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关键词可以自己写吗

2024-05-12 05:10

1. 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关键词可以自己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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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号2015年11月29日、12月6日刊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大全(Ⅰ)(Ⅱ)(摘编自殷国荣、郑金平先生主编《医学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第3版)》一书中、方强先生撰写“第6章 医学科研课题的申请”),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以及申请作了深入全面的介绍,得到粉丝广泛好评。本期小编遴选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编著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一书中的申请指南、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以期继续为读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201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部分)。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在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详见本《指南》正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政策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正在进行三年(含)期以上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其中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应提供受援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疆或援藏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非全职工作人员、位于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区域内的中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及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3.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上述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5.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本《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2.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
4. 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4)2016年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5.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 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7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月31日。
9.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指南》所列2015年度和2016年度项目的资助强度均为直接费用部分。
三、关于依托单位的职责
1. 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本《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 依托单位应当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
四、关于限制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累计满3项的项目负责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说明
为均衡扶持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科学技术人员,引导和鼓励上述人员参与面上项目等其他类型项目的竞争,提升区域基础研究水平,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累计已满3项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五、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本《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六、特别提醒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限项申请规定 
1.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4年度和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6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4. 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

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关键词可以自己写吗

2. 申报省级自然项目基金流程

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流程 
主要工作
注意事项
补充信息
申请人关注项目申报通知
l 因各学院及科技处需对项目材料进行专家审核和形式审查,校内申报截止日期一般要比省自然基金委受理截止日期提早很多. 请申请人务必关注科技处和各学院申报截止时间,早做准备. 
l 申报前须认真学习当年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告"和"申报培训PPT"(见相关材料及下载)
l 省自然科学基金委主页http://www.zjnsf.net/
l 校科技处http://kjc.wzu.edu.cn/
l 校内截止日期后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人,须出具情况说明报告,本人及学院负责人签字,由学院连同更新的项目汇总表(盖章)交科技处.
申请人申请系统账号
l 已有账号而忘记密码的,与科技处联系
l 第一次使用申报系统,须先申请账号. 注册信息必须真实. 
l 集中受理期,科技处会分批集中审核账号;其它时期申请账号,请与科技处联系. 
l 请不要重复注册账号
l "高级会员"账号审核权限在省基金办. 
申请人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书和正文
l 登陆系统后,选择左侧菜单栏"3.1操作指南",下载指南并认真研读.
l 完成"3.2申请书简表填写"和完成"3.3申请书正文上传". 
l 申请书简表和申请书全文word由系统隔天生成. 
l 完成"3.4申请书上报依托单位". 
l 申请书填写需注意:
1. 管理费5%,人员劳务费不超过15%,一般项目设备费不超过30%,重点项目设备费不超过20%;
2. 正文双盲;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使用模板格式,删除正文斜体字部分,不超过6MB
3. 确认项目申请人及项目组成员主持和参加的项目数不超项;确认成员的身份证号码填写无误. 
l 正文提纲在主页右下方"申报专栏"中"申请书正文撰写提纲"网页里. 
l 依托单位将申请书上报省基金办之前,申请人可随时直接对申请书简表和正文进行修改,不需科技处管理人员进行"退回"之类的操作.
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送形式审查
l 申请人将纸质申请材料及形式审查表交学院初审,汇总.
l 学院将申请书一式二份,形式审查表和汇总表交科技处
l 申请书纸质材料必须与最终上传的电子版本一致,全体成员签字
l 杰出青年项目还须提交学术委员会推荐信,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起草并打印二份,其中一份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签字或盖章.
科技处上报申请材料
l 科技处将所有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基金办
后续工作
(另行通知)
1. 复议(未获立项)
2. 编制计划任务书(获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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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间有点太匆忙了,一般只要看完书,在做做试题是都能过的,就是不知道这么短时间你能不能看完书再做一些习题巩固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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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直接上传PDF格式的附件,不必转成JPG
  2.论文首页要自己打印,随纸质申请书一起上交

  下面是填报说明:
  1.提供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首页扫描文件;
  2.如曾获科技奖励,提供国家级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省部级奖励(二等以上)和国际学术性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3.如获专利或其他公认突出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扫描文件;
  4.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的扫描文件;
  5.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申请人的导师同意函、在站博士后申请人的依托单位承诺函、中级以下职称申请人的推荐函的扫描文件。
  特别提示:上述附件第5项还需提供纸质原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同报送。
  这是填报说明中的文字,大家分析下是否要上交纸质的论文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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