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实行联邦制的原因

2024-05-07 19:47

1. 美国实行联邦制的原因

一、美国历史上的邦联制 早在美国建国之前,英国对北美十三块殖民地采取的就是分而治之的政策,这种政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州与州之间相对独立。独立战争期间,十三块殖民地没有真正形成统一的权力机构。北美独立战争结束后,依据1781年生效的《邦联条例》,美国实行邦联制。美利坚合众国由13个州组成,各州保持其主权、自由和独立。当时作为邦联政府唯一的机构邦联国会,由各州代表组成。各州代表相当于独立的各州派出的大使。国家真正的权力在各州,中央对对各州的公民没有直接管辖权,邦联国会颁布的任何法令须得到州政府同意后,才能对该州人民产生约束力。这种邦联制的弱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邦联仅仅是各州之间的联合体,只是各州之间的松散联盟,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其次,在财政和经济方面,邦联政府既无权向国民征税,又无权管制州际贸易和对外贸易,政府所需经费取决于各州是否缴纳。第三,在国防上,邦联没有统一的军队,各成员国都是独立的主权国家,相互之间是平等的,不存在彼此隶属和制约关系。因此,国会既没有威信,又软若无力,在西部无法应对与英国和西班牙的领土争端,在英国对其贸易进行限制时,各州不但不能齐心协力对外,反而因各州为保护自身的利益伤害了其他州。这种邦联制度,使政府难以应付经济衰退、社会动荡和外部威胁等一列问题,特别是1786年美国爆发了反对当局的起义,使争权夺利的资产阶级各派有了一种共同的“危机意识”。华盛顿在1876年写给友人的信中这样写道:“在我看来,邦联只是个有名无实的空架子,而在其名下的议会亦是徒有虚名,其政策措施多不被人们所关注、执行。”因而,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才能建设一个统一而强大的国家,促进美国的繁荣发展。 二、美国联邦制的确立 为了解决邦联存在的问题,1787年5月至9月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定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依据宪法,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由邦联制转变为联邦制,各州把国家权力的一部分转让给联邦中央政权,使联邦成为一个享有充分主权的国家。 美国联邦制的特点:第一,联邦与州分享政治权力。联邦宪法提出了联邦和州两级政府分权的准则,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保留,或由人民保留”。根据这项规定,联邦政府享有宪法“列举的权力”,州政府拥有“保留的权力”。联邦政府只能行使宪法明确列举的权力,以及根据最高法院解释可以从“列举的权力”中引申出来的权力。关于州的权力,宪法没有具体规定,一般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根据宪法的规定,既有分别享有的权力,也有共同享有的权力。 第二,联邦与州在各自的权力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在联邦制下,联邦政府和州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是在各自规定的权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权力,均享有对人民的直接管辖权,相互之间不得进行任何干涉。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也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联邦政府不能任命州政府的官员,不能监督、考核州政府的施政行为,州政府也不得干涉联邦事务。 第三,联邦地位高于州。宪法规定,联邦宪法、法律以及以联邦名义缔结的条约,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各州必须遵守;州的宪法或法律,凡与联邦宪法、法律或条约相抵触者一律无效。若州的宪法或法律与联邦宪法、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法律优于州的宪法或法律。 三、联邦制的利与弊 从国家制度上看,美国由联邦制代替邦联制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这种制度在国家生活实践中既体现了很大的优越性,但也暴露出一定的弊端。 (一)美国联邦制的优越性。 联邦制成为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既与当时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密切相关,也是特定历史环境下的选择。美国立国之初,13个州均享有主权,都不同意出让全部主权。同时,北方资产阶级和南方种植园主之间,各州之间存在巨大的分歧和矛盾。联邦制是调和这些矛盾的有效形式。从美国联邦制的历史看,联邦制最大的优点在于,在保持联邦是一个强大、统一国家的同时,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如明尼达州和科罗拉州在1964年联邦通过《民权法案》之前就通过了保护少数民族民权的法案,怀俄明州比联邦宪法确认妇女选举权早三十年,1980年阿肯色州禁止核电站将放射性气体释放于大气中,联邦法律至今尚未作出这类规定。 (二)美国联邦制的弊端。在美国实行联邦制的二百多年间,联邦制的弊端也暴露无遗。美国联邦制的最大问题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相互扯皮、推委,各州政府之间各自为政。当大多数资产阶级利益集团意见接近时,联邦制既能保护州的灵活性,又能保证中央的权威;当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之间矛盾重重时,联邦制就处于低效率运转之中。

美国实行联邦制的原因

2. 美国实行联邦制的原因

联邦制成为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既与当时的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密切相关,也是特定历史环境下的选择。
美国立国之初,13个州均享有主权,都不同意出让全部主权。同时,北方资产阶级和南方种植园主之间,各州之间存在巨大的分歧和矛盾。联邦制是调和这些矛盾的有效形式。
从美国联邦制的历史看,联邦制最大的优点在于,在保持联邦是一个强大、统一国家的同时,确保州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如明尼达州和科罗拉州在1964年联邦通过《民权法案》之前就通过了保护少数民族民权的法案,怀俄明州比联邦宪法确认妇女选举权早三十年,1980年阿肯色州禁止核电站将放射性气体释放于大气中,联邦法律至今尚未作出这类规定。
美国联邦制的最大问题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相互扯皮、推委,各州政府之间各自为政。

3. 美国联邦制的利弊

美国联邦制的利弊如下:
1、美国联邦制的最大问题 最大问题是效率不高,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相互扯皮、推诿,各州政 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相互扯皮、推诿,各州政 府之间各自为政。 府之间各自为政。大多数资产阶级利益集团意见接近时,大多数资产阶级利益集团意见接近时,联邦制既能保护州的灵活性,又能保证中央的权 邦制既能保护州的灵活性,又能保证中央的权 威;当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之间矛盾重重时,联 威;当资产阶级利益集团之间矛盾重重时,联邦制就处于低效运转之中。 邦制就处于低效运转之中。 
2、在联邦制下,联邦政府与州之间不是严格意在联邦制下,联邦政府与州之间不是严格意 义上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是在各自规定的权 义上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而是在各自规定的权 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权力,均享有对人民的直接 限范围内都享有最高权力,均享有对人民的直接 管辖权,相互间不得进行任何干涉。 管辖权,相互间不得进行任何干涉。 
3、美国实行邦联制,但邦联制没能有效地保护美国的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为了保护资产阶级革命成果,美国需要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因此,美国于1787年改为联邦制。 联邦制的最大特点是分权,主权由联邦和各州分享。这既尊重了美国各州长期以来就拥有独立的行使各种权力的传统,又适应了当今美国急需扩大中央权力的要求。

美国联邦制的利弊

4. 美国的联邦制利与弊

好处是减少了个人或者某个集团掌管国家的专制情况出现的几率

弊端在于议会内容易出现党派分化,在某一些问题上无法迅速作出决定,长时间的讨论往往会造成资源的浪费以及错失最佳的实施时间


1787年宪法(联邦)
联邦制赋予政府强有力的权力,利于国家的巩固;联邦政府实行三权分立原则,权力之间制约平衡,防止专制独裁,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 (4)地方自治权与中央政权形成较为和谐统一的关系,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有利于地方的积极性的调动和创造性的发挥。 (5)体现和维护了独立战争的重大成果,使政府建立在民主原则的基础上,带来美国的长期稳定。 2.1787年宪法的局限性 (1)刚刚独立的美国既要建立强有力的政权以确保独立,又要防止政权走向独裁,故美国1787年宪法强调三权分立的原则,强调政权的组织形式没有真正解决人权问题,在印第安人、黑人问题上种族歧视明显,妇女地位低下。 (2)明确是财产性划分标准。

5. 美国从邦联制变为联邦制原因有哪些?

美国从邦联制变为联邦制原因是资本主义发展的需要。
联邦制是两个或多个分享权力的政府对同一地理区域及其人口行使权力的体制。事实上,在美国所实行的联邦制下,美国宪法是国家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威所在。

特点:
尽管在联邦制和一元化政府体制下,民主都可以发展壮大,但是这两种形式的政府体制具有重大和实质性的区别。例如,英国是一个一元化政府。
英国的议会对英国国内发生的一切事情拥有最后决定权。即使议会将地方事务的权力下放,也仍就可以命令英国的任何城镇和县郡做议会认为应该做的事;只要议会愿意,议会甚至可以废除或改变任何城镇或县郡的界限。

美国从邦联制变为联邦制原因有哪些?

6. 美国的联邦制

法律分析:联邦制是两个或多个分享权力的政府对同一地理区域及其人口行使权力的体制。事实上,在美国所实行的联邦制下,美国宪法是国家政府和州政府的权威所在。反过来,宪法也反映了美国人民的意愿,而人民的意愿是民主政体中的最高权力所在。在一个联邦制国家,国家政府有明确的权利,对外事务有完全的主权。但是,在国内事务上如何行使权力,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法律依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第一条 第一款本宪法所授予的全部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第二款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每州的选举人应具备该州州议会人数最多一院的选举人所需具备的资格。年龄未满25岁,为合众国公民未满7年以及当选时非其选出州居民者,不得为众议院议员。众议院人数和直接税税额均应按本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于各州,各州人口数目指自由人总数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3/5。自由人总数包括必须在一定年限内服役的人,但不包括未被征税的印地安人。人口的实际统计应于合众国国会第一次会议3年内,以及此后每10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众议员人数以每3万人选出1人为限,但每州至少应有众议员1人。在实行此种人口统计前,新罕布什尔州可选出3人,马萨诸塞州8人,罗得岛州和普罗维登斯种植地1人,康涅狄格州5人,纽约州6人,新泽西州4人,宾夕法尼亚州8人,特拉华州1人,马里兰州6人,弗吉尼亚州10人,北卡罗莱纳州5人,南卡罗莱纳州5人,佐治亚州3人。任何一州所选众议员中出现缺额时,该州行政长官应发布选举令以补足此项缺额。众议院应选举该院议长和其他官员,并独自享有弹劾权。

7. 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吗?

联邦制是两个或多个分享权力的政府对同一地理区域及其人口行使权力的体制。
在一个联邦制国家,国家政府有明确的权利,对对外事务有完全的主权。但是,在国内事务上如何行使权力,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根据宪法,美国政府在管理州际和对外贸易、造币、移民归化、维持陆军部队或者海军部队等事务上,拥有非其莫属的权力。美国联邦制保证每个州政府都是共和政府,从而保证没有任何州能够建立其它政体,比如说,君主制。在上述这些领域,国家利益显然超越各州利益,因而在这些领域的权力也相应地归属国家政府。国家政府还具有解决两州或多州争端、解决不同州公民之间争端的司法权。

美国实行的是联邦制吗?

8. 联邦政府的美国体制

全国共分10大地区、50个州和1个特区(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有3042个县或郡(county,路易斯安那州的郡是parish)地区:新英格兰地区、中央地区、中大西洋地区、西南地区、阿巴拉契亚山地区、高山地区、东南地区、太平洋沿岸地区、大湖地区和阿拉斯加与夏威夷州、亚拉巴马州、阿拉斯加州、亚利桑那州、阿肯色州、加利福尼亚州、科罗拉多州、康涅狄格州、特拉华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夏威夷州、爱达荷州、伊利诺伊州、印第安纳州、艾奥瓦州、堪萨斯州、肯塔基州、路易斯安那州、缅因州、马里兰州、马萨诸塞州、密歇根州、明尼苏达州、密西西比州、密苏里州、蒙大拿州、内布拉斯加州、内华达州、新罕布什尔州、新泽西州、新墨西哥州、纽约州、北卡罗来纳州、北达科他州、俄亥俄州、俄克拉何马州、俄勒冈州、宾夕法尼亚州、罗得岛州、南卡罗来纳州、南达科他州、田纳西州、得克萨斯州、犹他州、佛蒙特州、弗吉尼亚州、华盛顿州、西弗吉尼亚州、威斯康星州、怀俄明州;联邦领地波多黎各自由联邦和北马里亚纳;海外领地(有人居住):美属萨摩亚、关岛、中途岛、美属维尔京群岛;(无人居住):贝克岛、豪兰岛、贾维斯岛、约翰斯顿岛、金曼礁、纳弗沙岛、帕尔米尔岛、威克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