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2024-05-08 05:35

1.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财政拨付专款时:
借:银行存款-**行    贷:专项应付款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时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等工程项目完成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_拨款转入  (假设该项目没余款)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2.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财政拨付专款时:
借:银行存款-**行    贷:专项应付款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时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等工程项目完成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_拨款转入  (假设该项目没余款)

3.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财政拨付专款时:
借:银行存款-**行    贷:专项应付款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时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等工程项目完成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_拨款转入  (假设该项目没余款)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4.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可按资本性投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1、企业收到专项拨款时,借:银行存款贷:专项应付款2、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3、工程项目完工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借:专项应付款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4、对未形成长期资产需要核销的部份借:专项应付款贷:在建工程”等科目5、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专项应付款贷:银行存款6、上述资本溢价转增实收资本或股本,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贷:实收资本”或“股本”专项应付款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应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拓展资料一、资金构成对专项资金的构成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从财政资金管理的情况看,在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经常性经费以外的,由财政安排或追加以及上级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全部作为专项资金。二、资金用途1.用于投资补助和奖励 投资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一般政府给与的投资补助不高于总投资额度的30%。奖励,是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2.用于贷款贴息和转贷 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三、支出分类1.支出性质从支出性质分类,专项资金包括个人部分(如:专项补贴、专项奖励等)和公用部分(如:专项购置、专项修缮等);2.支出用途从支出用途分类,可以将专项资金分为基本建设支出、专项业务费、专项支出购置、专项修缮和其他专项等。

5.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处理如下:
收到财政拨付专款时:
借:银行存款-**行    贷:专项应付款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时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等工程项目完成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_拨款转入  (假设该项目没余款)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6. 财政拨付专项资金账务如何处理?

应该记入“补贴收入”或“营业外收入”科目。注:新会计准则,使用营业外收入科目。
为贯彻中央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保证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各地正在加速推进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
实行工资财政统发后,由于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预算单位的会计主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职责并未改变。因此,为规范账务处理,有必要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及拨款单位的统发工资业务核算作出统一规定。
一、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和国库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财政总会计应作以下账务处理。
1、财政总预算会计将工资资金逐月按进度从国库的地方财政库款户划拨到财政工资资金专户时:借:国库存款———工资资金贷:国库存款———一般资金
2、总预算会计按照审核后的工资发放汇总清单,将应发本级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总额,从工资专户拨付至财政在代发工资银行开设的工资统发户时:借:一般预算支出贷:国库存款———工资资金
3、①县级财政代发所属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工资时,县级财政总预算会计作账务处理:借:与下级往来———××乡镇贷:国库存款———工资资金②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凭代发工资银行盖章后转来的

7. 财政专项拨款的账务处理

解答:财政专项资金要区别对待: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贴》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未执行新会计准则,则计入资本公积。
税法上,符合规定《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有资金拨付文件,财政部门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企业专设账本单独核算,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

财政专项拨款的账务处理

8. 财政给的专项拨款怎样入账?

财政给的专项拨款的入账方法是:
1、接受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2、使用财政拨款: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资金
贷:银行存款
3、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在为完成承担的国家专项拨款所指定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时,应按与企业自己生产的产品相同的方法进行归集,并在“生产成本”科目下单列项目核算。如能确定有关支出最终将形成固定资产,则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单列项目归集所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