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钱要交多少给总公司。

2024-05-10 13:24

1. 子公司钱要交多少给总公司。

全资子公司年终将年度总利润上缴给母公司,由母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税附加等税款,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如何向母公司交利润?
通过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付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子公司的账务处理:
根据子公司股东会利润分配决议: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应付利润
上缴利润
借:应付利润贷:银行存款.
母公司: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母公司不需要缴纳税款.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分得的利润,免征企业所得税.
《公司法》有关规定如下:
1.第一百零三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第一百零六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二、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出:
1.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是否分配利润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如果母公司持股50%以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那么根据上面第2点规定,母公司就可以根据自身意愿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并且予以通过;
3.你所说的上缴利润其实就是分配利润.
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回母公司如何处理
从全资子公司分回利润的税务处理
纳税人从全资子公司(即资产100%控股的企业)分回的利润,不同于从联营、股份制企业分回的利润,因此,出资方获取的投资收益不用补交因地区间税率差异而少交的所得税款。
这里所称的全资子公司(资产100%控股的企业)即包括母公司直接拥有100%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也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100%权益性资本的被投资企业。
如A公司拥有B公司100%的股份,B公司拥有C公司30%的股份,而A公司拥有C公司70%的股份,则A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C公司100%的股份,C公司为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子公司钱要交多少给总公司。

2. 求助关于成立子公司,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谢谢。

您好!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 
(一)分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三)不同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 
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 
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 
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 
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 
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 
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 
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 
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 
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 
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 
① 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 
② 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 
③ 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 
④ 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 
⑤ 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3. 设立分公司的费用

1、场地费用。
写字楼或商住或普通住宅都可以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租房不是写字间的,还需要让房屋所在的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否则工商不受理。
大慨估算:30000.00元(包括,门面转让费及房屋租金,铺面的简单装潢,招牌,办公桌{可买旧货},电脑,传真机,等)办理税务或税务买发票的时候,税务局的要去看地点,一方面是核实注册地点和实际地点是否一致,另一方面是核实实际地点是否符合办公条件。
2、股东会决议和任命书(后面付样本)。
3、刻章的地方刻一个分公司负责人私章,费用10元左右。
4、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房屋使用证明文件等。填好后,连同总公司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总公司盖公章)、公司股东会决议原件、任命书原件、房租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带上总公司原始验资报告以及章程复印件)。大概10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5、拿办理好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去刻公章、财务章。代码和税务的办理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办理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30元/枚。
6、代码证的办理。
拿上分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盖公章)和总公司代码证的复印件(总公司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分公司公章,带好以上东西到遂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就OK了,费用是108元。办这个证需要3天;
7、税务登记证的办理。
分公司营业执照和代码证办理好后,看看营业执照的颁发时间计算,30日内到注册地址所的区税务分局申请领取税务登记证。一般的公司都需要办理国税和地税(经营范围中:同时有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的需要办理国税和地税,只有生产、加工、销售的也需要办理国税和地税,如果只有服务的只办理地税),现在税务登记证书是一个,2个部门盖章(国税和地税),已经不收取费用了。办理税务登记证时,如果是独立核算,需要和税务机关讲明原因后,递交独立核算证明,同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的从业证和会计的身份证。
8、银行设立基本户。
拿分公司营业执照、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分公司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和复印件、负责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2套以及总公司所有证件正本原件和复印件1套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费用在50—200之间开户费,开基本户需要填很多表,你最好把能带齐的东西全部带上,公章、财章、负责人章。开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一个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起,大多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大概需要400元(各银行的收费不太一样),所以作好问清楚价格,再考虑看在那个银行办理基本户。今后你的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一般都是1周到2周可以拿到银行开户许可证。
9、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你的公司是销售商品的,应该到国税去申请发票,如果是服务性质的公司,则到地税申领发票。
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注册公司结束后,应该及时主动的和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地税还需要做征管鉴定、同时领取纳税申报表、同时第1个月最容易忘记申报税,所以应该问自己的税务管理员,当月是否需要申报税)。

设立分公司的费用

4. 建立分公司需要交什么费用?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设立分公司的好处:(一)经营设立方面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4、因为总公司可以根据经营状况调整对分公司的资本的注入,所以经营风险相对比较小5、在投资限额上,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二)税务方面1、分公司不是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因其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2、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3、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三、在境内外设立分公司的缴税规定(一)在境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是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1、申报纳税2、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二)在境外设立分公司需要注意到,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5. 公司分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要多少费用?

公司分立的程序是:
1、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分立方案此与公司合并类似。但在公司分立方案中,除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外,特别应妥善处理财产及债务分割问题。
2、公司股东会关于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公司法》上所称重大事项,应当由股东会以特别会议决议方式决定。股东会决议通过方案时,特别要通过公司债务的分担协议,即由未来两家或多家公司分担原公司债务的协议。为了保证分立方案的顺利执行,应当同时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分立方案。该授权包括向国家主管机关提出分立申请、编制其他相关文件等事项。
3、董事会编制公司财务及财产文件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分立时应当进行财产分割。为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应当依照第2款规定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经股东会授权后,应当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4、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此与公司合并须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的规则在本质上相同,即公司分立应以政府批准为前提。
5、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根据《公司法》第185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保护程序主要涉及分立公告及债务清偿程序:第一,在分立决议做出后的10日内,将分立决议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第二,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的主要程序为: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2.分立的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公司分立前的债务按所达成的协议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这里很关键的是对公司分立前的债务达成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的协议,这个协议使债务承担有了明确的责任人,保护了债权人的利益。第五十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

公司分立的程序是怎么样的?要多少费用?

6. 设立分公司费用有哪些

1、组织机构代码证:30元;
2、印花税:按注册资金比例收取(资金方面:注册资本万分之五,地址方面:租房合同总额千分之一,工本20元);北京地区除海淀区外,其他各区的印花税都是企业后期到税务所缴纳;
3、验资费:验资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开具,而国家相关的政策中表示,验资报告的收费标准是按照注册资本的千分之二进行收取。
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
(1)法律地位
1、子公司虽受母公司实际控制,但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在工商部门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章程,以自己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注意:分公司虽不具独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诉讼法》、《民诉意见》,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具有诉讼资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独立的缔约能力。
(2)责任承担
1、子公司以其自身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母公司互不连带,除出资人(即子公司的各股东)出资不实或有抽逃资金,以及公司人格否认的情形下,债权人不得就未得清偿部分向出资人追偿。
2、分公司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债务履行不能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要求设立公司(总公司)承担清偿义务,提起诉讼时,可以直接把设立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责任。特别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两者之间为连带关系,应当是同一个人格,由总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3)设立方式
1、子公司由一个股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两个以上股东按照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和方式投资设立。
2、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的分支机构,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4)对母公司/总公司的投资限制
1、子公司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投资的,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注意:《商业银行法》第19条第二款,商业银行拨付其子公司运营资金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2、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投入原则上不受限制。
二、设立子公司流程有哪些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企业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指定(委托)书》;
4、总公司拨款证明;
5、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负责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6、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章程(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己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复印件;
8、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9、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7. 分公司和子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设立才更合适更划算?


分公司和子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设立才更合适更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