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哪些?

2024-05-03 22:47

1.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哪些?

1、海瑞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谕,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
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
万历十五年(1587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获赠太子太保,谥号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2、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名宏敏,字有功,唐洛州偃师(今偃师市缑氏镇)人,徐有功是国子监博士徐文远的孙子。青年时期举明经及第。历经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大理)寺丞、秋官(刑部)郎中、侍御史、司刑寺少卿等。
长期在司法任上,是武则天时期与酷吏斗争的一面旗帜,也是历史上罕见的一位以死守法、执正的法官、清官。《新唐史》对他有“虽千载未见其比”之赞誉。
有关徐有功刚正不阿、守法护法的事例很多,他在司法任上约15年,就有三次被控告死罪(其中一次改为流放),而他却泰然不忧。三次被赦也不阿谀奉迎,仍然矢志不渝,二次罢官,复出后仍又一心执法守法,连武则天也被他的忠贞和勇气所折服。
他任法官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人数以万计。他既不为己谋利,也不为君主之私欲所动摇,他守的是公天下之法,无私念之法,正因为他是一位守正不阿清官,才能在种种诬陷冤告中傲然挺立,使频频弹劾、推审他的酷吏,在他身上也找不到他与案犯有什么特殊关系。
公正、忠诚、无私、才干和勇气,是徐有功成为古代最优秀法官的主要原因,因此受到了历代人民的拥护和爱戴。

3、狄仁杰
狄仁杰(630年—700年),字怀英,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人。唐朝武周时期政治家。
出身太原狄氏,早年以明经及第,历任汴州判佐、并州法曹、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宁州刺史、冬官侍郎、江南巡抚使、文昌右丞、豫州刺史、复州刺史、洛州司马等职,以不畏权贵著称。

高宗年间,左司郎中王本立倚恃皇帝宠信,骄横跋扈。狄仁杰弹劾王本立,请求将其交付法司审理。但唐高宗却下诏宽宥。
狄仁杰谏道:“国家虽然缺乏人才,但却不缺少王本立这种人。陛下为何要爱惜此人,而亏损王法呢?如果陛下一定要宽赦王本立,就请把臣放逐到无人之地,作为以后的忠贞之臣的警戒!”王本立因此被治罪。 
后来,狄仁杰弹劾司农卿韦机,称其所督建的宿羽、高山、上阳等宫室太过壮丽。唐高宗遂将韦机免职,自此朝廷风纪肃然。
久视元年(700年),拜内史令。同年九月,病逝,追赠文昌右相,谥号文惠。唐中宗复位后,追赠司空、梁国公,累赠太师,配享中宗庙廷。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哪些?

2.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是什么?

包青天(本名:包拯,又称:包龙图,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名臣,杰出清官代表。包拯性情严峻、刚正不阿,其出任公职时,务求忠诚厚道、廉洁公正、铁面无私,“不爱乌纱只爱民”,深受百姓敬仰。
他断案英明刚直,民间多有作品描述其断案故事,如《包公案》等。1062年,包拯因患病逝世,终年64岁。他去世的噩耗传出,朝野震惊,全城尽悼,后获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

相关介绍:
包拯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999年),于宋仁宗天圣五年(1027年)考中进士,被授任为大理评事,出任建昌县(今江西永修)知县。
因父母年迈,包拯请求在合肥附近就职,遂改授和州(今安徽和县)监税,父母又不想让他离开,包拯就辞去官职,回家赡养父母。
几年之后,他的父母相继去世,包拯在双亲的墓旁筑起草庐,直到守丧期满,还是徘徊犹豫、不忍离去,同乡父老多次前来劝慰勉励。直到景祐四年(1037年)包拯才赴京听选,获授天长(今属安徽)知县。

3.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哪些?

秉公执法的名人有包拯,海瑞。


秉公执法形容人物:
秉公执法一般形容持心公正无私地执行法律法规,可以用来形容司法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公正地执行法律。秉公执法是一个汉语词汇,一般形容持心公正无私地执行法律法规,可以用来形容司法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是指公正地执行法律。
通常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需要秉持法律的公正、正义、不偏不倚,坚持以法律为依据,事实为准绳原则的执法过程。古人曾对公、正下过定义:“秉复无私谓之公,反公为私”、“方正不曲谓之正,反正为邪”。
公正的基本含义是对人对事均以法律、道德、情理为准绳加以评判和处理,做到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公正用于执法,不仅要不偏不倚,不出于狭隘的私利、私情,而且要不受外力挟持,不逢迎权贵,不屈从强暴。
秉公执法的历史典故:皇甫文备,是武则天时代残酷的狱吏,跟徐有功讨论案件,诬蔑徐有功与叛逆分子勾结,呈报皇上他的罪状,武则天特地让徐有功解脱被诬陷的罪责。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哪些?

4. 有哪些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
1、包拯: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bai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2、徐有功:
徐有功,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
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的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虽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一心执法守正。因此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3、汤斌:
汤斌,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
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4、况钟:
况钟,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
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5、狄仁杰: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

5.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哪些?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
1、包拯: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bai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2、徐有功:
徐有功,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
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的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虽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一心执法守正。因此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3、汤斌:
汤斌,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
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4、况钟:
况钟,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
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5、狄仁杰: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哪些?

6. 历史上秉公执法的有名英雄是谁?

秉公执法的英雄人物有:
1、包拯: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bai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2、徐有功:
徐有功,本名徐弘敏,唐朝长安人,是唐代最著名的专司审案的官吏。徐有功先后任过蒲州司法参军、司刑寺(即大理寺)司刑丞、秋官(即刑部)员外郎、郎中侍御史司刑少卿等职。
由于徐有功前后执正大案六七百件,救活人命数以万计,因而难免得罪酷吏的他三次被控死罪,三次被赦,两次被罢官又两次复出,虽如此他仍持志不渝,一心执法守正。因此徐有功能成为历史上罕见的一位名留青史的专职法官,被当时人誉为自古无有的好官。
3、汤斌:
汤斌,字孔伯,别号荆岘,晚又号潜庵,祖籍保南睢州(今睢县)。
主要政绩在康熙朝,官至内阁学士、江宁巡抚、礼部尚书等。汤斌为官一生,始终躬身实践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民本思想,为变满目榛荒,人丁稀少为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赋做出了一定贡献,其为官清廉,至死仅遗俸银八两,连买棺材的钱都不够,真正可谓是一代清官。

4、况钟:
况钟,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靖安县龙冈州人现在,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
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5、狄仁杰:
狄仁杰(公元607-700),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

7. 秉公执法的人物有哪些?

志存高远:追求远大的理想及对事业上的抱负、追求卓越等。精忠报国:形容精心忠诚,报效祖国,为国家竭尽忠诚,牺牲一切。视死如归:把死看得好像回家一样。形容为了正义的事业,不怕死。《吕氏春秋·勿躬》:“三军之士,视死如归。”铁面无私:形容公正严明,不讲私人情面。秉公执法:公正地执行法律。刚正不阿:刚强正直,不阿谀奉迎。
光武帝刘秀有一个姐姐,叫刘黄,被封为湖阳公主。刘黄一直与弟弟关系不错,刘秀也很疼爱姐姐,刘黄就有点狂妄了。她家府中的一个男仆,受公主指使杀人后,藏进主人家府,不出来,官府无法抓捕。

后来,湖阳公主刘黄出门,家奴陪坐乘车,洛阳令(县长)董宣在夏门外万寿亭等候,拦住公主车队,要求逮捕家奴。刘黄不许,董宣用佩刀画地,大声数落刘黄所犯的错误,就在刘黄面前,喝令家奴下车,当场诛杀。

湖阳公主到光武帝前告状,光武帝大怒,召来洛阳令董宣,准备下令处死董宣。
刘黄又羞又气,前往皇宫,向刘秀哭诉她被一个地方小官欺负。刘秀像爆炸了一样,传唤董宣,准备乱棍打死。
董宣叩头说:“请准许我说一句话再死。”
刘秀说气愤地说:“什么话?”
董宣答:“陛下以高贵的恩德,完成中兴大业,却放纵家奴,在光天化日之下杀人,怎么能够治理天下?我不需要乱棍,就此准许我自杀。”用头向房柱猛撞,血流满面。

刘秀怒气稍微平息,叫禁宫贴身侍从宦官拦住董宣,但要他向公主刘黄叩头,表示道歉。董宣拒绝,刘秀命人强按他的脖子,内侍把他的脑袋往地下摁,可是董宣用两手使劲撑住地,挺着脖子,不肯低下头去。内侍知道光武帝不想治董宣的罪,又想给光武帝台阶下,就大声说道:“回陛下的话,董宣的脖子太硬,摁不下去。”
湖阳刘黄向刘秀咆哮:“你当一介小民时,藏匿逃犯,官员连大门口都不敢到,而今当了天子,难道一个县长都管不住?”
刘秀笑说:“这就是天子跟小民不一样的地方。”于是,下令:“硬脖子县长出去!”:强项令,硬脖子县令,即颈项强直不曲,形容一个人极其刚直不阿、刚强不屈,绝不低头。
刘秀这一做法,实际上宣布董宣无罪,而又给以赞美之词。果然事后发给他不少赏赐。董宣把赏赐都分给下属。从此洛阳境内皇亲贵族豪强不敢横行不法。
董宣为官廉洁,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仅赢得了光武帝的信任,而且也收到收到当时人们的称颂。他的事迹被写进《后汉书·酷吏列传》,流传至今。
同样是一国之君,对待相同的时间处理截然相反。
公元273年,东吴帝国皇帝孙皓最心爱的一位小老婆,派人到街上抢夺人民财物。商业区保安司令陈声,一向受孙皓的宠爱,把该差人依法处置。小老婆向孙皓诉说她的委屈,孙皓大怒,随便找一个借口,逮捕陈声,用烧红的铁锯,锯下陈声的人头,然后把陈声的尸体,投到四望山下(建业城西北)。
最终,孙皓在公元280年3月15日,晋王朝动如东吴首都后,孙皓脱光上身,双手绑在背后,抬着棺木,到王濬军营投降。东吴立国59年覆亡。三国时代结束,中国恢复统一。
两位帝王,对同样事件的不同处理,看出政治家的胸怀、气量。也决定帝国的国运。

秉公执法的人物有哪些?

8. 秉公执法的人物有哪些?

1、包拯:
包拯廉洁公正、立朝刚毅,不附权贵,铁面无私,且英明决断,敢于替百姓申不平,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奎星转世 ,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
2、任长霞:
任长霞是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的中国警察界先进人物,曾被作为先进典范在全国学习。工作期间,被誉为“警界女神警”。她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疾苦和安危放在心上,解决了十多年积累的控申积案。
3、郭占利:
郭占利1957年4月生,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山西省偏关县地方税务局会计师。从1994年担任编关县地税局局长以来,带领全局职工秉公执法,大胆改革,使该局的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

扩展资料:
秉公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
1、忽视秉公执法的重要性,法治观念淡薄
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国家重要执法机关,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担负着重要的历史责任。究其原因,是在思想深处没有牢固树立秉公执法的意识,没有贯彻实事求是、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一味地沉缅于旧的、不合时宜的观念和做法之中。
2、宗旨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唯一宗旨,也是公安工作的宗旨。公安机关民警执法的目的,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和谐。这种特权思想严重、宗旨意识淡薄的行为严重破坏了警民鱼水情,对待执法工作采取这种不正确的态度,极易导致冤、假、错案,影响司法公正,影响公安机关的形象。
3、业务经费不足,外部执法环境差,执法监督不力
我国是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人均gdp相对较低,尤其是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导致地域经济差距悬殊。公安体制改革一再强调要保障公安业务经费,不给公安机关下任务、定罚没指标。但是地方财政心有余而力不足,地方财政的工资发放尚有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