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薪酬吗

2024-05-14 15:52

1.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薪酬吗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职工福利费;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6、非货币性福利;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职工是指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在企业的计划、领导和控制下,虽与企业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或企业未正式任命的人员,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也纳入本准则的职工范畴。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薪酬吗

2.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薪酬吗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薪酬。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3. 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怎么计算


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怎么计算

4. 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算不算职工的工资收入

  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不算职工的工资收入。

  依据国家统计局《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发布),工资组成部分未含住房公积金。

  员工工资不包括的内容: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国家规定福利待遇一般指基本月薪,社会保险,其他保险和休假制度。其他的福利待遇是公司给的,不是国家规定的。

5. 请教一下各位老师 企业负担的公积金部分为什么不通过“应付工资”核算,它不也算是企业付给职工的工资吗?

你好。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2)的有关规定,“应付工资”科目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

因此,题中企业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应当由“应付工资”科目核算,取决于住房公积金是否构成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有关规定:
1、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2、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3、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可见,住房公积金虽然属于“劳动报酬”,但并非企业“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因此,不属于工资总额构成范围。

由此,企业按规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

请教一下各位老师 企业负担的公积金部分为什么不通过“应付工资”核算,它不也算是企业付给职工的工资吗?

6. 缴纳单位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分录

一、单位向有关机构缴纳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二、在计算企业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三、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7. 计算工资的时候包括公积金吗

楼主,你好
‍确认工资中是否包括住房公‍积金可以看公司发放的工资单,一般如果公司扣除了住房公积金,工资单上会显示出来。

  一、一般单位为你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卡,卡上有号码,你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你的缴费情况。

  二、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单位和个人各支付50%,计算基数是按上一年的月平均的工资的12%来计算的,也就是单位出你上年月平均工资的12%,你个人再支付12%,全部计入你的公积金管理帐户里,等你购房后可用于公积金贷款或支取(公积金贷款比商贷税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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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工资的时候包括公积金吗

8. 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职工薪酬

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薪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职工福利费;
3、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6、非货币性福利;
7、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8、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职工是指包括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未与企业订立正式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内部审计委员会成员等。
在企业的计划、领导和控制下,虽与企业未订立正式劳动合同、或企业未正式任命的人员,但为企业提供了类似服务,也纳入本准则的职工范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第二条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带薪缺勤,是指企业支付工资或提供补偿的职工缺勤,包括年休假、病假、短期伤残、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