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2024-05-12 07:45

1. 什么叫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法律分析:营利性活动,是指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但对于公职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并不是一律禁止,而是要根据公职人员的具体身份类型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什么叫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2. 什么叫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法律分析:
营利性活动,是指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但对于公职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并不是一律禁止,而是要根据公职人员的具体身份类型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六条 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3. 什么叫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营利性活动,是指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活动,主要包括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以及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但对于公职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并不是一律禁止,而是要根据公职人员的具体身份类型进行判断。
一、公职人员民间借贷党纪处分
1.为专项整治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今年4月,运城市纪委监委印发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同时,制定出台《运城市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导则》,划定政商交往“禁止区”,规定不得以本人、近亲属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名义,在管理服务企业中筹资借款、投资理财等谋取不正当利益。
2.浙江省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治理,去年以来,全省共处理违规借贷272人,涉及金额4.18亿元。在此基础上,该省制定出台了《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行为规定》,严禁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借贷、担保、居间介绍等民间借贷关系。更不得收取利息,或者以收取介绍费、中介费、有偿担保费等形式进行营利性活动。明确规定,根据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的情节轻重,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直至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退休人员能注册公司吗
当然可以。只要不是公司法禁止或限制人员,都可以出资做股东,设立公司。根据法律规定只对设立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年龄有规定,但没有限制退休人员开公司的规定。但是例外情况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股权、股票的区别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用以证明其在公司投资入股,并据以取得股息收入的一种有价证券。股权是投资人根据持股比重原则所拥有的对企业财产的支配权和分配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股票以差价获取收益;股权以时间和“企业的高速成长”获取收益,2、介入时间:股票是企业比较成熟期;股权是企业快速成长期,3、介入地点:股票是通股过股票市场。股权是通过产权交易所、股权托管中心,4、介入成本:股票是证交所交易价格;股权是每股股份接近净资产的价格,5、收益:股票受价格波动影响是价格投资;股权是受企业净资产增长的影响价值投资,6、持有时间:股票是短期投资;股权是中长期投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六条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什么叫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4.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怎么界定


5.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哪些行为将受到党纪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哪些行为将受到党纪处分

6.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哪些行为将受到党纪处分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行为将受到党纪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七)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7.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哪些行为将受到党纪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哪些行为将受到党纪处分

8.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怎么界定?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怎么界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经商办企业的;(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这样解释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