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入境办理什么时间办公?

2024-05-03 05:29

1. 天津出入境办理什么时间办公?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各办证大厅地点及工作时间:
1.河北区寿安街19号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7:00  星期五9:00-16:00;
2.滨海新区出入境服务大厅: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响螺湾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中国公民办理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00至17:00;周五至周六9:00至16:00。外国人签证证件办理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四,9:00至17:00;周五,9:00至16:00。
3.河西区利民道65号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河北区金庭道65号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星期一至星期四9:00-12:00  13:30-17:00 星期五至星期六9:00-12:00  13:30-16:00

天津出入境办理什么时间办公?

2. 天津出入境管理局周六开门的部门有哪些?

有以下几个服务点周六是办公的,具体如下:
1、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
办公地址: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业务范围:
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

2、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
办公地址: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业务范围:
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

3、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
办公地址: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业务范围:
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

4、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办公时间: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接待时间为: 
周一至周四  9:00-17:00          
周五至周六 9:00-16:00
外国人签证证件办理接待时间为:
周一至周四  9:00-17:00
周五    9:00-16:00
业务范围:
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在津港澳台侨居民出国(境)证件办理、外国人签证等证件办理、证件领取

5、天津公安出入境高新区服务点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业务范围: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

参考资料: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地点

3. 天津市各出入境受理点地址及接待时间?

单位   地址   接待时间   
出入境管理局   河北区寿安街19号   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9:00—16:00   
塘沽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塘沽区营口道608号(公安塘沽分局2楼)   周一至周四9:00—17:00,周五至周六9:00—16:00   
南开区长江道出入境受理点   南开区长江道135号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2:00,13:30—16:00   
河西区利民道出入境受理点   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2:00,13:30—16:00   
河北区金庭道出入境受理点   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周一至周四9:00—12:00,13:30—17:00 周五至周六9:00—12:00,13:30—16:00

天津市各出入境受理点地址及接待时间?

4.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的办理业务

 本市居民及部队驻地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因出国定居、旅游、探亲、商务、留学、劳务等,可以到我局申请办理护照。公民申请护照,须本人亲自办理并履行下列手续:一、须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背景为白色)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及同样照片一张。二、交验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未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提交身份证),提交复印件,户口簿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役军人须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现役军人须提交所在部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五、原护照已经过期失效的,按照首次申请办理,还须提交原护照及首页的复印件;原护照遗失或者被盗,但已过期失效的,须提交护照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持照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换发护照:1、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2、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情形。申请人办理护照换发,除须履行与首次申请相同手续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1、原护照及复印件;2、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护照的,还需交验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和翻译件以及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及复印件。 根据公安部工作要求,自2008年11月开始,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对内地居民申请港澳商务签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本市企业(经营单位)凡需为员工办理三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或者一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的,须事先在出入境管理局进行备案登记。一、备案条件企业是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单位是指在国家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且有生产经营的单位;境外企业常住内地代表机构。企业(经营单位)注册资金不满300万元(外资不满50万美元)的,可备案登记15人办理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8人办理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企业(经营单位)注册资金在300万元(含)以上(外资50万美元以上)的,可备案登记20人办理3个月多次港澳商务签注、15人办理1年多次香港商务签注。二、备案申请1、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2、交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3、提交填写完整的《企业(经营单位)申请办理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变更表》,要求备案单位的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4、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需交验所属区(县)社保中心出具的本年度备案人员所在企业(经营单位)的《天津市社会保险0缴费基数名册》或《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提交备案人员上个月社会保险查询凭证原件;交验劳动合同。5、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需交验备案人员有效身份证和连续期满6个月以上的外来人员《暂住证》或天津市《蓝印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交验所属区(县)社保中心出具的本年度备案人员所在企业(经营单位)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或《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提交备案人员上个月社会保险查询凭证原件;交验劳动合同。6、企业(经营单位)备案自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第二年需重新进行备案登记,企业(经营单位)备案登记年审须在备案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备案过期即自动撤消。企业(经营单位)备案后不得自行变更登记人员,如确有需要变更备案人员的,可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经出入境管理局同意后方可变更。7、企业(经营单位)如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样式等均须出示相应证明,到我局办理变更手续。三、凡未在我局办理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的企业(经营单位)及人员,可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赴港澳商务签注。四、个体工商户不在港澳商务签注备案范围内,赴港澳商务可申请办理三个月一次商务签注。五、接待受理时间和地点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暑期2:00—5:00)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D区124号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顺驰立交桥旁)六、备案办结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 1.外籍人员受雇前需准备的材料:(1)中国驻外籍人员国籍国大使馆指定的体检部门的体检证明、本人简历、最终学历证明、与聘雇学校签订的工作合同。2.外籍人员备好上述材料后,由聘雇院校履行以下程序:(1)以请示形式向市教委国际交流处行文,获得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同意院校聘雇外籍人员的批准函。(2)获得天津市外国专家局签发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3)获得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签发的外国人来华签证许可。(4)将上述两个“许可”寄交外籍人员,外籍人员持两个“许可”到中国驻其所在国大使馆申请职业签证(Z签证)。3.外籍人员获得职业签证入境后30日内,由聘雇院校带领外籍人员完成以下手续:(1)到天津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体检确认。(2)到天津市外国专家局申领《外国专家证》(文教类)。(3)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进行验证谈话,并申请与工作期限一致的居留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居民家中住宿、在中国的外国机构内或外国人家中住宿、长期居留人员离开自己的住所临时在其他住宿或在移动性住宿工具内临时住宿时,须办理住宿登记手续。在城镇的,须于抵达后24小时内申报;在农村的,须于抵达后72小时申报,申报地点为住宿地派出所。对违反法律规定不办理住宿登记或者不向公安机关申报住宿登记或者留宿未持有效证件外国人的责任者,公安机关可以处警告或者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5. 天津出入境管理局周六开门的部门有哪些?

有以下几个服务点周六是办公的,具体如下:
1、天津公安出入境利民道服务点
办公地址:河西区利民道6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业务范围:
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

2、天津公安出入境鼓楼服务点
办公地址:南开区鼓楼西街51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业务范围:
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

3、天津公安出入境金庭道服务点
办公地址:河北区金庭道65号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业务范围:
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

4、滨海新区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
办公时间:
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接待时间为: 
周一至周四  9:00-17:00          
周五至周六 9:00-16:00
外国人签证证件办理接待时间为:
周一至周四  9:00-17:00
周五    9:00-16:00
业务范围:
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在津港澳台侨居民出国(境)证件办理、外国人签证等证件办理、证件领取

5、天津公安出入境高新区服务点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开华道20号智慧山B座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
周五至周六 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6:00 
业务范围:天津户籍公民出国(境)证件办理(赴港澳地区定居业务除外)

参考资料: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服务地点

天津出入境管理局周六开门的部门有哪些?

6.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公交线路:638路,全程约13.4公里
1、从华苑雅士道乘坐638路,经过23站, 到达意式风情区站
2、步行约370米,到达天津市出入境管理局

7. 从天津站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全程约4.3公里
1、从天津站乘坐地铁2号线,经过4站, 到达西南角站
2、步行约830米,到达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

从天津站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8. 天津出入境管理办事大厅 护照多长时间

自申请受理后7到14个工作日,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主要看给你审核的人的速度。护照的有效期都是10年,小孩的只有5年。下面办理护照需要准备的有: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这些都是办证需要的,申请单到时候会给你。尽量穿深色衣服去,可能会拍照。下面是办理的一些步骤,您可以看一看:1、携带身份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2、填写申请审批表。3、提交申请、特别提示:提交因私护照申请时,必须携带下列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户口薄首页、本人资料页、变更页及身份证的复印件。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原件。4、申请被受理后,当即拍摄护照专用照片,缴纳护照工本费,并取得“因私出境证件回执”5、取护照。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审批、制作和签发护照的时间为7到14个工作日。领取护照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薄以及“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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