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火车北站到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多远

2024-05-07 11:41

1. 渭南市火车北站到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多远


公交线路:5路,全程约2.0公里
1、从火车站步行约310米,到达火车站十字站
2、乘坐5路,经过3站, 到达临渭区政府站(也可乘坐216路)
3、步行约430米,到达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

渭南市火车北站到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有多远

2. 渭南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为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业务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方便职工,提高办事效率,渭南制定公布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操作细则》,其中包含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材料以及额度,具体内容详见正文。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共性资料(一)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申请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类银行储蓄卡或存折;(三)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四)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办理,确因特殊原因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由职工本人出具委托书或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委托人、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五)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为缴存职工及配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原件。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所需资料(1)购买期房:需提供已备案的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票据。(2)购买现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及票据。(3)购买二手房:需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或购买协议;税务发票;过户后房屋产权证。(4)购买拆迁安置房: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单位盖章的分房房价表或内部购建房协议;购房票据。(5)集资建房:需提供集资建房批文;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花名册或购房合同;购房票据。(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城镇的,需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政府规划、房管部门建造、翻建住房批准文件;施工合同;支付费用票据。在农村的,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票据。(7)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居民个人修建房屋规划许可证”;购买材料票据。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3.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预付款收据或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
受理时限:《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起1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购房发票及备案证明记载房价。
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屋提取条件
1.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拍卖房屋的提供法院拍卖文件原件;
2.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时限:房屋所有权证登记时间起一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过契税发票记载房价。
购买、建造、翻建及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提取条件: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缴存人或配偶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内居住的,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
缴存人为改善居住条件在本市购建的第二套住房,或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购建的第二套住房,暂可入可以申请办理提取的情形。
2.提供的基本材料:
a.《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b.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粘贴至申请表指定位置)、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c.所购住房属配偶名字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d.异地购房(指在南宁市含六县以外城市购房)还须提供缴存人或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或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原件)(收取原件)。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
(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需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并经单位经办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及相关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管理部、办事处审批;
(3)管理部、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汇总表》上传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
(4)公积金管理科操作此项业务,将支取的公积金金额由网上银行划转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折(工、农、中、建、邮储银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4.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

法律分析:提取公积金的时候,购房者需要本人提供个人的真实身份证及,同时要需要根据不同的提取目的,分别提供不同的、相应的证明材料,之后需要到所在的单位领取并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印章,当然有的城市开通了网上提取功能,购房者这些资料在网上提交就可以了。如果需要单位代为办理,购房者要在准备好资料之后交给公司相应负责人,等待他们帮忙办理。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渭南住房公积金在西安能用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渭南住房公积金在西安能用吗

6.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什么地方?

西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是: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137号
其电话号码为:029-89650612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对机构和人员进行重组后组建成立。

拓展资料: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参考资料: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德地图

7. 临渭区住房公积金提去有哪些条件?

您好!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谢谢阅读!

临渭区住房公积金提去有哪些条件?

8. 渭南个人公积金怎么查询

查询的办法:
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进入官方网站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链接,击进入查询页面,输入账号(身份证或公积金卡号)及密码,进入账户详细页面。
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拨打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查询:拨打公积金热线,根据提示点击自助查询,点击账户查询输入公积金帐号和密码即可。
通过短信查询(部分城市不支持):按公积金查询格式要求编辑短信,发送至查询号码即可。
支付宝查询公积金(部分城市不支持):点击手机桌面的支付宝钱包按钮,打开进入首页;找到“城市服务”按钮打开进入下步操作;在“城市服务”菜单中,找到“公积金查询”按钮;首次操作该项服务时,需要先进行授权确认;授权完成后,即可点击“个人查询”按钮;按系统提示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密码;进入界面后即可等待系统提供具体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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