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中除了证券欺诈行为外,其他违规行为还包括?

2024-04-30 11:53

1. 证券市场中除了证券欺诈行为外,其他违规行为还包括?

一、证劵市场中的主要欺诈行为一是虚假申报。主要指作出不以成交为目的的频繁申报或撤销申报,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市场俗称的“涨停板敢死队”所惯用的操作手法之一就是虚假申报。近期证监会便对张建雄利用虚假申报手段操纵证券市场案作出了严肃查处。二是拉抬、打压。主要指通过巨额申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高价或低价申报,造成股价大幅上涨或下跌。比较典型的例子是短线操纵,操纵者凭借资金优势,以上述方式大量买入,将股价推高或在尾市拉抬股价,甚至拉抬至涨停,在次日或随后的较短时间内在股价上涨后迅速抛售,获取短线差价。三是约定交易。也就是市场俗称的“对倒”,是指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在历史上查处的多人合谋的市场操纵案中普遍存在这种违法行为。四是自买自卖。也就是市场俗称的“对敲”,是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帐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证券交易量。五是连续集中交易。主要指单个帐户或多个具有关联关系的账户以其资金优势,在一段时期内进行大量且连续的交易。六是异常回转交易。主要指在权证等可进行T+0回转交易的证券交易中,大量、频繁在相近价位进行回转交易,导致证券价格大幅波动。七是涉嫌内幕交易的有关交易行为。八、个人或法人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二、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上主要的犯罪行为有犯罪行为有(1)骗取上市资格;(2)上市推荐人违法推荐;(3)申请上市过程 中的行贿、受贿;(4)违法境外上市。三、证券交易中的一般违法行为一是买卖非法发行的证券。二是 违反转让期限的规定买卖证券。三是 法律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人员以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买卖股票。

证券市场中除了证券欺诈行为外,其他违规行为还包括?

2.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1、操纵市场:投资者或是公司通过各种方式连续买卖某只股票、联合起来影响股价、自买自卖或者是强买强卖等;2、内幕交易:通过买卖证券内幕消息买卖股票;3、全权委托:客户将一切实体权利都委托给其他人;4、透支:账户中没有足够的金额来支付委托买入的股票;5、保证金挪用:券商擅自挪用客户的保证金;6、自营和经纪业务混合或者是使用误导性的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撤销相关业务许可。给其他证券承销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一)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二)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三)其他违反证券承销业务规定的行为。

3.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并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评析。

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
1)虚假陈述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证券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有关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伪证,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等。【摘要】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并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评析。【提问】
您好【回答】
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
1)虚假陈述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的事实,性质,前景,法律等事项作出不实,严重误导或者含有重大遗漏的,任何形式的虚假陈述或者诱导,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的行为。
证券发行人未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有关人员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伪证,变造或者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或者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等。【回答】
一、欺诈发行股票债券【回答】
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回答】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证券违法行为的种类,并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评析。

4. 证券公司违反规定

你造成损失的原因是转户,并且股票当天不能交易。是谁造成这样子呢?
1,你的原因,你受证券公司诱导,去转户,并且你事前不知道转户当天不能交易,或者说不确定此事但证券公司给了你错误的导向
2,证券公司的原因,转户当天不能交易,按道理来说证券公司应该知道。但是关键问题是,你问的是证券公司哪个人,是经纪人,还是柜台工作人员?如果是有电话记录,你倒有机会追回损失。还有一个可能原因是,证券公司的这些工作人员真的不知道转户当天不能交易,不要以为他们什么都懂。一些经纪人为了拉到客户,送礼加甜言蜜语无所不用,没办法,这个行业现状很难做啊。我也在证券公司上班,第一次一个较大客户要转户到我这里有同样的问题,我问了四五个同事,还有投资顾问,回答的居然都不一样,没办法,我又去问了工作近十年的老领导,才给了我介绍转户的具体注意事项。
3,第二天股票大跌,只能怪运气差,这都是你自己操作的,你实在没有办法再追回你的损失,试想,如果第二天涨停,你难道认为是他们帮了你吗?闹到证监会也没有任何作用,只有想办法在下次上涨中再获利。
4,通过这件事情,也反映了这个公司的经纪人对你的敷衍,或者之前是给了你什么好处,建议,再转到其他公司,你也只能这样表达不满了!

5. 其中哪些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证券法》禁止的交易行为
1.内幕交易行为。内幕交易行为又称内线交易或知情交易,是指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自己买卖证券,建议他人买卖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买卖证券,从中牟利或者避免损失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必然会损害证券市场的秩序,因此《证券法》明文规定禁止这种行为。

2.操纵市场行为。操纵市场又称草丛行情,是指操纵人利用掌握的资金、信息等优势,采用不正当手段,人为的制造证券行情,操纵或影响证券市场价格,以诱导证券投资者盲目进行证券买卖,从而为自己谋取利益或者转嫁风险的行为。操纵市场行为必然会扭曲证券的供求关系,导致市场机制失灵,并会形成垄断,妨碍竞争,同时还会诱发过渡投机,损害投资者的利益,因此《证券法》严格禁止这种行为。

3.制造虚假信息行为,是指证券市场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作出虚假陈述、信息误导,或者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以影响证券交易的行为。为了使证券交易能够有序进行,《证券法》规定:“禁止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交易信息必须真实、客观,禁止误导;禁止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上述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做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4.欺诈客户,是指在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受托人的地位,进行损害投资者利益或者诱使投资者进行证券买卖而从中获利的行为。欺诈客户必然造成投资者利益的损害,最终将损害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5.其他禁止行为。在证券交易中,除了不得有上述行为外,《证券法》还规定了其他禁止从事的行为,其中有:禁止法人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买卖证券;禁止任何人挪用公款买卖证券;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控股企业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等。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对证券交易中发现的禁止性的交易,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其中哪些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