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2024-05-07 05:38

1.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
2、无记名股票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即可发生转让的效力。
一、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有哪些取得方式
社团法人中的股东资格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
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设立时的原始取得。也就是说,基于公司的公司,从而获得股东资格。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
2、继承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获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和继承人将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3、善意取得,股份的受让人,按照规定的转让方式,从无权利人处善意取得股份,从而取得股东资格。因为善意取得可以直接取得股权而不依赖转让人的意志,所以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善意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股票本身是有效的;股份是可处分的,法律禁止的股份不能构成善意取得;必须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转让人为正当权利人的,无需启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时主观善意,无恶意或重大过失,明知或怠于注意让与人无权利的事实而取得股票,不能取得股权;依律规定的股票转让方式取得股票,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取得,无记名股票交付即可。
二、股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有什么
股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如下:
1、封闭性限制。《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股票的不记名的法律规定
不记名股票的法律特点:
1、股东权利归属股票的持有人,不记名股票的股东资格确认不以特定的姓名记载为根据,而是以占有的事实为根据。
2、转让相对简便。与记名股票相比,不记名股票的转让较为简单与方便,原持有者只要向受让人交付股票便发生转让的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2.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何?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3.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3、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4.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法律分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有以下流程:
第一步,召开股东大会论决议,征求股东的意见,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研究股权转让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战路发展。
第二步,收购方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尽职调查,聘请专业的做账人员进行债务的核查,了解转让方的基本情况,而转让方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
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然后进行评估验资,确定转让价格。
第三步,双方要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讨论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进行股权转让合同内容的确定,然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进行一系列的交接手续,最后到工商局办证大厅进行变更登记等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 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5.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何?

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的价格一般不能低于该股权所含净资产的价值。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根据现行《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的规定,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何?

6.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法律分析: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权转让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5、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7、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公司股权变更程序
三、公司股权转让申报的具体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何?

按照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类型。内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外部转让是指现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两者的区别在于,外部转让需要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现说外部转让的程序,共6个步骤:
  1. 协商。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2. 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个严格的法律要求,直接影响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
  3.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实务中这个步骤和第2步可以一起解决,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但这两个步骤毕竟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因此需要单独列出。
  4.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5. 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包括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相应的变更记载。
  6. 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经过上述六个步骤,股权转让完成。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如何?

8. 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法律分析: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五、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股东会决议,免去转让方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六、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股东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七、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八、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九、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十、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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