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2024-05-12 23:56

1.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
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已将传统的书面合同形式扩大到数据电文形式。

该法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这实际上已赋予了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2.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才会受到法律保护,当然,这像句废话,所以问题在于什么的电子合同才是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法律允许合同的电子化,但也对电子合同提出了要求,能够锁定签约主体、电子文件不被篡改以及可以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是有效的电子合同。
那么问题来了,电子合同要怎样才能做到这些呢?电子签名、电子印章不是很容易被盗用或者作伪吗?电子文件改一下不是很容易吗?
当然,如果这些问题不能解决,法律也就没必要提出这些要求了。也就是说,肯定有方法解决这些问题,而且解决的方法,在技术上早就成熟了,《电子签名法》2005年就已经颁布了。
当然作为个人和普通企业很难解决这些问题,因此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应运而生。
一般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的核心技术有——
1、实名认证技术:与权威的CA机构合作,为用户提供CA证书,并接入公安部eID认证系统,确认用户身份的真实性;
2、防篡改技术:采用国际通用哈希值技术固化原始电子文件数据,可轻松识别文件是否被篡改;
3、第三方取时技术:采用先进的第三方取时技术,可精确地记录签约时间;

大家有兴趣可以深入了解一下,还有几个核心关键词:数字签名、区块链,电子证据等。这里就不深入了,但总之,电子合同是未来,相对于传统合同有着明显的优势,尤其是安全性和效率,是企业降本增效的利器,目前已应用于各个行业的各个场景中。

3.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受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的规定,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4.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人们使用"电子商务"一词来概括和形容商业活动在新的通讯环境下的发展和变革。
从法律的角度看,电子商务的本质特点在于使用计算机程序化的通讯。这是电子商务与以纸质文件为基础的传统商业活动的本质区别。法律对市场交易的调整和规范不仅覆盖了交易的内容,而且覆盖了交易的形式。这是因为,交易的形式关系到交易的安全,关系到对交易各方商业利益的合理预期的保障。电子商务改变了市场交易的形式,而新的交易形式势必与原有法律规范发生冲突,并需要新的法律规范与之协调和配合。电子合同的"超文本性"就构成了对现有合同法规则的挑战。
当合同被记载在纸质媒体上,合同是以文本的形式存在的。不论是从合同"字面上"理解还是从"字里行间"去发掘,合同文本都是合同内容完整的、权威的和终局的记录。然而,当合同是以电子形式出现的时候,合同具有了与记载在纸质媒体上的合同文本极为不同的"超文本性"--合同的很多内容并没有被完整地记录在合同的电子文本中,而是在电子文本中被提及。这些被提及但没有直接出现的内容,是否属于合同的条款或条件,是否具有与合同文本中的其他内容同等的效力,对于采用EDI、电子邮件、数字证书和其他形式的电子商务具有重大影响。
在电子通讯中,大量的数据电文(data messages)被迅速交换,而每份数据电文一般只包含简短的信息,对其他数据电文的提及和引证是很普遍的。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已经习惯于使用电子文本以外的数据库、文件列表、索引、代码或其他引证。如果法律不承认电子合同的超文本性,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就不得不将分散在不同数据电文中的信息复制在同一个电子文本上。但是,这样做不仅降低交易效率,增加交易成本,而且在某些情况下根本行不通。例如,在使用公共密匙证书的电子签名认证系统中,每份证明商业交易的证书一般都是特定格式的简短记录,如果没有证书提及的其他外在条款,证书的适用范围、目的和效力就会变得模糊和不确定。
电子合同的超文本性是发展以计算机为基础的新型商业基础结构的关键。如果法律不承认电子合同的这种特性,就会给电子合同的有效性投下阴影,使大量电子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因此,法律应当正视电子合同与纸面合同的区别,消除阻碍新型商业机制运行的障碍,给予电子合同的超文本性充分的认可和相应的支持。因此,1996年颁布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电子商务示范法"在1998年的修订中增加了一条,特别规定:"信息并不仅仅因为没有被包括在数据电文之中,而只是被数据电文所提及,就被剥夺了在数据电文中本来具有的法律后果、有效性或可强制执行性。"
当然,法律承认电子合同的超文本性,并不是说电子合同就可以抛开或者背离合同文本,更不是要全盘否定保障合同完整性和交易安全性的现行机制。因此,法律承认电子合同超文本性的前提条件是,数据电文提及的条款能够被插入该数据电文的相应位置,并且应当真正为合同当事人所知晓和接受。电子合同如果达到了上述标准,其超文本就能够实现与纸质合同的文本同等的功能,被数据电文提及的条款就能够方便、及时地为合同当事人所了解、查阅和修订。
在判断被数据电文提及的条款是否构成合同的有效内容时,访问这些条款的难易程度、访问所需费用、保持其信息完整性的程度(包括验证内容及发出者的真伪,更正通讯中的错误等)以及有无日后修订这些条款的措施(包括发布信息更新的通知等),都可以成为酌情考虑的因素。

5. 法律对电子合同有什么保护?

法律对电子合同的保护如下:
1、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认定为书面合同形式,受合同相关制度保护;
2、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其他保护。
一、双方不见面怎样签合同
双方不见面可以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签订合同。或者通过微信、电话等电子通信联系,协商、修改、确认合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与旅行社签订的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其是否具备可靠的电子签名。只有使用可靠电子签名的电子合同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合同又称为电子商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可将电子合同定义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三、网贷被骗签合同被起诉的有哪些后果
网贷被骗签了合同了后要认定电子合同是否具有民法上合同效力。根据网贷新规规定:“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采用电子合同的方式订立合同,需要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才能保障与手写签名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
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法律对电子合同有什么保护?

6.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1、电子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合同是受法律认可的,只要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订,该合同便具有法律效力。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电子合同也是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法律上明确规定了签订书面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需要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情况下存在矛盾的可以提出仲裁或者起诉处理。
一、合同是什么样子的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手写的约定有法律效力吗
除非法律对合同订立的形式有明确规定的外,手写的约定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7.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电子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有:订立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法定其他条件等。
一、口头赠与有法律效果吗?
口头赠与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口头赠与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合法形式可以是口头、书面和其他法定形式。
二、民法典中租房合同如何有效力
《民法典》中租房合同符合下列条件是有效力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租赁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
三、口头合同如何订立
订立口头合同的有效条件是: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合同内容确定,是指合同内容在合同成立时必须确定,或者必须处于在将来履行时可以确定的状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8. 电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分析: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是有效的书面合同形式之一,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