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上市了,是否必须给老员工分红?

2024-05-16 02:35

1. 公司要上市了,是否必须给老员工分红?

  首先,公司上市对原始股东的人数是有限制的,也并没有法律规定公司必须给员工分红。从法律上讲,员工不持有公司的原始股份,就没有分红的权利。不管新员工还是老员工,只要公司支付了工资,形成事实的劳动关系,最多也就是公司的一名普通的雇员。所以公司上不上市对你们老员工来说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处和影响。
  其次,关于你们老板对待你们老员工的做法。这些手段都是一个公司在除旧革新的时候常用的手段,用这些行政手段变相的逼你们离开。因为公司主动开出你们的话,按照劳动法,公司需要给你们支付双倍的月薪。一般公司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就会采用这些手段逼人离开,避免落下口实,产生纠纷。

公司要上市了,是否必须给老员工分红?

2. 公司上市是不是员工都有股份分红权力

首先,必须明确作为员工,你是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如果不是,肯定没有资格参与分红。
  当然,即使是股东还有两种情况可能没有分红:一是当公司明确只有优先股股东分红时,普通股股东没有分红。二是分红时会明确一个时间点,在那个时间点的股东才有分红。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有两种权利:
  a.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以上回答供参考。

3. 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的股份是否有分红

员工持股一般是有权要求分红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无论是员工还是普通股东,只要是公司的合法持股股东够由获得分红的权利。员工也可以持有公司股份,享受分红,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的股份是否有分红

4. 上市公司分红规定?

上市公司分红的概念

5. 上市公司是否分红

(一)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第一百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在《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
(一)项增加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
(五)项"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修改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第三十七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五)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公司应当披露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发行新股方案的执行情况。同时,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并说明董事会是否制定现金分红预案。"
(六)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07年修订)》第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公司应当说明本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七)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监管和服务工作。

上市公司是否分红

6. 上市公司分红是怎么分的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当年有盈利了,就可以分红。盈利多的公司分红就多,盈利少的公司分红就少。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并非公司有盈利就一定会分红。如果上市公司要分红,会提前公告的。大家及时留意一下股票公告就可以了。股票分红会自动到账,但具体到账时间要看实际情况。股票分红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发钱,俗称为派息,一种是发股票,俗称送股。至于要采取哪种方式,那就得看上市公司的决定。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公益金、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顺序进行分配。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公司资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如公司当年无利润,一般不得分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7. 上市公司能给公司持有的股票分红吗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当年有盈利了,就可以分红。盈利多的公司分红就多,盈利少的公司分红就少。但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并非公司有盈利就一定会分红。
如果上市公司要分红,会提前公告的。大家及时留意一下股票公告就可以了。股票分红会自动到账,但具体到账时间要看实际情况。股票分红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发钱,俗称为派息,一种是发股票,俗称送股。至于要采取哪种方式,那就得看上市公司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公益金、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顺序进行分配。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公司资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如公司当年无利润,一般不得分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上市公司能给公司持有的股票分红吗

8. 你好!请问即将要上市公司,三年以上的员工有分红吗?谢谢

  首先,必须明确作为员工,你是不是该公司的股东。如果不是,肯定没有资格参与分红。
  当然,即使是股东还有两种情况可能没有分红:一是当公司明确只有优先股股东分红时,普通股股东没有分红。二是分红时会明确一个时间点,在那个时间点的股东才有分红。
  普通股:
  普通股是指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优先股:
  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
  优先股有两种权利:
  a.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b. 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
  以上回答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