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是否可以转移?

2024-05-09 23:04

1. 债权债务是否可以转移?

个人债务是可以转移的,但是个人债务转让法律规定有:1、债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2、被转移的债务确实可转让;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一致的意见;4、存在有效的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债务是否可以转移?

2. 债权可以转移吗

一般来说债权可以转让,需要以下生效条件: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债权该如何进行分类债权可以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分类:1、按债的主体可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2、按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可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3、按债权发生的原因可分为合同之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以及不当得利之债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3. 债权债务转移

法律分析:债权和债务的转移在经济活动非常常见。债权人在通知债务人之后,可以将债权转移给第三人,同样,债务人在征得债权人的同意之后,可以将债务转移到第三人的手中,由他负责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所谓合同义务的转移,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该条规定的合同义务转移制度为当事人约定债务转移制度,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债务是可转移的,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履行的债务不能转移。
(2)约定债务转移的以债权人同意为必要条件。
(3)产生了新的合同关系,转移前之合同关系消灭,转移后的合同关系产生。
(4)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债权债务转移

4. 债权可以转移吗

法律分析:可以,债权的转移又叫债权转让,是指债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一般由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达成协议,债权转让自协议达成时生效。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具有生效和可撤销的法律效果。具体表现为当债权让与生效后,在债权全部转让时,该债权则由受让人承担,原债权人不再承担原债权债务关系;部分转让时,债权由原债权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5. 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债权债务转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权利义务移转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一、合同中约定不能转租可以转让吗
不能,除非经过原房东的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二、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吗
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意义上的债权意义广泛,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欠钱。债务是指当事人之间根据合同或者法律规定产生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可以简单地表达为要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债权转让是将上述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债权转让是指债权转让,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是转让人,第三人是受让人。债权转让在双方达成协议时具有法律效力,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成为新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新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债务转让,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合同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让给第三人。债务转移必须由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一致。总之,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他人,债务转让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他人。
三、公司合同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
债务人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时,债权人同意是债务转移生效的要件。债务转移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则债务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债务转移协议无效。无论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对债权人均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且有权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6. 债权可以转移吗?

可以,债权的转移又叫债权转让,是指债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转移。一般由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达成协议,债权转让自协议达成时生效。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具有生效和可撤销的法律效果。具体表现为当债权让与生效后,在债权全部转让时,该债权则由受让人承担,原债权人不再承担原债权债务关系;部分转让时,债权由原债权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
一、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和相关法律条文有哪些
债权人转让债权须与受让人达成转受让债权的协议,达成协议只是合同成立,但未生效。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具备之时,也就是生效时间的开始之时。
债权转让生效要件:
第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第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第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第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第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二、债务人不还款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若债务人不偿还债务,保证人可以先偿还欠款,之后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理解,“通知”的履行主体是债权人,受让人并没有义务履行通知义务,但是,债权人是否履行通知义务却直接关系到受让债权能否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
(二)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依据《民法典》规定,以下三类债权不得转让: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包括:
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如雇佣、委托、租赁等合同所生债权;
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例如专向特定人讲授外语的合同债权;
不作为债权。例如,竞业禁止约定;
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例如保证债权不得单独让与。但从权利可与主权利分离而单独存在的,可以转让。例如已经产生的利息债权可以与本金债权相分离而单独让与。
(二))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特别约定禁止相对方转让债权的内容,该约定同其他条款一样,作为合同的内容,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因而此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例如《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一条:“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四)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转让通知是债权转让的一个必备条件。因为没有通知,原合同对方当事人无法知道转让人对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转让通知应送达对方当事人。

7. 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对债务进行转移吗

债务人的债务可以转移,债务人要转移债务的,需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人不同意的,则该转移行为无效,债务人转移其债务的,从债务也一并转移,新的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一、债务转让协议应当经过双方一致同意吗?
债务转让协议需要债务人、第三人和债权人三方一致确认。《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规定,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二、债务人将合同转移给第三人要求有那些
债务人将合同转移给第三人要求有:
1、有效债务必须存在;
2、转移债务应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转移达成协议,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将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内催告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未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三、合同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有哪些区别
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1、权利义务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请求权,债务人一般需要履行支付义务;
2、义务转移不同,债权人转让债权,债务人转让债务。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债务人有抗辩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对债务进行转移吗

8. 什么是债权债务转移

其债权债务转移不仅仅是权利义务的转移,而是将全部或特定债权、债务转给受让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转让时从权利一并变动】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第五百四十八条【债权转让时债务人抗辩权】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一、公司能否将债权转移给股东
公司能将债权转移给股东。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国家、集体的利益受损。
(二)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有四种合同权利不得转让。第一类是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第二类是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依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类而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第三类是依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第四类是依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由于债权自身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三)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合,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的转让以有效的债权转让协议为条件。
(四)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合同权利的转让,是否以征得债务人的同意为要件,各国的立法有三种不同的规定:一是自由主义,不以取得债务人同意或通知为必要要件;二是通知主义,三是债务人同意主义。
(五)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合并后原公司债务怎么处理
对公司合并后债务的处理,我国法律上作出了明文规定: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不管公司的合并是两个公司合并为一个新公司,还是将一个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只要原负债务的公司被合并,其所负的债务就由新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