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和免征增值税的区别

2024-05-16 03:25

1. 免税和免征增值税的区别

 免征增值税所指的是这个收入不用交增值税。免税项目可以简单理解成:免征税费中,有一个单独项目的税费。能够免税的范围更广泛。免税包括了免征增值税的附加税、免征印花税、免征个人税等等。所以说免征增值税是属于免税的一种,只不过免税的范围会更广泛,类别更多。
  免税收入有哪些    
   1 、对于用户购买的一些国债,其产生了相关的利息收入,是不用缴纳税收的;
  2、对一些满足条件的居民和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这类的投资者是直接进行投资,并且对于发行的股票处于长期持有,最好超过了一年以上才获得的利益,这种也不收取税款;
  3、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一些机构等非居民企业,该机构与一些居民企业通过互相合作、投资等,收获了实际的投资收益,这种也不收取税款;
  4、对那些满足相关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对于不是营利性活动得到的收入,不收取税款。

免税和免征增值税的区别

2. 增值税免税跟免增值税有什么区别吗?

零税率和免税的区别为:概念不同、适用时间不同。具体概念不同:1、零税率:增值税税率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2、免税:属于原本需要征税的而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具体适用时间不同:1、零税率:纳税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2、免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第三条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起点或终点在境外的运单、提单或客票所对应的各航段或路段的运输服务,属于国际运输服务。起点或终点在港澳台的运单、提单或客票所对应的各航段或路段的运输服务,属于港澳台运输服务。从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从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载运旅客或货物至国内其他地区或者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以及向国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及场所内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设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适用范围。

3. 免税货物与免征增值税的差别

有以下几点不同:
一、概念不同
1、不征税
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
2、免税
属于原本需要征税的而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3、零税率
增值税税率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

二、适用时间不同
1、不征税
没有硬性的适用时间段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2、免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3、零税率
纳税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三、开具发票的权限不同
1、不征税
不征税除特殊情形外,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纳税人发生不征增值税项目,取得收入时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2、免税
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零税率
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扩展资料:
1、不征税收入可以开发票的特殊情形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虽然属于不征增值税项目,但很多地区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中的承租方收取有形动产价款本金,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作为出租方据以差额扣除的合法有效凭证,承租方开具发票不征收增值税。
2、征增值税项目是指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而在一定时期又有可能恢复征税的收入范围。
3、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不需要纳税。真正体现零税率理论上定义的,是增值税对出口产品实行零税率,即纳税人出口产品不仅可以不纳本环节增值额的应纳税额,而且可以退还以前各环节增值额已纳税额。并且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充分享受零税率的福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零税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免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不征税收入

免税货物与免征增值税的差别

4. 什么是免征增值税税额

免征增值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税总局对属于某一税种中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免征税只是某个项目不涉及应纳税额。

5. 免征和免税有什么区别

一、免征和免税有什么区别1、免征和免税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免税是企业在需要征税的范围内,根据所得税政策免了;免征在一些项目获得收益时可以减免税收的缴纳;(2)适用时间不同。免税申请的时间一般适用于36个月内;免征没有硬性的适用时间段规定;(3)开具发票的权限不同。免税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免征一般不开具增值税发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二、免税项目有哪些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是其他个人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免征和免税有什么区别

6. 增值税免税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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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增值税税种核算时,会碰到以下几个概念:
零税率、免税、免征、减征等概念,
往往容易混淆这些概念。
增值税零税率
零税率不等于免税,零税率产品目前是增值税税种中最优惠的概念。
零税率不仅仅是指销售环节免税,而且进货环节包含的进项税还给与退回。这个概念基本上就是指外贸企业出口产品和服务时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而且,只有一般纳税人企业才能充分享受零税率的福利。
零税率会计核算系一个专门的话题,牵涉贸易性进出口企业以及生产性进出口企业,受本文篇幅所限,不做深入讲解。
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
比如这次疫情期间,为减轻疫灾对纳税人带来的损失,财政部联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临时性税收政策《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免税如何开票、纳税申报,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小编举个案例你就明白了。
高顿公司是从事医疗服务的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是口腔治疗,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七)款规定,主营业务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并于2017年3月办理了优惠备案。
发票开具过程中,以金税盘为例,在商品编码添加时,“享受优惠政策”栏选择“是”,“优惠政策类型”栏选择“免税”,“税率栏“自动跳转为“免税”,示例如下:
实际开出的发票,示例如下(注意“税率”栏不是“0%”):
免税业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开出的带税率的普通发票,也可以享受免税;如果申报比对不符,由税务部门解除异常。
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微信/其他)
贷:主营业务收入
注意,免税行为是不需要计算销项税的。
当然,也有说法是需要先进行价税分离,计提销项税,后通过减免税额抵消。
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营业外收入
实践中会计核算有争议。
纳税申报,公司当月营业收入487889.84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23917.10元,未开票收入363972.74元」具体申报如下:
第一步,B06附表1首先填列第19栏,免税不能抵扣,不用填写B07附表2,如果取得了专票且认证了,需同时填写B07的抵扣和转出栏次。
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在开具其他发票栏,没有开具发票主要是个人消费者没有索取发票的,这里也需要申报,哪怕是免税也需要如实填写,填写在未开具发票栏次。
第二步,其次填写B4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在序号2下双击添加增值税优惠政策,与备案信息一致,接着在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中填写487889.84元,如下图。
第三步,最后返回主表B05,在B06和B44中填写的数字会自动带入B05,核对数据是否准确。
确认无误后,点击报送,增值税纳税申报就完成了。如果你公司全部都是免税业务,那说实话,申报很简单的。
增值税免税规定是国家给予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优惠,对于优惠内容税法有着明确的规定。然而,实务中由于一些纳税人对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全面导致做出错误的税务处理,从而引发涉税风险。
主要风险就是核算不清,导致免税业务核算混乱,其次对于免税业务对应的进项进项税未及时转出或者转出不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均规定: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无法划分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免征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转出。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增值税免征
增值税免征,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但因为销售额符合国家免征额度规定的,不征收增值税。此类收入免征增值税,属于政策优惠,但发票开具时,要注明税率。最典型的就是小微企业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不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政策。
高顿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公司1月开票51500,不含税收入为51500/1.03=50000,没有其他未开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2月开票20600,不含税收入20600/1.03=20000,没有其他未开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0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600
3月开票10300,不含税收入10300/1.03=10000,没有其他未开票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4月申报增值税,1-3月累计销售额50000+20000+10000=80000,按季度申报小于30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400
贷:营业外收入 2400
增值税减征
增值税减征,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而少征,具体或者是先征后返,或者是直接减征,会计处理跟增值税免征基本一样,当然,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略有不同。
4.1 直接减征
例如:企业处理未曾抵扣进项税额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税法规定是按照3%的征收率简易征收,可以享受减按2%征收的优惠政策。
高顿公司处置的叉车原值10万,累计折旧9.5万,处置变卖收入0.2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具一张含税价2000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为3%。
政策依据:国税函[2009]90号、财税[2014]57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填写申报表
1、填写附表一,按照开具的金额和税额填写附表一,由于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写到开具其他发票第11栏。
2、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这里的减税性质名称选择的是财税[2014]57号,抵减税额为19.42,3%征收率减按2%征收,享受的减征额为(2000/1.03)*0.01=19.42
3、填写主表,将19.42同时填写入主表的第23行。
账务处理,企业因出售、报废或毁损、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处置固定资产,其会计处理一般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借:累计折旧 95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
第二,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941.75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8.25
第三、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借:资产处置损益 3058.25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58.25
第四、减免税部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9.42
贷:其他收益 19.42
第五、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8.83
贷:银行存款38.83
38.83=2000/1.03*0.02,实际就是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政策依据:因出售、转让等原因产生的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因已丧失使用功能或因自然灾害发生的毁损等原因而报废清理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计入营业外或营业外支出。
4.2 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
高顿公司是一家软件技术开发公司,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公司两款嵌入式软件产品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019年2月,公司销售情况如下,两款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分别为157158.08、18793.10,其他销售额为1024.14。
我们知道,按照财税[2011]100号政策规定,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是用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得出。
而这里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是不包括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只有软件部分可以即征即退。
对于高顿公司2月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分别如下
所以,在填写2月增值税申报表的时候,我们就根据销售情况,分别填写一般计税和即征即退的部分,分别列示。
先填写附表一,因为是2月份的销售,所以这里还是16%的申报表格式,我们把总的销售额填写上,即征即退在附表一是其中项目,所以讲嵌入式软件部分的销售额和税额填写到即征即退栏次去。也就是下图中的第6行。
附表1填写完成后,主表会自动讲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和销项税分别列示。如图
然后我们再看进项税,进项税附表二是不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的,虽然不分,但是我们在日常核算中需要清楚的知道那些是嵌入式软件产品的进项,那些是一般项目的进项税,虽然附表二是全部填写在一起,但是主表上我们需要分开填列,只有这样才能单独计算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高顿2月当期共取得685.79的进项税,其中属于即征即退项目的35.79,其他项目650。
附表二填写的时候,只能将全部的进项税填写在一起
而在填写主表时候,我们需要手工讲两部分分开填写。
最后,我们就可以分别算出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的应纳税额。
实际当期上交税金就是把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的相加上交。
那么我们在计算退税额时候就只能采用即征即退栏目的数据。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所以,高顿公司2月可以退税8879.44。
其实即征即退的核心就在于纳税人需要准确的核算即征即退项目的销项税、进项,应纳税额,正常填写申报表申报后,然后再计算应退税额,进项申请退税。
销售部分划分还是相对容易,我们可以分开核算即征即退产品的销售额,而进项部分,能够区分当然最好,如果不能区分,我们可以采取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
做账这块,日常核算我们正常记账即可,可以增加辅助项目,从核算上就把即征即退的项目分开。
然后实际发生退税,根据政策计提退税
借: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退税 8879.44
贷:其他收益 8879.44
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8879.44
贷:其他应收款-增值税退税 887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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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免增值税是什么?

法律分析:免征增值税是不征收增值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电信业服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免税项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免税项目: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第十七条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免增值税是什么?

8. 免税和免征有什么区别

免税和免征的区别有:免税是企业在需要征税的范围内,根据所得税政策免除,一般适用于36个月内。免征是在一些项目获得收益时可以减免税收的缴纳,包括财政拨款、政府基金等,没有硬性的适用时间段规定。
一、二手新房过户费怎么算
二手新房过户费计算方法如下:对于营业税一般由买方进行支付,其征收的税率是5.6%。对于个人所得税,一般等于计税的价格乘以1%。对于土地税,如果房屋产权已经取得五年的免征税费,如果没有超过按照房价的1%进行缴纳。《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二、个人专利转让免税政策
个人转让技术合同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技术合同免税政策的规定是: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小规模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可以享受的12项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应税销售行为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文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需要注意,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专票的部分,需要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应税销售额4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很多人以为小规模纳税人季度45万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没有了,其实是错误的。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4月1日起,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行为不超过50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于适用5%征收率的,依然适用原优惠政策,月度15万元季度45万元免征增值税,同样注意开具专票的部分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5%征收率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3、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半征收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并非一回事,小规模纳税人是站在增值税的角度划分的,将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划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或联系四个季度)超过500万元的,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公司若有固定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未超过500万也可直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小型微利企业是站在企业所得税的角度定义的,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的公司。
企业可能同时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及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4、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的,免征两费一金(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基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年12号)文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及水利基金。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附加税费)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若纳税人应税销售行为不涉及消费税应税范围的,则纳税人享受上面第一条和第二条的免征增值税政策,则相应的附加税费也无需再缴纳,需要正常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同属于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即税率为25%*20%=5%。比如某小微企业2022年实现年度利润为250万,纳税调整额为+30万,则该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为:100*2.5%+(250+30-100)*5%=6.5万。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2年第16号)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具体条件和标准参考《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文规定,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度预缴)或第9个月(按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个季度的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若放弃预缴阶段享受该政策的,可以等到汇算清缴时继续享受。
7、安置残疾职工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年第70号),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安置残疾职工,还可以减少残疾人保障金的缴纳数额,企业在职职工人数超过30人的,就需要缴纳残保金了,若按照规定的比例(1.5%)安置了残疾人职工,则无需再缴纳残疾人保障金,安置比例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的,则需要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所以,安置残疾人可以起到少交残保金的优惠。
8、低于500万元的器具机械设备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税2021年第6号)文规定,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年54号)政策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即单位价值低于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9、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2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
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最低折旧年限为5;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
10、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的优惠
个体工商户即可以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1-50%)
11、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属于税务总局2021年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则可以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的政策(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
12、企业购置满足条件的车辆享受车购税减半征收的优惠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0号)文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若购置符合以上条件的车辆,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应纳车辆购置税=不含增值税价款*10%*5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