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出口结汇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2024-05-17 05:29

1. 浅析出口结汇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三种方式用于企业规避汇率风险:远期结售汇、出口宝、三角模型汇控。这三种方式各有各的特点,你可以根据自身企业情况选择使用:
一、远期结售汇
1、 服务方:银行
2、 服务费:保证金一般在3%以上 ,根据企业授信情况而定,如果企业有足够的授信,那么保证金就不用交了。
3、 操作方式:企业和银行约定一个远期汇率,到期时按照这个汇率进行结算。
4、适用订单:利润高于3%的订单。
5、 优点:银行提供的服务,安全可靠,手续相对便捷,一般企业和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意向后,企业如果需要远期结售汇到时和银行具体根据订单签署,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以上。
6、 缺点:
A、金额受到限制,主要根据企业在银行的授信,如果企业授信不足,那么企业是无法做到需要的金额的,比如企业要远期结售汇500万美元,而企业授信不足,则最终和银行签署远期结售汇的金额在500万美元以下。
B、手续相对繁琐,企业需要向银行提交申请,银行受理后会安排人员对企业调查情况,满足条件的才给予办理。
C、这笔外汇需要在这个银行走账。
D、到期日需要按照何银行约定的汇率进行结算,如果企业不结算,将直接扣除企业的保证金,如果企业没有交保证金(在银行有足够授信),将会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授信,以后再想做就没法子了。这一点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汇率没有跌破约定的汇率,企业也必须按照约定的汇率进行结算,会使企业享受不到RMB贬值带来的收益。
二、出口宝
1、服务方:深圳中利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服务费:根据企业锁定汇率的期限服务费的比例不同,从2-6个月为1.25%-1.78%,超过半年的也可以做。一年以内的最多不超过3%
3、 操作方式:企业在出口宝网站,查看国际远期外汇牌价,可以直接进行汇率锁定,企业在操作时只需要提供订单的金额、期限和币种即可。都是在线操作,企业不需向出口宝提供订单其他的信息,而且外汇也不用通过出口宝走账,只是企业支付手续费即可。
4、适用订单:利润高于1.25%的订单。
5、 优点:
A、方便,直接在网上操作就可以。
B、简单,不需提供其他资料,只需提供订单的金额、期限和币种。
C、费用比远期结售汇低。
D、到期后如果没有跌破约定的汇率,企业不用和出口宝按照约定的汇率结算,只是在出现汇损的时候,出口宝把汇损支付给企业即可。
6、 缺点:
新产品,市场认知度不高。
三、三角模型汇控
1、服务方:企业自身操作
2、手续费:在1%以下,但企业需要支付保证金(至少20%,在汇率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需要追加保证金,50%、70% 。。等等),如果不追加保证金,将会直接平仓(损失更大)。
3、操作方式:企业在外汇市场买入黄金/美元,在国内黄金市场买入黄金/人民币,通过黄金为中介进行风险转化。
4、适用订单:利润低于3%的小额订单。
优点:
1、手续费低
缺点:
1、不容易操作
2、保证金追加风险

我说说出口宝的汇率锁定吧

出口宝是为出口企业提供远期汇率锁定、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   
 
汇率锁定是指出口企业与出口宝签订远期汇率锁定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如出现人民币升值造成企业利润损失,出口企业可按照远期汇率锁定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中利保办理结汇亏损金额的赔付业务。 


在当前的人民币经过几次汇改的情况下,人民币升值。对出口企业来说叙做锁定汇率不失为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好办法。

出口宝是为出口企业提供远期汇率锁定、规避汇率风险的金融工具。

汇率锁定是指出口企业与出口宝签订远期汇率锁定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交割日当天,如出现人民币升值造成企业利润损失,出口企业可按照远期汇率锁定合同所确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向中利保办理结汇亏损金额的赔付业务。

汇率锁定一直是银行的一种业务,但是办理起来手续繁琐,门槛高。而出口宝就很好的解决了这些问题,中利保也是全国唯一的一家代理此项业务的公司,雄厚的担保资金,支持出口宝和12家国内外银行,提供7.3亿担保资金 企业无须缴纳担保本金,资金更安全,服务费用低想要进一步了解,请与我直接联系!

浅析出口结汇的风险及其防范措施

2. 出口收汇的风险防范

 收汇风险的构成 管理风险。一批货物的出口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储藏、运输要经过许多程序,哪个环节管理上出现漏洞都将给收汇带来风险。一是生产厂误工,造成晚交货;二是产品规格与合同规定的出现差别;三是产品质量差,以次充好;四是产品“缺斤少两”,超出规定的误差;五是运输过程中翻车、翻船、泄露、变质等风险。

3. 汇改后,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防范汇率风险

涉外企业实现汇率风险有效防范,首先要对汇率短期变动和汇率走势作正确的预测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上提出防范汇率风险的具体对策方法。

  一、汇率短期变动和汇率走势预测分析方法

  做好汇率变动的正确预测分析,有两项任务:收集汇率风险信息,根据影响汇率的基本因素做出正确分析。其中,信息收集,涉外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往来的关系,从银行、国际性的信息公司、金融信誉评估公司,甚至一些重要国际媒体获得重要风险信息。收集汇率风险信息要求做到真实性、及时性、有用性。

  其次,要做好汇率变动的正确预测,重要的是把握影响汇率变动的基本因素,根据汇率变动影响因素作出正确的汇率变动预测。外汇风险可以分为短期外汇风险和长期外汇风险。其中短期外汇风险的产生是由于外汇市场上短期因素引起的汇率暂时变化。在汇率的短期因素中,国际收支的资本项目影响较大。因为外汇市场上,人们把外汇作为一种金融资产来进行交易,要远远大于国际商品和劳务交易而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而且金融资产交易比起实际商品的交易速度快得多,这样金融资产交易就不能不对汇率的短期波动产生巨大的影响。而引起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交易的变动,则主要是下面几点因素:

  1、货币供应量。在一国货币供应量增长较快的情况下,该国公众持有的货币存量如超过了其愿意持有的数量,其超过部分溢往国外,从而导致资本外流该国汇率下降。反之,该国汇率会上升。

  2、利率。在别国利率不变的情况下,一国利率的上升,会使该国的金融资产对本国和外国的投资者来说更具有吸引力,从而导致资本内流,汇率升值;如利率降低,则会引起汇率降值。

  3、心理因素。国际间一些外汇专家认为,外汇交易者对某种货币的预期心理,现在决定这种货币短期汇率的最主要的因素。因为在这种预期心理的作用下,转瞬之间就会诱发大规模的资本运动。一般而言,外汇交易者预期心理的变化带有很大的随机性、有点捉摸不透。因此,对汇率风险管理者来说,随时保持警觉,注意影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变化的各种重要事件,并对汇率的反应作出预测,是十分重要的。

  4、政府干预。目前各国政府为稳定外汇市场,往往对外汇交易进行各种各样的干预。或者通过在外汇市场上的公开业务,或者通过财政和金融政策的不同搭配,或通过政府官员的公开言论影响市场心理,也可能通过国家间的联合干预对外汇市场进行国际调节。政府干预虽然不能改变汇率变化的长期趋势,但对汇率的短期变化影响较大。因此,对短期风险识别来说,政府的干预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

  长期外汇风险是由长期的汇率变动因素引起的。而影响汇率变动的长期的因素主要有:

  1、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国际收支是一国对外经济活动的综合反映,它对一国货币的汇率变动有直接的影响。国际收支经常项目中,最重要的是贸易项目,包括有形贸易和无形贸易,它们决定了汇率变动的基本走势。仅以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贸易部分来看,当一国进口增加或产生逆差时,该国将对外国货币产生额外的需求,这在外汇市场上会引起该国货币汇率的下跌。反之,顺差国货币汇率就会上升。但值得一提的是,经常项目情况变动对汇率的影响具有双向性,因为它又会刺激抵消汇率变动的因素立刻作出反应。因此,经常项目与汇率变动的关系,在短期内会受到阻碍,因而一般只能在长期内起作用。

  2、通货膨胀。在纸币条件下,两国货币之间的比率,根本上说是根据其代表的价值量的对比关系决定的。因此,在一国发生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该国货币所代表的价值是减少,其实际购买力也就下降,于是其对外比价会趋于下跌。当然,通胀对汇率的影响,一般也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来,因为通货膨胀往往要通过间接通道对汇率产生实际的作用。

  3、国与国之间经济增长率的差异。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一国经济实际增长率相对别国来说上升较高,从而其国民收入增加较快会使该国对外汇的需求相对于可得的外汇供给来说趋于增加,这就会使该国货币汇率趋跌。当然,经济增长率对汇率影响的情况比较复杂,这和一国的产业结构以及外贸发展的战略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不能单纯根据经济增长率的高低作为决定汇率长期变动的主要因素。

  事实上,对短期风险和长期风险的划分只是从企业交易风险管理角度考虑的,短期和长期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并没有绝对的界限,我们在进行汇率变动预测时,应当根据自身经济交易的长短期的需要而作出决定,即在相应交易期限内汇率是升还是降。总之,在预测汇率趋势时,要综合各种因素,长期和短期的,结合交易的期限作出科学的判断,为防范企业交易风险确定正确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涉外企业汇率风险防范的具体对策方法

  如果说对汇率风险的正确的预测是汇率交易风险管理的基础,那么对汇率风险的防范及处理便是汇率交易风险管理的核心。我们可以把涉外企业的汇率交易风险分为:贸易支付的汇率风险、外汇借贷的汇率风险和外汇资产的汇率风险三种。

  (一)贸易支付中的汇率风险防范主要方法

  1、正确选择计价货币、收付汇和结算方式

  一般来说,涉外企业在出口商品、劳务或对资产业务计价时,要争取使用汇价趋于上浮的货币,在进口商品或对外负债业务计价时,争取用汇价趋于下浮的货币。一般情况下,在进口合同中计价结算的外币汇率趋升时,进口商品尽可能提前付汇,若计价货币下浮,进口商应推迟或提前收汇。

  此外,在进出口贸易中,出口商品收汇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结算方式,即要求能够及时安全的收汇,因为及时收汇则汇率变动的时间因素风险会大大缩小。一般而言,即期L/C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则,远期L/C、D/P、D/A安全性依次减弱。当然为促销自己的产品,亦可根据对方资信,慎重灵活地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

  2、运用套期交易

  套期交易是目前国内外涉外企业广泛使用的确实可靠的避险形式。它不致引起价格混乱,并可以把国际汇率变动的风险转移到国际金融市场。套期交易运用的金融工具主要有远期合同交易、期货、期权。

  (1)远期合同交易。涉外企业在外汇市场上进行远期合同交易是为避免在货物成交到支付款项期间内因汇率变动而遭受的风险。当涉外企业在未来要支付或收入外汇,并已预测外汇汇率要发生变动时,则在现在签定一个协议,规定在未来按照远期汇率交割一笔外汇,数额与货款相等,确保公司的外汇数额的价值。一般协议的期限为3个月、6个月、9个月,有时甚至可达1年。这种业务的优点是:①可以选择币种;②可以通过卖出远期外汇对应收货币保值,买进远期外汇对应付货币保值。如纽约某公司因进口需对外支付法国法郎,1992年8月委托银行进行一笔期限为4个月的远期外汇交易,当时按1美元兑6.45法郎的汇率,用了586341.08美元买进3846400法郎。到了1989年12月交割时,美元汇价下跌为1:6.025,此时要638406.64美元才能买入3846400法郎,由于做了这笔远期外汇买卖,使公司避免汇率损失42065美元。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由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汇率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了涉外企业迫切需要规避汇价风险。

  (2)期货交易与期权交易。金融期货交易的实际操作和具体做法与远期交易基本相同,它也是根据目前约定的远期汇率在将来到期日办理交割的一种避险交易。所不同的是:远期交易中多以实际外汇收支需要为基础,而外汇期货通常可以不需要实际外汇收支为背景;远期交易按照企业实际外汇收支确定交易金额,而期货交易则是以标准化合约为标的物,可以不断对冲,金额难以与实际需求完全吻合;远期外汇交易,事实上只是到期外汇交易在交割时间上的延长,性质仍属现货交易,而外汇期货则是一种衍生的交易工具。此外,涉外企业可与办理期权交易的外汇银行签订一份期权合同,规定享有在某一时间?以商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某一种外币的权利,但并不承担义务。涉外企业在经营出口业务时,如计价外币预计会下跌,则卖出看跌期权,若在合同期满时,计价外币汇价下跌,即市场价格低于协定价格,则卖权所有者可按协定价格结汇,若计价货币上升,则可放弃出售权而按市场价格结汇。

  3、综合方法

  外汇风险防范的综合方法主要包括BSI和LSI两种。这两种方法实际是上述几种方法的综合利用,同时也是因为某些方法必须与其它方法相互配合,才能消除全部风险。BSI(Borrow-Spot-Invest)即是借款-即期合同-投资法。如德国B公司在90天后有一笔50000美元的应收账款。为防止美元对马克汇价波动的风险,B公司可向美洲银行或德国银行借入相同金额美元(50000美元)(暂不考虑利息因素),借款期为90天,从而改变外汇风险的时间结构。B公司借得这笔贷款后,立即与某一银行签订即期合同,按$1=DM2.1140汇率,将该50000美元的贷款卖为马克,共得105700马克。随之B公司将105700马克投放于德国货币市场(也暂不考虑利息因素),投资期也为90天。90天以后,B公司以50000美元应收款还给美洲银行,便可消除这笔应收账款的外汇风险。若德国B公司90天后有应付款50000美元,要消除其外汇风险,则应先借本币即德国马克,以下各步的币种与上述相反即可。

  LSI(Lead-Spot-Invest)即是提前收付--即期合同--投资法。如德国B公司在90天后从美国公司有一笔50000美元的应收贷款,为防止汇价波动,B公司征得美国公司的同意,在给其一定折扣的情况下,要求其在2天内付清这笔贷款(暂不考虑折扣具体数额)。B公司取得这笔50000美元贷款后,立即通过即期合同换成本币马克,并投资于德国货币市场。由于提前收款,消除时间风险,由于换成本币,又消除了货币风险。

  (二)资本借贷的汇率风险及防范

  资本借贷的汇率风险,是指借贷关系的确定到本息偿付期限内,由于借贷货币汇率的变动使实际支付本金利息的增加或收入的减少所造成的损失。资本借贷的汇率风险或使债务人的支出增加,债权人受益;或者相反。例如,当美元日元趋于升值时,我国外债还本付息负担日益加重。防范资本借贷的汇率风险,除贸易支付中的汇率防范措施以外,还有以下几种:

  1、债券以双重货币发行

  双重货币是以某一种货币计价,债券到期时,按预定好的汇率以另外一种货币偿还本金。如中国某银行某年4月发行200亿日元,10年期的日元双重货币债券,发行时日元兑美元为179:1。但发行文件规定,10年后债券期满时,按169:1的汇率偿还债券本金1.1834亿美元若期满时日元兑美元达到80:1左右来看,该行不但避免了日元对人民币升值的风险,而且还有获益。

  2、借贷货币的汇率变动风险与货币的利率高低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从汇率角度来看,借进软货币对借款人有利,但软货币的贷款利率要高,硬货币的利率要低,因此,对借用外汇的涉外企业来讲,只有在汇率上得到的好处大于利率上的损失时,借款货币才真正合算。当预测到外汇在贷款期内的贬值率,究竟应借哪种货币,可考虑以下公式:

  1+B国货币年利率

  若A国货币贬值率>1 -

  1+A国货币年利率

  这时,借A国货币有利;反之,则借用B国货币有利。

  (三)外汇资产的汇率风险及防范

  涉外企业的外汇资产的汇率风险是指由于汇率的变动而使外汇资产的实际价值减少所造成的损失。如某企业有美元资产20万准备用于从德国引进设备,当时美元/马克汇率为US$1=DM2.50,该企业的20万美元资产可用来引进50万马克的设备。过数月后,若美元贬值到US$1=DM2.00,则该企业的持有20万美元外汇资产仅能偿付40万马克的设备,该企业的外汇资产实际上贬值了10万马克。

  防范企业外汇资产汇率风险的最常用的办法一篮子货币法和远期外汇买卖保值法。目前我国涉外企业外汇资产主要仍以美元为主,日元、马克、欧元、瑞士法郎所占比例很小,涉外企业外汇资产的汇率风险很大。因此,建议我国涉外企业调整外汇资产币种结构,适当提高日元、马克、欧元等货币的比例,降低美元的比重

汇改后,我国外贸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防范汇率风险

4. 出口收汇的防范措施

加强内部管理。一是要加强出口前的风险调研,对出口经营目标市场的风险范围、种类和强度进行识别、预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二是保证出口品达到合同要求、不给对方以口实,这是减少风险最为重要的环节。积极调整出口收汇方式。出口收汇方式的选择要始终坚持安全和便利的原则,要根据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出口收汇方式,加快资金结算速度,保障出口收汇安全。如,采用托收结算方式的出口企业,要做好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根据进口商资信能力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和托收方式,尽量选择即期付款方式,或者增加代收行担保,积极防范托收结算风险;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出口企业,要加强与国外客户的协调沟通,及时了解信用证开证银行资信状况,特别是对金融危机影响严重地区的中小商业银行开具的信用证,要重视附加条款对信用证兑付的影响,必要时可要求有实力的银行保兑,降低信用证结算风险。积极规避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企业一方面要随时关注及熟悉国内外的相关政策,能较正确地预见政策变动的趋势;另一方面,要了解自己承担的出口责任中哪些是受经济政策变动的影响较大,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积极预防价格和汇率的剧烈变动。出口品的价格主要由生产成本、销售成本等构成,出口企业高度关注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准确预测及降低成本,除要降低能耗、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还要剔出一些不好掌握的变化因素,把相关的风险转移给对方,把可以预见的成本控制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出口企业对出口结算币种的汇率走势要有个科学、准确的预测和把握,并采取积极的对冲措施,如与银行签订远期结汇合同,提前锁定结汇汇率等,以防止汇率剧烈变化带来的风险。充分利用出口经营中的配套防护措施。出口信用保险。只要使用得当,可以有效地消除出口经营中的政治与经济,商业与汇率,信用与融资等风险。国际保付代理。这是当代金融专门为以托收和赊销等商业信用与融资方式作为促销手段而制定的金融服务,利用这种服务,卖方可以向买方提供有条件的商业信用与融资,如托收和赊销,从而增强了卖方巩固原有市场、开拓新市场的竞争力。国际包买票据等。其具体做法是银行或专业的包买金融公司从卖方手中无追索权地购买已由买方承兑、且通常已由买方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其实质是对远期票据提供中长期的融资与贴现服务。

5. 进出口贸易中如何防范外汇风险

首先是尽量采用本国货币作为计价货币。这样就避免了货币的兑换问题,也就不存在汇率风险。但这在我国是很难实现的。因为到目前为止,人民币在国际上还不是自由兑换的货币。其次是出口商品、资本输出时争取选用币值稳定、坚挺的“硬币”;进口商品、资本输入时争取选用币值疲软的“软币”。这样,出口商和债权人以“硬币”作为合同货币,当结算和清偿时,这种货币汇率上升,则会以同样多的外汇兑换更多的本国货币;而进口商和债务人以“软币”作为合同货币,当结算和清偿时,计价货币汇率下跌,则会以较少的本国货币兑换更多的外汇以用来结算货款和清偿债务。但这种方法有其局限性,一是货币的“软”和“硬”都是相对的,而且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即使很受欢迎的“自由外汇”的汇率也有可能发生波动,其软硬局面会发生改变;二是这只是作为涉外经济主体在实际涉外经济活动中力争的一种可能性。因为进口和出口、资本输出和输入都是相对的。在出口时争取使用“硬币”,而同时对方作为进口商肯定也会尽量争取使用“软币”,关键看双方的洽谈结果。   (三)以远期外汇交易弥补风险。通过预先决定汇率和金额的远期交易是一种最直接的弥补风险手段。假定中方一出口企业,预定在三个月后收进以美元计价的出口货款,可与银行预先约定在三个月后卖出美元。当美元资金一入账就进行交割,也就是以约定的汇率将美元卖给银行,换成人民币,这样通过远期外汇交易对可能产生的交易结算风险进行有效防范。这里需要考虑弥补风险的成本,可以通过现时的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的比较来决定弥补风险是否有利。如果对结汇期到期时的即期汇率的估计与现在的远期汇率差别不大,现时远期汇率与即期汇率之差就是一般的弥补风险成本。   对进行的资本交易,通常也通过预先进行远期预约来起到弥补风险的作用。一般的资本交易有两种:套息交易和筹资交易。所谓套息交易是指通过资金调拨赚取利差的交易,它是伴随着外汇交易的资金移动和为避免在将来特定时候发生反方向资金移动时的外汇风险所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的组合。筹资交易是以筹集资金为目的的资本交易,如借进外币贷款或发行外债等,在还款时也会因汇率变动而产生风险,通常也采用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弥补。   (四)慎重考虑出口收汇的结算方式。外贸企业还应根据业务实际,慎重考虑出口收汇的结算方式,做到安全及时,这是对外贸易出口收汇应贯彻的一个原则。一般而言,即期信用证结算方式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则;远期信用证结算方式收汇安全有保证,但不及时,因此汇率发生波动的概率就高,从而削弱了收汇的安全性。至于托收结算方式,由商业信用代替了银行信用,安全性大大降低。所以,为达到安全及时收汇的目的,要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在了解对方资信的前提下,慎重灵活地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如出口商出售的商品库存积压,并且在国际市场价格疲软,在进口商资信可靠,而且该商品在进口国有一定的销路,进口国对付汇控制相对不严的情况下,出口商也可接受托收方式。   我国还要健全信息网络,对汇率变动进行及时预测和分析研究。对外经济贸易部门、金融部门、涉外企业等具备条件的设立专门机构或指派专人负责国际金融、货币的研究及防范汇率风险工作。对外经济贸易部门、中国银行利用现代化的通信设备网络,及时掌握国际市场上外汇变动信息,向涉外企业提供情况和资料。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商务部都先后成立了汇率趋势研究小组,从事研究西方各国的主要货币汇率的变化,预测中、长期汇率变动走势,分析对我国外贸、外汇、外资工作的影响,提出对策和意见。

进出口贸易中如何防范外汇风险

6. 进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措施不包括

1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 风险的大小与外币币种有着密切的联系,交易中收付货币币种的不同,所承受的风险会有所不同。计价的货币及其金额将直接成为风险的弥补对象,因此进出口商品用何种货币计价是弥补风险的关键。企业在签订合同时,资金的收付以“收硬付软”为基本原则,即争取出口合同以硬货币计值,进口合同以软货币计值。对外借款选择将来还本付息时趋软的货币,对外投资选择将来收取本息时趋硬的货币,一般来说,外贸企业在出口商品、劳务或对资产业务计价时,要争取使用汇价趋于上浮的货币,在进口商品或对外负债业务计价时,争取用汇价趋于下浮的货币。      2运用合理的贸易手段 在贸易过程中。如何运用贸易的手段来弥补风险是一个重要途径,而且弥补风险的成本低。      (1)适当调整商品的价格。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业务在向外商报价过程中应适当调整价格,要考虑人民币升值的趋势尽可能弥补预期收汇时可能出现的损失。在代理出口业务中,改变按固定换汇成本结算的方式,协议按固定代理费率收取代理费,从而规避汇率风险。      (2)提前或延期结汇。进出口企业在进出口合同生效后,企业应当密切跟踪预期应收、应付货币      对本币的汇率变化,通过对汇价变动趋势的预测,改变资金的收付日期,防范风险。在出口业务中。当计价货币汇率呈上升趋势时,企业应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限内延迟出运货物,或向外方提供信用,以延长出口汇票期限,若汇率呈下跌趋势时,应争取提前结汇,比如以预收货款的方式在货物装运前就收汇。而在进口业务中,应反向操作。此外,出口收汇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合适的结算方式,即要求能够及时安全的收汇,因为及时收汇则汇率变动的时间因素风险会大大缩小。一般而言,即期L/C最符合安全及时收汇的原则,远期L/C、D/P、D/A安全性依次减弱。      3利用灵活的金融衍生工具、保险服务      (1)贸易融资。贸易融资可以较方便地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问题,通过出口押汇等短期贸易融资方式,获得外币贷款并立即结汇,既满足了出口发货与收汇期间的流需要,同时,企业也可以提前锁定收汇金额,又规避了汇率风险。在贸易融资方式构成中,进出口押汇使用比重较高(约为80%),原因主要是出口押汇期限较短(一般在一年以内),可以较好地缓解外贸企业的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另外,还可使用福费廷等期限较长的贸易融资方式。      (2)贴现。在延期付款的出口业务中,出口商可考虑将承兑的远期汇票向银行贴现,这种方法除了可提前取得货款加速出口商资金周转外,还可消除风险。一是出口企业将票据向进口企业所在国的银行贴现,再将收到的外币票款在即期市场上兑换成本国货币后汇回国内;二是将票据向我国银行贴现,直接收到本币资金,转移风险的费用包括在银行收取的贴息里面。但是,一旦承兑人到期不能支付票据,出口企业要承担被追索的风险。      (3)利用保险制度。一些国家专门设有一种为经营外贸服务的保险机构以及保险制度,其提供的保险服务就是汇率波动保险。外贸企业按照保险规定投保,若因汇价变动造成了损失,则可根据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规定赔付。如中国信保的“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产品。“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产品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专门为年出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型企业设计的,特别适合那些刚刚步入国际市场、业务规模较小的外贸企业。      (4)远期结售汇。一般由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币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收支发生时,按照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      (5)远期交易。指企业与银行达成协议,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远期汇率办理收付业务的交易行为。它是当今国内外回避汇率风险普遍的做法之一。当然。远期交易本身是存在风险的,企业能否避免损失和获得好处,关键在于汇率预测是否正确。采用这种交易方式,要求外贸企业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必须确定企业未来收付的金额、收付期限和交割日等。由于外贸企业收付期限和交割日一般很难确定,企业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择期交易,与远期交易方式相比极为方便。增加了企业的活动余地,但在采用这一方式进行交易时,企业应注意国内外各银行对择期的时间范围的不同规定。如中国银行开办的择期交易时间范围是3个月,在成交后的第3天起到3个月的到期日止的任何一天,客户都有权要求银行进行交割,但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银行。      外贸企业除通过合理运用以上介绍的方法外,还可运用掉期交易、和期权以及境外人民币无本金交割远期(NDF)工具,来减少和消除风险及其潜在影响。由于现实的种种原因,近期内,我国的外贸企业还不能完全利用和期权交易方式来回避汇率风险,比较切合实际的选择应该是远期交易方式。另外,应看到风险控制是相对的,与企业的各种基本条件、现实环境、业务能力等各种不同因素紧密相关。因此,企业应当灵活掌握与运用各种汇率风险防范措施,有时还要几种方法配合使用,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

7. 进出口贸易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研究


进出口贸易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研究

8. 论进出口贸易的结汇风险与防范措施

浅析海运提单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摘要]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这是由它的性质所决定的。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谁控制了提单, 谁就拥有了该批货物的所有权。然而, 在国际贸易中, 提单的使用也带来种种风险。通过对海运提单的风险作了深层次的分析, 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海运提单防范措施风险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是国际货物海上运输中的重要单据之一, 我国《海商法》第72 条规定: “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船, 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汉堡规则》第1 条第7 款给提单下的定义是: “提单是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载以及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单据。提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1、表示货物的收据, 证明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表示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收货人或提单的合法持有人有权凭提单向承运人提取货物, 也可以在载货船舶到达目的港交货之前办理转让, 或凭以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 3、表示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协议的证明文件, 是他们处理双方在运输中权利和义务问题的主要依据。另外, 海运提单也是出口方在信用证项下向银行交单议付的最重要单之一,在所有的运输单据中, 也只有其才能代表运载货物的所有权, 并能自由转让和流通。“树大招风”, 海运提单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 被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利用。近几年来, 国际贸易中出现了许多伪造、篡改海运提单以骗取货款的案例。而且,随着我国外贸的不断发展、信用证的不断推广使用, 海运提单的诈骗案例更是层出不穷, 诈骗技巧也日新月异, 有越演越烈之势。因此, 很多外企单位将海运提单风险防范工作列上日程。
一、海运提单常见的风险类型
防范于未然, 在国际贸易中海运提单存在的风险主要有:
( 一) 倒签和预借提单
已装船提单应在货物全部已装上船后签发, 签发的日期必须是真实的, 因为提单的签发日期即视作装运日期。如果提单在货物装船后签发, 签发日期却早于实际装船日期, 便构成倒签提单。如果货物尚未全部装船或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尚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了提单, 便构成预借提单。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 托运人的目的都是为了使提单签发日期符合信用证规定, 顺利结汇, 但对收货人来说则构成合谋欺诈, 可能使收货人蒙受重大损失。对此, 各国法律和海运习惯都是不允
许的。
( 二) 伪造提单
提单是信用证所要求的主要单据, 在信用证业务中, 只要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要求, 银行即凭单付款, 而不审查单据的来源及其真实性。一些不法商人即利用信用证“单据交易、严格相符”的特点伪造提单, 以骗取货款, 可能货物根本没有装船,或以次充好, 蒙骗客户, 从而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
( 三) 以保函换取清洁提单
在国际贸易中, 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 承运人欲对表面状况不良的装运货物签发不清洁提单, 由于银行不接受不清洁提单, 托运人不能凭此结汇, 因而往往向承运人出具保函( LETTER OFINDEMNITY) , 让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 并保证赔偿承运人因签发清洁提单而受
的损失, 以此来换取清洁提单, 顺利结汇。可见, 出具保函是出于国际贸易的需要, 从某种意义上讲托运人和承运人都能得到一定的方便和好处, 但实际上对承运人来讲却潜伏着很大的风险。一旦收货人持清洁提单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必须赔付收货人。但承运人持保函向托运人追偿时, 是否能得到补偿, 则取决于托运人的信誉和需要补偿的理由是否与保函中所保事项完全一致。且承运人没有按照货物的实际情况签发提单, 已违背了民事活动诚信的原则, 往往构成与托运人串通, 对善意收货人进行欺诈, 如承运人提请诉讼, 根据法律, 任何有欺诈性的合同、协议或保证都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因此法院不会以保函为依据来判决保函项下发生的货损货差的责任方, 承运人因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赔偿而遭受的损失不能向托运人追偿。
( 四) 无提单放货
_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 货物运到目的港后, 承运人有义务将货物交给正本提单持有人。然而在实际业务中, 有时会发生货物先于运输单据到达的情况, 在与日本、韩国、香港及东南亚等近洋地区的贸易中屡见不鲜。由于收货人手头没有正本提单, 无法及时提货转卖或销售, 会产生货物压仓费用、品质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一系列问题。碰到这种情况, 习惯上都是通过担保提货的方式予以解决的。即由收货人向船公司提供一份经银行会签的书面保函, 要求在没有物权凭证的情况下先提货日后补交提单。但如果承运人将货物交给非正本提单持有人, 有可能造成错误交货构成对提单持有人的侵权。在无提单放货过程中, 提取货物的不一定是买卖合同的买方, 有可能被冒领, 提货人往往不易查明, 也会有船方偷货的可能。因此
无提单交货风险是很大的, 船务代理凭保函放货, 而不是凭提单放货, 这是一种揽险自危的行为。
二、提单风险的防范措施
( 一) 杜绝或从严掌握预借和倒签提单
倒签或预借提单办理结汇, 有损外贸企业形象及外运公司信誉, 并可能造成经济损失。目前我国港口拥挤, 船期不准是客观情况, 出口公司在签约、订舱、交货时需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同时应加强对合同履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 必要时应事先设法取得客户的配合。如不得已“预借提单”时, 则要注意防止发生实际装货船舶与“预借提单”的船名不相符合的情况, 如因无舱位或货物迟延而改装了另一条船。一旦发生这种
情况, 则应采取紧急措施, 果断追回全套单据, 重新缮制, 决不可有侥幸心态。因为, 从法律责任看, 出口方预借提单结汇已构成伪造装运日期, 一旦另一方查明事实真相, 违约方须承担一定法律责任。如出口方提供了装于甲船“已装船”的“清洁提单”, 而货物却装上乙船, 无需细查, 即可证明出口商预借了提单, 仅凭这一点,进口商就可据此拒付货款并提出索赔。而“倒签提单”属托运人和承运人合谋欺骗收货人的行为, 因此受害方可以追究卖方的责任, 而且还可以追究承运人的责任。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无论对卖方还是对
承运人都是严重的。为预防发生倒签提单, 出口商应对有关装运期规定有一个准确的认识。例如: 国外信用证时常有以下一些关于装运期的用语: ( 1) Latest: 31,July, 即最迟不晚于7 月31 日, 包括7 月31 日; ( 2)Not later thanJuly 31, 不迟于7 月31 日, 包括7 月31日; ( 3)During first half of July, 表示从7月1 日至7 月15 日, 包括起止日; ( 4)Within July, 即During July, 从7 月1 日至7 月31 日, 包括起止日; ( 5)At the end ofJuly, 从7 月21 日至7 月31 日, 包括起止日; ( 6)On or before July 31, 表示7 月31日之前, 包括7 月31 日; ( 7)On or aboutJuly 31, 表示7 月31 日前后5 天内, 即从
7 月26 日至8 月5 日止。出口商应严格按信用证规定装运, 从正当手段获得装船清洁提单, 以维护良好的信誉。
( 二) 印刷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
国际海事局提议, 印制和使用难以伪造的提单, 控制其流通。提单的纸质、式样都应有明确、严格的规定。
( 三) 选择资信好的交易伙伴
在国际贸易交往中, 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全面了解是保障业务顺利进行的先决
条件。若由于对交易伙伴的资信情况没有进行很好的调查和了解, 仅凭熟人介绍或
贪小便宜与之成交, 则往往容易出事, 后悔莫及。所谓资信情况好, 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资产情况好, 有相当可观的资产, 且经营状况好, 有履约能力; 二是能在诚实信誉的原则上履约, 不会随意撕毁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