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别人吸毒,贩毒有奖励吗

2024-05-18 15:28

1. 举报别人吸毒,贩毒有奖励吗

  一般情况下,举报违法犯罪活动是没有奖励的,公民有权也有义务将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给公安机关,不能将举报与奖励挂钩,维护社会秩序、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重大刑事案件、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公安机关都会有奖励办法,以公安机关发布的通告为准,以山西省为例。

  山西省公安厅举报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
  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充分发动群众,及时发现、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省公安厅决定从7月7日起,实行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通告内容如下:
  一、任何公民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对举报有功者,公安机关给予奖励。
  二、对发现有下列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任何公民均可举报: (一)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二)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三) 为暴恐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四)非法制造、经营、买卖、运输、邮寄、私藏、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爆物品的;(五) 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的;(六)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包括书刊、传单、电子出版物、音视频以及其他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内容的物品)的;(七)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行为。
  三、公民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向值勤民警举报;(二)拨打“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举报;(三)到公安机关举报;(四)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五)通过互联网《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中的“线索举报”栏目举报;(六)特殊情况下可以异地举报。
  四、奖励标准。举报涉恐线索的奖励,按照线索发挥作用发放奖金,线索发挥的作用分为直接作用、重要帮助作用和辅助参考作用。(一)直接作用: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使公安机关迅速获取有力证据侦破暴力恐怖案(事)件,或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案(事)件的,奖励30000元至100000元;举报人提供的涉恐线索发挥特别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励金额可视情增加;(二)重要帮助作用: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使公安机关获取相关其他线索、信息,经进一步工作,防范或侦破暴力恐怖案(事)件的,奖励5000元至30000元;(三)辅助参考作用: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对获取暴力恐怖案件的证据或防范暴力恐怖案(事)件起到辅助作用的,奖励2000元至5000元。举报线索发挥的作用,由省公安厅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在涉恐案(事)件查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以及相关涉恐案(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五、奖金领取。(一)举报人可以亲自或委托他人当面领取奖金,也可以要求将奖金打入指定的银行账号;(二)举报人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应在12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举报人权利、义务。公安机关保障举报人安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披露举报人信息。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凡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行为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举报别人吸毒,贩毒有奖励吗

2. 举报吸毒贩毒有奖赏吗

吸毒直接报警就行了   贩毒的话可以与当地的刑侦联系申请有偿举报

3. 举报吸毒人员有奖励吗

举报吸毒人员没有奖励,具体如下:1、吸毒不是犯罪,举报吸毒人员是没有奖励的;2、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才有奖励;3、毒品违法犯罪,是指违反禁毒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众的健康;2、客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3、主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4、主体,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六条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一)举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或者举报涉及我国的涉外毒品违法犯罪线索;(二)有明确具体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物品等基本举报事实;(三)举报时提供的信息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或虽被公安机关掌握,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挥重要或者关键作用;(四)符合举报奖励的其他必要条件。

举报吸毒人员有奖励吗

4. 举报吸毒人员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举报吸毒人员是有奖金的。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法律依据:《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第七条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地可参照下列标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一)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分别以海洛因、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
(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三)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四)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
(五)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六)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七)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八)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
(九)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十)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十一)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十二)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5. 举报吸毒人员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
1、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2、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举报吸毒人员有奖励吗?

6. 举报吸毒有奖励吗?

举报吸毒是有奖励的,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根据《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七条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地可参照下列标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一)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分别以海洛因、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
(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三)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四)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
(五)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六)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七)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八)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
(九)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十)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十一)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十二)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扩展资料:
《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一条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毒品犯罪案件后,各级公安机关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奖。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起2个月内,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举报人直接领取奖金不便或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凭本人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书领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由公安部或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直接兑现奖励举报的,按照《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理程序规定》的有关程序办理。奖励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备非现金支付条件的应选择非现金支付方式发放奖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7. 举报吸贩毒有奖嘛

  一般是有奖励的,具体看各地公-安机-关的奖励规定,如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以下简称举报人),建立并规范全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举报人是指以书面材料、电-话或者其他形式向各级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机-关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个人。
  本办法所称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武-警、军-队、海-关部门以及在其他公-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 举报人可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山东民生警务平台以及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举报。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法-律规定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的举报。其中,举报人举报公-安机-关尚未发现或掌握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线索,经查证属实,按下列标准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每顺线查获处理1名吸毒人员奖励500元,其中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
  (二)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海-洛-因、冰-毒、“摇-头-丸”、氯-胺-酮、鸦-片、大-麻、吗-啡、可卡因、杜-冷-丁、咖-啡-因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量(以海-洛-因数量为基准,海-洛-因与其他毒-品换算标准见附件)进行奖励:
  1、50克以下,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50—1000克以下,每案奖励5000—3万元;
  3、1000克以上,每案奖励3—10万元。
  (三)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量进行奖励:
  1、缴获第一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5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2000—3000元;5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3000—3万元;
  2、缴获第二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2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2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2万元;
  3、缴获第三类管-制品种的,缴获量在400千克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40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1万元。
  (四)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1、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2、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每案奖励1000—2000元;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1万元。
  (五)举报其他涉毒违法活动或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进行奖励。
  第五条 举报多条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累计发放奖励资金;同一线索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受理举报的记录时间为准。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毒-品犯罪确有重要作用的,可以酌情给予奖励。
  第六条 举报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保-障,列入公-安部门预算。
  第七条举报奖励资金的兑现由办案单位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在查证属实或破案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奖励对象和金额,经禁毒主管部门和装备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并在3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发给举报人。举报人直接到公-安机-关领-取奖金不便或有困难的,须写出委托书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领。
  第八条 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后60日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九条 各级公-安机-关禁毒部门牵头负责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工作;装备财务部门要加强对奖励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各有关警种部门和办案单位要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将举报人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等信息公开或泄-露,违者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条 公-安机-关及其他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对举报情况没有认真核实查处致使对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给予奖励的;
  (二)伪-造举报材料,伙同或帮助他人冒领奖励的;
  (三)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查处的;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失泄密的;
  (五)利-用在职务活动中知悉的毒-品违法犯罪情况或线索,通-过他人举报的方式骗取奖励的。
  第十一条 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供述同案犯毒-品违法犯罪事实,在押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揭-发他人毒-品违法犯罪事实或者提-供毒-品违法犯罪线索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公-安厅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举报吸贩毒有奖嘛

8. 举报别人吸毒有奖励吗?

法律分析:
吸毒不是犯罪,举报吸毒人员是没有奖励的。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才有奖励。毒品违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毒品违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相关措施的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七条 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给予一次性奖励。各地可参照下列标准,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一)缴获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数量分别以海洛因、麻黄碱为基准进行折算。
(二)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毒品10克以下,奖励300元;缴获10克以上50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50克以上500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00克以上1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1千克以上1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千克以上2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20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三)举报毒品犯罪活动或者线索,缴获易制毒化学品1千克以下,奖励500元;缴获1千克以上5千克以下,奖励1000元;缴获5千克以上25千克以下,奖励2000元;缴获25千克以上50千克以下,奖励5000元;缴获50千克以上100千克以下,奖励2万元;缴获100千克以上300千克以下,奖励5万元;缴获300千克以上500千克以下,奖励10万元;缴获500千克以上1吨以下,奖励20万元;缴获1吨以上视情奖励不少于20万元。
(四)举报制毒工厂的,每查处一家,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毒品及制毒前体、配剂数量等情况,奖励2万元至20万元。
(五)举报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奖励1万元至10万元。
(六)举报重大涉毒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七)举报聚众吸食毒品人员的,查获3名以上不满5名的,奖励3000元;查获5名以上不满10名的,奖励1万元;查获10名以上的,奖励2万元。
(八)举报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抓获1人,奖励500元。
(九)举报正在非法种植罂粟或大麻的,1亩以下每案奖励1000元;1亩以上的,每案奖励2000元;举报发现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毒品原植物种子50克以上或罂粟幼苗5千株以上、大麻种子50千克或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的,奖励1000元人民币;经举报人提供线索,公安机关抓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嫌疑人的,每抓获1人奖励2000元。
(十)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十一)举报其他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
(十二)举报人或其所提供的举报信息在特别重大毒品案件侦办中,发挥重要作用或作出特殊贡献的,最高可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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