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投项目根据金额的多少需要到哪级发改委备案?是国家有统一规定还是要看各省的不同规定?

2024-05-17 07:06

1. 募投项目根据金额的多少需要到哪级发改委备案?是国家有统一规定还是要看各省的不同规定?

1、《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外资[2008]1773号)规定:
“三、落实外商投资项目分类分级管理制。按照《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总投资(包括增资额,下同)1亿美元及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限制类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总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和总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由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核准,其中限制类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此类项目的核准权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下放。”
2、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
(十六)《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准。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外,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国务院有关部门可将本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下放地方政府审批,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金融、电信服务除外)由地方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募投项目根据金额的多少需要到哪级发改委备案?是国家有统一规定还是要看各省的不同规定?

2.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的 备案 是什么意思...什么概念....请回答的具体点

发改委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涉及重大资源配置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对企业投资的不涉及资源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实行备案制。
发改委备案就是说同意项目立项,从产业结构调整等角度同意项目建设,可以办理环评、土地等手续。向发改委提交备案报告,审批以后给发一个备案证。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全称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适用于企业投资一般项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

扩展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改变了以往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审批的管理办法。
真正体现了“谁投资、谁决策、谁 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政府要掌握全社会投资活动的发展与变化,要了解企业投资的规模和方向。
二是要对企业投资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约束。备案不等于是对企业投资的不管不问,而是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对企业投资予以引导和控制。
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时,投资主管部门要依据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对项目进行判别,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予备案。此外,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部门,将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外部性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投资项目备案制

3.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备案是什么意思...什么概念....请回答的具体点

发改委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涉及重大资源配置的项目实行核准制,对企业投资的不涉及资源配置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实行备案制。
发改委备案就是说同意项目立项,从产业结构调整等角度同意项目建设,可以办理环评、土地等手续。向发改委提交备案报告,审批以后给发一个备案证。
投资项目备案制的全称是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适用于企业投资一般项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资项目的前置条件之一。

扩展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投资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改变了以往不分投资主体、不分资金来源、不分项目性质,一律按投资规模大小分别由各级政府审批的管理办法。
真正体现了“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确立了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一是政府要掌握全社会投资活动的发展与变化,要了解企业投资的规模和方向。
二是要对企业投资进行必要的引导和约束。备案不等于是对企业投资的不管不问,而是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对企业投资予以引导和控制。
在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备案时,投资主管部门要依据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对项目进行判别,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予备案。此外,规划、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部门,将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外部性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投资项目备案制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的备案是什么意思...什么概念....请回答的具体点

4. 个人投资项目要不要发改委备案

你好,
只要有固定资产投入,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必须到发改委办理审批手续。手续分备案、审批与核准三大类。审批类是政府投资类项目走的程序。核准是企业投资政府类项目,外资项目、房地产项目等涉及民生或敏感类的产业目录中限制类的项目。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个人投资项目要不要发改委备案【提问】
你好,
只要有固定资产投入,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必须到发改委办理审批手续。手续分备案、审批与核准三大类。审批类是政府投资类项目走的程序。核准是企业投资政府类项目,外资项目、房地产项目等涉及民生或敏感类的产业目录中限制类的项目。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5. 什么项目需要发改委备案?

法律分析:
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般要取得发改委的备案。备案制项目的行政管理程序: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改委等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分别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环评审批手续。最后,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开工手续。

法律依据: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 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 投资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
第四十条 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制定项目备案基本信息格式 文本,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 项目单位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负责。

什么项目需要发改委备案?

6. 募投项目为什么要在发改委备案?具体是哪个法规规定的?

 募投项目为什么要在发改委备案?具体是哪个法规规定的?  发改委是各级 *** 的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担负着经济运行分析和宏观调控的职责,而投资项目建设恰恰是经济运行中重要的载体之一,虽然投资体制改革后, *** 充分放权给企业,不再干扰企业的决策,但也不是大撒把不管,在企业决策过程中,必须首先符合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要求和市场准入,这就是项目立项的最终目的,再就是项目立项后,国家会通过发改委的立项来具体分析近期资金投向和经济运行状况,所以说,项目立项是必不可少的。对了,忘了解释一句,你说的备案是立项程序的一个分类,是项目立项中环境最宽松的类别之一。
  货车为什么要放大号牌?是哪条法规规定的?  货车因为号牌悬挂不规范,容易配污渍遮挡,辨认困难,违章或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者无法第一时间看到车号!所以必须放大。  规范机动车号牌主要按照以下的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后厢后部喷涂的放大牌号的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应清晰、完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不然都会受到相应的惩处。
  在发改委备案的项目可申请补贴吗  不一定的,现在国家支持创新创业,如果是节能环保型项目或者创新型项目可以根据当地 *** 的相关政策进行申请,经过评定的项目才可享受资助或其它扶持政策,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存货每年盘点一次是哪个法规规定的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第二十条 企业在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  (二)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等各项存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是否有报废损失和积压物资等;  (四)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各项固定资产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  (五)在建工程的实际发生额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  企业通过前款规定的清查、核实,查明财产物资的实存数量与账面数量是否一致、各项结算款项的拖欠情况及其原因、材料物资的实际储备情况、各项投资是否达到预期目的、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及其完好程度等。企业清查、核实后,应当将清查、核实的结果及其处理办法向企业的董事会或者相应机构报告,并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企业厂房在建扩建为什么要在发改委立项   *** 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改为备案制。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仅需向 *** 提交项目申请报告,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但是,在实务过程中,单纯企业投资的项目并不多见,主管机关的审批程序仍然较为严格。项目建设审批程序一般可以分为:立项审批、规划审批、施工许可。(1)立项阶段,投资人需要编制项目可研报告,到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办理环保预审和用地预审,之后到发改委办理立项审批。(2)规划阶段,需要到土地部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到规划部门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其中还可能包括人防、消防审批。(3)施工阶段需要办理施工许可。
   
  光伏申报er需要在发改委备案吗  所以CCER项目均需在发改委备案后才能交易。  下面是交易流程  er项目的开发流程在很大程度上沿袭了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框架和思路,主要包括6个步骤,依次是:项目文件设计、项目审定、项目备案、项目实施与监测、减排量核查与核证、减排量签发。  (1) 设计项目文件  设计项目文件是CCER项目开发的起点。项目设计文件(PDD)是申请CCER项目的必要依据,是体现项目合格性并进一步计算与核证减排量的重要参考。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写需要依据从国家发改委网站上获取的最新格式和填写指南,审定机构同时对提交的项目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进行审定。2014年2月底,国家发改委根据国内开发CCER项目的具体要求设计了项目设计文件模板(第1.1版)并在信息平台公布。项目文件可以由项目业主自行撰写,也可由咨询机构协助项目业主完成。  (2)项目审定程序  项目业主提交CCER项目的备案申请材料后,需经过审定程序才能够在国家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审定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实施、报告三个阶段。另外,项目业主申请CCER项目备案须准备并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 项目备案申请函和申请表;  ② 项目概况说明;  ③ 企业的营业执照;  ④ 项目可研报告审批文件、项目核准文件或项目备案文件;  ⑤ 项目环评审批文件;  ⑥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  ⑦ 项目开工时间证明文件;  ⑧ 采用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方法学编制的项目设计文件;  ⑨ 项目审定报告。  国家主管部门接到项目备案申请材料后,首先会委托专家进行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然后主管部门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估时间)。  (3)减排量核证程序  经备案的CCER项目产生减排量后,项目业主在向国家主管部门申请减排量签发前,应由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核证机构核证,并出具减排量核证报告。  核证程序主要包括准备、实施、报告三个阶段,7个具体步骤见图1。监测报告是记录减排项目数据管理、质量保证和控制程序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活动产生的减排量在事后可报告、可核证的重要保证。国家发改委已于2014年4月16日在信息平台公布了CCER项目监测报告(MR)模版(第1.0版)。监测报告可由项目业主编制,或由项目业主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业主申请减排量备案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减排量备案申请函;  ② 监测报告;  ③ 减排量核证报告。  国家主管部门接到减排量签发申请材料后,首先会委托专家进行技术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然后主管部门对减排量备案申请进行审查,审查时间不超过30个工作日(不含专家评估时间)。
  一个小区只有一个管理主体是哪个法律法规规定的  根据2007年8月新修改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参考: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派出所负责消防检查是哪个法规规定的  《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三条 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 *** 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发改委2007年规定景区票价调整频率不低于3年具体是发改委2007哪号文件?  发改价格〔2007〕227号,发改委于07年1月29日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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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的范围不同。
核准项目是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备案项目是对需要进行核准管理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2、核准和备案的机关和权限不同。
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3、核准和备案的程序不同。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按照核准机关公布的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指导企业补正。

扩展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明确项目申请书编制要求。
第八条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称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核准机关。
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企业通过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申请书转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九条 核准机关应当从下列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涉及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复。
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第十条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第十三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8. 发改委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有什么区别

备案项目和核准项目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适用的范围不同。
核准项目是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备案项目是对需要进行核准管理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2、核准和备案的机关和权限不同。
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3、核准和备案的程序不同。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按照核准机关公布的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
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额;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相关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备案机关收到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指导企业补正。

扩展资料: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条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备案机关及其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条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项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
(三)项目利用资源情况分析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四)项目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分析。
企业应当对项目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
第七条 项目申请书由企业自主组织编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编制项目申请书。
核准机关应当制定并公布项目申请书示范文本,明确项目申请书编制要求。
第八条 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项目,企业可以通过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称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项目申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送核准机关。
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企业通过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转送项目申请书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将项目申请书转送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核准。
第九条 核准机关应当从下列方面对项目进行审查: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和产业政策;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项目涉及有关部门或者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职责的,核准机关应当书面征求其意见,被征求意见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回复。
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应当明确评估重点;除项目情况复杂的,评估时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评估费用由核准机关承担。
第十条 核准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项目情况复杂或者需要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核准期限,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40个工作日。核准机关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的,评估时间不计入核准期限。
核准机关对项目予以核准的,应当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向企业出具核准文件或者不予核准的书面通知。
第十三条 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三)项目总投资额;
(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
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备案机关收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全部信息即为备案;企业告知的信息不齐全的,备案机关应当指导企业补正。
企业需要备案证明的,可以要求备案机关出具或者通过在线平台自行打印。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