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

2024-05-11 19:41

1.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

法律分析: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等方式侵害隐私侵害死者隐私,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等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

2.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在以下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行为人要求赔偿自身精神损失费: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带来严重精神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侵权导致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的,以及侵犯受害人的名誉权,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的。
一、侵犯别人肖像权有什么后果?
侵犯别人肖像权的后果是侵权人需要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一般责任承担方式为赔礼道歉、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肖像权人的损失、消除因侵权给肖像权人带来的不良影响等。如果侵权人拒不履行的,肖像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名誉受损怎么赔偿
一、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二、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三、名誉受损如何赔偿
一、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有当侵害名誉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才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对于赔偿数额,应综合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的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予以确定。
二、名誉权是人身权利,一般不会有财产利益,但名誉权会直接影响权利人的财产获得,因此名誉受损也会造成财产损失。如公民因遭受名誉的毁损而丧失某种工作的机会,法人因名誉毁损而遭受财产的重大损失。财产损害既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的丧失,只要是侵害名誉权所引起的后果,侵权人就应当全部赔偿。并且受害人的恢复名誉而产生的费和支出,也属于财产损害的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3.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1、在给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带来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可以赔付精神损失费,包括但不限于侵权导致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的,以及侵犯受害人的名誉权,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的。
除了法律规定的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形外,其余情况都不可以。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具体而言,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隐私权、死者人格利益等其他人格利益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导致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另外,精神损害赔偿只有自然人才享有的权利,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没有此项权利,即使其名誉权确实受到了严重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还应注意的是,应当在提起侵权诉讼时一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提起侵权诉讼时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事后不得以同一侵权事由另行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精神损失费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精神损失费需要录音录像、证人证言、医疗证明等证据。
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赔偿精神损失的情况有很多,比如受伤构成伤残的情况,比如构成医疗事故等。法院也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4.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等方式侵害隐私侵害死者隐私,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等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以侵权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请求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精神损害赔偿金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
(二)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法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三)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了,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以公民的人身权益遭受侵犯为前提条件,还应当严格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情形下,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受到侵害的情况,精神受损情况,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家庭关系、社会评价受到影响的情况,并考量社会伦理道德、日常生活经验等因素,依法认定侵权行为是否致人精神损害以及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死亡、残疾(含精神残疾)或者所受伤害经有合法资质的机构鉴定为重伤或者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的,应当认定侵权行为致人精神损害并且造成严重后果。
二、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注意的事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法律依据: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消极感受)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应该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比如侵害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5.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

1.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等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等方式侵害隐私侵害死者隐私,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3.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等方式侵害遗体、遗骨,死者家属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

6. 怎样情况下需赔偿精神损失费

针对不同的 离婚 案件,可以主张的 精神损失费 数额不同,此时需要结合多方面的因素才能确定。 实际可以参考一下几种因素计算: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 侵权行为 的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 (三)实施 家庭暴力 ;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7. 啥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因侵权行为给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带来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赔付精神损失费,包括但不限于侵权导致受害人死亡或者伤残的,以及侵犯受害人的名誉权,给受害人带来极大的精神损害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啥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8. 什么情况下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