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10号文是什么?具体有什么内容?

2024-05-17 15:02

1. 商务部10号文是什么?具体有什么内容?

文市发〔2009〕20号  文化部、商务部关于加强网络游戏  虚拟货币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商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商务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近年来,随着网络游戏的迅速发展,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广泛应用于网络游戏经营服务之中。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促进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用户权益缺乏保障;二是市场行为缺乏监管;三是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在使用中引发的纠纷不断。  为规范网络游戏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和《关于规范网络游戏经营秩序查禁利用网络游戏赌博的通知》(公通字[2007]3号)等文件精神,经商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同意,现就加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市场准入,加强主体管理  (一)本通知所称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二)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强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主体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提供主体的管理。从事“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服务”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业务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和《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管理。凡提供上述两项服务的企业,须符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有关条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初审后报文化部审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企业”是指发行并提供虚拟货币使用服务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是指为用户间交易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提供平台化服务的企业。同一企业不得同时经营以上两项业务。

商务部10号文是什么?具体有什么内容?

2. 商务部的公告,部令和规定有什么区别

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商务部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商务部决定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体如下:
一、对5件规章予以废止
(一)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办法》(〔1997〕外经贸办发第498号)
(二)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7〕外经贸办发第498号)
(三)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代码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实施细则》(〔1997〕外经贸办发第498号)
(四)经商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同意,废止《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出口采购中心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外汇局令2003年第3号)
(五)废止《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1号)
二、对5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删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14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目。
(二)删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9号)第五条第二款第三项第三目。
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中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删去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中的“组织机构代码”。
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中的“工商登记注册号”修改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中的“母公司组织机构代码”修改为“母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中的“取得国际货代资格证书人数”。
(三)删去《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
删去第十五条第二款中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删去《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商运字〔2006〕122号)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中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集团化公司有其所属分、子公司使用集团组织机构代码的情况)”。
(五)删去《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第五条第三款第一项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删去第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的“税务登记证”。
此外,对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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