力资源市场处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拟订国(境)外、省外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进入广东省的管理政策;拟订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资质标准;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标准;指导和监督对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省直和中央驻穗企事业单位及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立人力资源户头单位调配人员和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八)军官转业安置处(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编制下达工作;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九)调解仲裁管理处(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继续教育处(与职业能力建设处合署)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十一)技工教育管理处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则及相关政策并实施指导;拟订技工学校的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承担技工学校(广州、深圳除外)办学资格审核、设立审批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十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制度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拟订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评委设置、调整和评审结果确认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组织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综合管理工作和广东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推荐遴选工作;拟订国(境)外机构在广东省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十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承担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十四)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十五)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制度建设、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指导劳动关系处理工作;审核指定的省属和中央驻粤企业关闭、破产、改制等职工分流安置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承担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审核省属和中央驻粤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禁止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十六)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处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十七)工资福利处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承担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及离退休费统发和工作人员晋级增资审核工作;承担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有关工作。(十八)养老保险处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和基金征缴政策;审核市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企业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审批政策性提前退休的有关工作;审核参加省直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企业年金实施方案。(十九)失业保险处拟订失业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调剂、使用、管理政策和失业保险调剂金分配计划;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生育、死亡等有关待遇政策。(二十)医疗保险处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订公费医疗管理政策及其改革方案;承担省直公费医疗管理工作;指导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医疗保障管理工作。(二十一)工伤保险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拟订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基金调剂(储备)金政策并提出分配计划;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和标准并依法实施;组织实施再次鉴定和省级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二十二)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二十三)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运营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十四)人事处(与交流合作处合署)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涉外业务。(二十五)公务员办公室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省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省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建立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完善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省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省直行政机关(含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非领导职务职数核定等工作;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具体承担省直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二十六)劳动监察局拟订劳动监察制度、执法规范和标准;依法受理举报投诉;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指导和监督下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8. 广州和广东有啥区别?是不是同一个地方?

1、政治站位不一样。
广州市是广东省的省会,副省级城市,简称“穗”。
广东省是中国的省级行政区,简称“粤”。
2、地理位置有区别。
广州市地处广东省中南部,东连博罗、龙门两县,西邻三水、南海和顺德,北靠清远市区和佛冈县及新丰县,南接东莞市和中山市,隔海与香港、澳门相望。
广东省位于南岭以南,南海之滨,与香港、澳门、广西、湖南、江西及福建接壤,与海南隔海相望。
3、行政区划不一样。
广州市管辖11个市辖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城市总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广东省下辖21个地级市(其中2个副省级城市),119个县级行政区(60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6个县、3个自治县),总面积17.97万平方公里。

扩展资料:
1949年10月14日,广州解放;10月28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成立;11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全省共设珠江、东江、西江、北江、粤中、南路、兴梅、潮汕、琼崖等9专区,共辖7市98县,广州市为中央直辖市。
1952年,广东省和广州市由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将北海市及钦州专区划归广西,广西的怀集县划入广东。1954年,广东省改由中央直接领导,原由中央直辖的广州市划归广东省管辖。
1955年,广西的北海市和钦州专区所属各县划归广东省,并更名为合浦专区。1965年,北海市及合浦专区所属各县划归广西壮族自治区。
1979年,原属惠阳地区的宝安县改设深圳市,原属佛山地区的珠海县改设珠海市,均由省直辖。广东省直辖广州、海口、汕头等10市。
1981年,设立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由海南行政区直接领导。1983年以后,开始实行市管县、乡镇管村的新体制。
1988年,中央政府将海南行政区从广东省划出,另设海南省;同年,广东开始取消地区设置,另设18个地级市(后增加到21个地级市),全面实行地级市管县体制、以及乡镇管村体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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