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城镇化补短板提速将严防“大拆大建”

2024-05-04 06:43

1.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提速将严防“大拆大建”

8月17日,国家发改委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食品价格波动,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介绍,随着复工复产持续推进,猪肉消费需求逐步扩大,同时因汛情对生猪生产和运输造成影响,7月份猪肉价格环比上涨10.3%。
  孟玮表示,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确保价格基本稳定,比如加强生猪和猪肉市场调控,7月份合计投放四批次4.8万吨中央冻猪肉储备,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围绕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等工作,孟玮介绍,截至7月底,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渠道,已投入资金超过1200亿元。同时,重点盯住五个“严防”,其中包括严防“半拉子工程”,严防“大拆大建”。
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
  近期,国家发改委接连牵头印发了城镇化补短板等相关的文件,下一步在县城城镇化建设方面有哪些举措?
  孟玮介绍,县城是我国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空间,是城镇体系的重要一环,也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从短期看有利于扩大投资、促进消费,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从长期看,有利于优化城镇化空间格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今年5月底,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四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根据这个文件,近期又陆续印发关于推进县城产业平台、县城智慧化改造,以及流通设施、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明确了各项具体任务的实施路径。
  而在统筹加强资金支持方面,截至7月底,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渠道,已投入资金超过1200亿元。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也加大投入力度。
  孟玮介绍,下一步将聚焦政策和项目落地,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区加快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各市县加强项目谋划设计,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持续加强示范带动。引导120个示范地区推进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和运营模式,尽快形成示范效应。
  三是促进形成投资合力。引导各地统筹利用各类财政性资金,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政银企对接的长效机制,加大中长期信贷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各项任务落实。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评估。重点盯住五个“严防”:即严防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防“大水漫灌”,严防“半拉子工程”,严防“大拆大建”,严防“贪大求洋”,加大督查力度,引导各地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确保投资精准有效,不留后遗症。
多举措确保价格基本稳定
  在上述发布会上,除了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外,消费也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从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看,CPI同比上涨2.7%。孟玮介绍,在具体分项上,食品价格环比涨跌互现,变动幅度均在正常波动范围内。
  受应季水果集中上市影响,鲜瓜果价格在上月下降的基础上继续回落,当月环比降幅为4.4%;鸡肉、鸭肉供求总体稳定,禽肉类价格环比下降0.1%。
  猪肉价格近期环比涨幅达到10.3%,既有消费需求逐步扩大的因素,同时也受到汛情对生猪生产和运输带来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南方强降雨天气和汛情影响,鲜菜价格环比上涨6.3%。此外服装、旅游以及居住类价格环比不同程度下降。
  上周五(8月14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付凌晖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解释,猪肉价格上涨,一方面是由于随着企业复工复产,餐饮服务逐渐恢复,对于餐饮相关的猪肉需求有所扩大;另一方面是由于7月份南方汛情对于生猪的生产和调运产生不利影响,影响到猪肉价格使其涨幅过大。
  孟玮介绍,7月份以来,针对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变化,国家发展改革委坚持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确保价格基本稳定。
  一方面,加强生猪和猪肉市场调控。7月份合计投放四批次4.8万吨中央冻猪肉储备,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另一方面,不断强化应急调控。针对部分地方出现洪涝灾害、个别地方新冠肺炎疫情复发等突发情况,及时指导协调有关地方加强汛情和疫情防控期间蔬菜、猪肉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调控,加快灾后重建,保障市场供应与价格稳定。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提速将严防“大拆大建”

2. 县城城镇化加快补短板强弱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抓紧补上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统筹配置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公共资源,重点投向县城(县政府驻地镇或街道及其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所辖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并在布局建设各类公共设施时,注重做好与邻近地级市城区同类设施的衔接配套。兼顾县级市城区(市政府驻地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所辖区域及其他区域),以及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将其一并纳入目标区域。
  据统计,县及县级市数量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数量的三分之二。2019年底,县和县级市数量分别为1494个和387个,二者共计1881个,约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数量(967个)的2倍。从经济看,2019年县及县级市GDP体量为38万亿元左右,占全国GDP的近五分之二。其中,作为县域经济核心的县城及县级市城区GDP占全国GDP的近四分之一。从人口看,县城和县级市城区常住人口分别为1.55亿人和0.9亿人左右,共计2.4亿人左右,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30%。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数量约为158个、镇区常住人口约为0.3亿人),已具备小城市甚至中等城市城区的人口规模,但公共资源特别是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仍按照镇级来配置,与实际民生需求相比存在很大缺口,“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日益凸显,因此将特大镇一并纳入此次的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瞄准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聚力推进17项建设任务。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优化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托育设施、文旅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县城公共厕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的资金从哪里来?该负责人表示,将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区分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合理设计资金保障方式,既拓宽财政资金投入渠道,又调动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通知》明确,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各地区发展基础和要素条件,建立分区分类推进建设的支持引导机制。优先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县城建设,率先实现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有序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含边境地区重点县城)建设,加快增强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合理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提高对农业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障能力。
  “在此基础上,为加快形成投资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强化典型引路、发挥头雁效应,我们会同各地区以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债务率较低为基本要求,在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示范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对这些示范县及县级市,将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并以现场会、典型案例推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各地区要综合考虑发展需求、资金保障、财务平衡及收益状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谋划设计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该负责人表示。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严防“大水漫灌”,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防“半拉子工程”,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严防“大拆大建”,优先采取改扩建方式,必要时采取新建迁建方式;严防“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 丽)

3. 县城城镇化加快补短板强弱项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抓紧补上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统筹配置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公共资源,重点投向县城(县政府驻地镇或街道及其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所辖区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并在布局建设各类公共设施时,注重做好与邻近地级市城区同类设施的衔接配套。兼顾县级市城区(市政府驻地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委会所辖区域及其他区域),以及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将其一并纳入目标区域。
  据统计,县及县级市数量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数量的三分之二。2019年底,县和县级市数量分别为1494个和387个,二者共计1881个,约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数量(967个)的2倍。从经济看,2019年县及县级市GDP体量为38万亿元左右,占全国GDP的近五分之二。其中,作为县域经济核心的县城及县级市城区GDP占全国GDP的近四分之一。从人口看,县城和县级市城区常住人口分别为1.55亿人和0.9亿人左右,共计2.4亿人左右,占全国城镇常住人口的近30%。
  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数量约为158个、镇区常住人口约为0.3亿人),已具备小城市甚至中等城市城区的人口规模,但公共资源特别是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仍按照镇级来配置,与实际民生需求相比存在很大缺口,“小马拉大车”的现象日益凸显,因此将特大镇一并纳入此次的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区要瞄准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聚力推进17项建设任务。围绕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优化医疗卫生设施、教育设施、养老托育设施、文旅体育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围绕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完善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理设施、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县城公共厕所;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的资金从哪里来?该负责人表示,将统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区分公益性、准公益性和经营性项目,合理设计资金保障方式,既拓宽财政资金投入渠道,又调动金融资本和工商资本投入的积极性。
  《通知》明确,依据《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立足各地区发展基础和要素条件,建立分区分类推进建设的支持引导机制。优先支持东部地区基础较好县城建设,率先实现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有序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城镇化地区县城(含边境地区重点县城)建设,加快增强人口经济承载能力。合理引导中西部和东北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城建设,提高对农业农村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保障能力。
  “在此基础上,为加快形成投资效益、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并强化典型引路、发挥头雁效应,我们会同各地区以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债务率较低为基本要求,在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示范工作。”上述负责人表示,对这些示范县及县级市,将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并以现场会、典型案例推介等方式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各地区要综合考虑发展需求、资金保障、财务平衡及收益状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谋划设计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该负责人表示。
  《通知》强调,各市县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严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审慎论证项目可行性,优选项目、精准补短板、不留后遗症;严防“大水漫灌”,确保精准投资、提高投资效益;严防“半拉子工程”,确保项目资金来源可靠、规模充足;严防“大拆大建”,优先采取改扩建方式,必要时采取新建迁建方式;严防“贪大求洋”,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新时期建筑方针。(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熊 丽)

县城城镇化加快补短板强弱项

4.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观点地产网讯: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将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根据建设原则,对于县城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支持引导建设。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
另外,通知中表示,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5.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打出政策组合拳

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打出了政策组合拳。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下一步,将加大中长期信贷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各项任务落实。重点盯住五个“严防”,即严防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防“大水漫灌”,严防“半拉子工程”,严防“大拆大建”,严防“贪大求洋”。
信贷重点支持三领域项目
发改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六大行下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重点对县城三大领域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一是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支持区位布局合理、要素集聚度高的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内重点园区、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是县城新型基础设施。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5G网络、物联网、车联网和骨干网扩容等。支持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包括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领域终端系统等。支持大数据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集约化数据中心、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和产业数字化平台等。支持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三是县城其他基础设施。支持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商贸流通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商业步行街和特色街区等消费集聚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
《通知》要求,六家银行总行每年分别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六家银行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按照项目实际需要,给予原则上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综合运用借款人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以及在建项目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
《通知》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安排财政性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促进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与贷款条件相匹配。各地区通过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比例等方式,加强与六家银行信贷投放的配套衔接。有条件的市县可成立政策性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公司,为借款人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渠道,已投入资金超过1200亿元。
发挥专项企业债支持作用
《指引》提出,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县城新型基础设施和县城其他基础设施。
《指引》明确,本专项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本专项企业债券以募投项目未来经营收入作为主要偿债来源。发行人应根据项目资金回流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设计债券发行方案,可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同时,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债贷组合”方式,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
《指引》指出,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前提下,允许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部分的募集资金,可偿还前期已直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支持县城特别是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内主体信用评级优良的企业,以自身信用发行本专项企业债券。对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的项目,优先支持项目实施主体发行企业债券,以支持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足额到位。省级发展改革委在制定本省份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落实方案以及指导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制定示范方案时,应统筹考虑项目资金、土地保障方式,加大本专项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协调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满足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打出政策组合拳

6. 县城城镇化补短板打出政策组合拳

加快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打出了政策组合拳。8月1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下一步,将加大中长期信贷和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重点保障各项任务落实。重点盯住五个“严防”,即严防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严防“大水漫灌”,严防“半拉子工程”,严防“大拆大建”,严防“贪大求洋”。
信贷重点支持三领域项目
发改委联合国家开发银行等六大行下发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重点对县城三大领域建设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一是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支持区位布局合理、要素集聚度高的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内重点园区、县城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是县城新型基础设施。支持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5G网络、物联网、车联网和骨干网扩容等。支持市政公用设施数字化改造项目,包括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领域终端系统等。支持大数据设施建设项目,包括建设集约化数据中心、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和产业数字化平台等。支持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项目。
三是县城其他基础设施。支持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商贸流通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商业步行街和特色街区等消费集聚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等。
《通知》要求,六家银行总行每年分别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额度,专项用于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六家银行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对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按照项目实际需要,给予原则上不超过20年的中长期贷款。综合运用借款人不动产抵押、动产质押以及在建项目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开辟绿色办贷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优先进行审查审批、优先安排贷款投放。
《通知》指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可通过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优先安排财政性资金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促进项目的经营性现金流与贷款条件相匹配。各地区通过提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作为项目资本金比例等方式,加强与六家银行信贷投放的配套衔接。有条件的市县可成立政策性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公司,为借款人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国家发改委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企业债券、开发性政策性金融等渠道,已投入资金超过1200亿元。
发挥专项企业债支持作用
《指引》提出,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县城新型基础设施和县城其他基础设施。
《指引》明确,本专项企业债券发行人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债券一年的利息。本专项企业债券以募投项目未来经营收入作为主要偿债来源。发行人应根据项目资金回流具体情况,科学合理设计债券发行方案,可灵活设置债券期限、选择权及还本付息方式。同时,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债贷组合”方式,进行债券和贷款统筹管理。
《指引》指出,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前提下,允许使用不超过50%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用于项目建设部分的募集资金,可偿还前期已直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支持县城特别是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内主体信用评级优良的企业,以自身信用发行本专项企业债券。对已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的项目,优先支持项目实施主体发行企业债券,以支持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足额到位。省级发展改革委在制定本省份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落实方案以及指导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制定示范方案时,应统筹考虑项目资金、土地保障方式,加大本专项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协调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满足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7.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将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根据建设原则,对于县城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支持引导建设。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
另外,通知中表示,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8.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将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根据建设原则,对于县城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支持引导建设。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
  另外,通知中表示,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