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和央企能上市吗

2024-05-01 01:00

1. 国企和央企能上市吗

法律分析:国企可以上市,因为国资委推进了国企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措施,如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的重组、推动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企业改制上市、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解决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国企和央企能上市吗

2. 国企和央企能上市吗?

法律分析:
国企可以上市,因为国资委推进了国企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措施,如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的重组、推动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企业改制上市、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解决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3. 国企和央企可以上市吗?

法律分析:
国企是可以上市的,因为国资委推进了国企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措施,如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的重组、推动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企业改制上市、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解决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等。

法律依据: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第四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指导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对下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的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企业应当建立防范风险的法律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国企和央企可以上市吗?

4. 国企和央企能上市吗

国企可以上市,因为国资委推进了国企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措施,如企业内部及企业之间的重组、推动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企业改制上市、建立规范的董事会试点、减轻国有企业的社会负担、解决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等。
一、并购基金的作用;
1、我国大力发展并购基金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协助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融资、促进资本市场的发育。
2、基于市场化和金融创新是我国并购基金发展的基本思路。
3、在组织方式选择上,我国参与型并购基金宜选择公司型,而非参与型并购基金则宜选择有限合伙制。现阶段我国资金来源充沛,主要有保险资金、社保资金、ZF资金、企业资本和私人资本等形式。被投资企业或项目上市是当前并购基金优选的投资退出机制。
4,针对我国并购基金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应相应地从培养和选拔专业基金管理人才、发展专业中介机构、加快发展资本市场和创新金融工具等方面进一步着手解决。
5、为鼓励我国并购基金的发展,ZF应完善税收政策,为并购基金提供优惠,给予并购基金的发展_定的支持。
6、对并购基金的监管须以法律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依托,坚持充分信息披露的核心理念。国家应尽快出台《并购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作为并购基金监管部门监管的依据,促进基金规范发展。同时,应在监管中发挥行业自律管理等社会监督的作用。
二、国有企业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我们可以对国企做出不同的分类。
1、以管辖范围为分类标准,国企可以分为央企和地方国企两类;
其中,国企是国家作为投资主体成立的企业,是真正意义上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一般规模大,效益高。而地方国企的生产资料归地方人民所共有,如省属国企和市属国企等。
2、以业务类型为标准,国企可以分为垄断性国企和竞争性国企;
在这个分类中,垄断性国企,是指业务范围由国家授权,并且垄断经营的企业,这类企业一般涉及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如交通、石油、通信、军工等规模宏大,地位重要的行业。竞争性国有企业与垄断性国有企业相对,其业务范围不受国家垄断。这一类国有企业在经济活动中更具有活力。
三、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与内设监事会的发展
国有大型重点企业实行外派监事会制度至今已经历了18个年头,对加强国有企业监管,发挥了重要作用。外派监事会制度推动了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减少了政府多头管理,也有着自身的优势,具有独立性、权威性、威慑性、专业性。如外派监事会与企业只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和经济活动,与企业没有利益关系,不受被监督者利益的驱使,总体上保证了监督的独立性、公正性。
但随着国有企业不断深化改革,《公司法》的多次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发挥作用的环境和条件发生了变化,国企股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等对外派监事会的制度基础和运作方式产生了一定程度冲击。如随着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及上市公司越来越多和境外国有资产比重越来越大等新情况不断出现,外派监事会如何有效监督面临着新的环境和法规、政策要求。
从监督实践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外派监事会运作方式也存在一定的缺陷:
一是外派监事会“行政”属性强,“市场”属性偏弱。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外派监事会无论从起源、发展还是其创建的目的和社会基础看,都具有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监督制度的特点,监管方式存在一定行政化色彩。在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新形势下,这种外源性行政化的监督模式难以适应国企公司化治理制度健全发展的规范性。
二是外派监事会的组织体系基本上停留在集团本级,难以随着集团组织结构的纵向拓展而延伸到子孙公司。在当前企业实体性业务活动更多地向子公司和孙公司转移,集团公司总部作为战略管控平台呈现“空心化”的情况下,外派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遇到了能力不足的困惑。同时,外派监事会监督企业大而多,深入企业不够,很难将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之内,监督面过窄。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监督链条脱节,某些业务活动远离了监督视野。
三是外派监事会以事后监督为主,缺乏全程监督。被监管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不能及时地发现和纠正,降低了监督效率,影响了监督质量。
综上所述,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外派监事会制度是国有企业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目前也面临着诸多难题和挑战。特别是外派监事会存在的不足,从根本上来说,与制度设计缺陷相关,也与企业产权变革和法规完善相关。

5. 国企都是上市公司么?


国企都是上市公司么?

6. 是央企下属公司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是国企吗?

尽管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是央企、国企,但是大股东是央企、国企绝不等于上市公司是央企、国企。
上市公司严格意义上已经是公众公司,成千上万的中小散户(股民)都是上市公司股东。只不过央企、国企是控股股东罢了。
上市公司不是国企也不是央企。

7. 上市公司好还是央企好

央企基本相同,上市公司各有各的不同,因为上市公司有央企国企民企.你说的好是哪方面,求职的话,是要根据你的性格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国企很稳,真的很稳,不同的国企差别也大.上市公司区别也大,得具体看了.单从实际上说,很多国企不如上市公司了,国企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好还是央企好

8. 国企是不是上市公司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上市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国企达到上市条件,向证监会申请上市,通过后安排上市时间,就成了上市公司。
一、上市公司与普通公司的区别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
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
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
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
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二、公司上市条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即股份有限公司要成为上市公司的先决条件是公司股票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属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是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不能直接成为上市公司。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这里的股本总额包括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投票和发起人认购及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的总和,不单指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及最近3年连续盈利。投资者在投资之彰,要对所欲购股票的公司进行分析,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等情况。同时,证券管理部门也要对公司情况进行考察。这就他公司进行很长一段时间的分析,如果公司刚刚成立,这些情况也无从谈起。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如15%以上。
上市公司是开放性经济组织,其目的在吸收众多方面的社会资本,股东根据所持股票在公司总股本中的份额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为了防止少数大股东操纵公司,实现上市公司股份的分散性,避免大股东侵犯小股东的权益,有必要规定上市公司的股份构成。所以《公司法》规定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少于1000人。这里是股票面值达1000元,而不以股东购买股票时支付的价款为准。同时,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股票向社会公开发行,也有一部分由发起人认购和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发起人和特定的投资者往往具有比一般投资者更优越的地位,因此为了维护一般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必要规定两者之间的股份比例。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经营范围、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是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有权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和对整个经济的综合考虑,制定行政法规,规定上市公司的其他条件。
公司在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文件:①上市报告书;②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③公司章程;④公司营业执照;⑤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⑥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⑦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其发行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和上述规定的有关文件。证券交易所应当自接到该股票发行人提交的前述规定的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安排该股票上市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