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标公示内容

2024-05-15 10:23

1. 政府采购中标公示内容

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第三条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采购人普遍使用的项目,列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采购人本部门、本系统基于业务需要有特殊要求,可以统一采购的项目,列为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第四条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确定分别适用于本行政区域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的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第六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第七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第八条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应当在国务院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政府采购中标公示内容

2. 政府采购网招标公告

法律分析:1.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查询。2.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3.企业官方渠道上查询。4.聚合类招投标信息平台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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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3. 政府采购标书

以下是我总结的几点经验,希望能帮到你,虽然有点繁琐,但很实用:
1、作标书部分不是很难,每本招标文件内都有投标文件的格式,按格式做,特别要加【目录】,条理清晰,【装订】整洁(封塑面或硬板面)的话会给评委留下好印象。
2、有的地区对投标文件的【封装】要求很严格,是投标文件正副本每本单独封装还是正本单独封装,其他副本可封装在一起,一定要在招标文件中找到此项要求,否则可能努力做的标书,到现场直接给来个拒收,就惨了。
3、政府采购要求比较严格,要求【盖章】的地方一定要盖,没要求盖的也尽量盖上,以防万一。法人和委托人的签字也要按要求【签字】,否则会被废标。
4、文件中要求带的【资质】一定要带全,看清要求携带的证件的正本副本,不要拿错,否则很可能会被废标。资质的有效期也应注意,像营业执照是否年检,ISO或资质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等。
5、如果遇到同事投标把资质带走了,一定要提早问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允许公证书,这个也是是否会被废标的关键。
6、看清是公开招标还是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只允许一次性报价,不可现场更改,一定要注意。
如果有回答不周全的地方,可继续提问~~

政府采购标书

4. 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查询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DCS-05-FW-GKZB-04-2017012)
一、项目名称:安全级DCS平台样机电磁兼容试验(第二次)
二、招标人: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三、招标编号:DCS-05-FW-GKZB-04-2017012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候选人一览表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137 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联系方式]第三十三研究所 142 万元本项目公示仅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zbytb.com和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进行公示,期期限为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6日,投标人对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1月6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5. 政府采购

1、采购法中的集中采购机构是否专指政府采购中心?
政府采购法中的集中采购机构一般指的就是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接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执行采购任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2、集中采购机构是否可以转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集采机构和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统称采购代理机构。只不过,集采机构的业务具有法定性。因此其与采购人之间的委托是一种强制委托。而社会中介与采购人之间,是商业委托关系,由于市场竞争的存在,使其获得采购人委托、得到采购人认可成为生存之本。委托关系,是采购人与集采机构和社会中介之间的关系。集采机构不存在转委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的现象。如果集采机构作为采购单位,是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来执行采购,但这不是转委。

政府采购

6.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一个国家的各级政府为了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提供公共服务,以及事业单位和提供公共服务的团体为了开展业务活动,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及劳务的行为。与私人采购相比,政府采购有以下特点:(1)资金来源的公共性。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是财政性资金,属政府筹集的税收等公共资金。(2)采购目的的非盈利性。政府采购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实现政府的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3)采购管理的公开性。政府采购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的,整个采购过程全部公开,接受社会有关各方监督。(4)采购范围的广泛性。政府采购从汽车、办公用品到军火武器无所不包,涉及货物、工程及劳务等各个领域。(5)采购的数额巨大。政府始终是国内市场最大的客户

7.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的内容包括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七个工作日。
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招标采购单位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十六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十七条公开招标公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为什么将公开招标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主要因为:
(1)公开招标最能体现政府采购“三公”原则。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是要使政府采购的活动公开、公正和公平,公开招标采购的整个过程则始终贯穿这一原则,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最能充分体现“三公”原则。
(2)公开招标是最富有竞争力的一种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至少具备以下特点。一是程序规范。公开招标活动中,从招标、投标、评标、定标到签订合同,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则,而且这些程序和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采购人不得随意改变。二是公开性。这种采购方式和程序公开透明,充分体现了阳光下交易的要求。
(3)公开招标有利于实现集中采购,提高采购资金使用效益,降低采购成本。这些优势带来的相关效果是,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力地促进廉政建设等。因此公开招标在国际上广泛使用,也是WTO《政府采购协议》的首选方式,更是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的内容有哪些

8. 政府采购

法律分析:政府采购流程:(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七条 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其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第三十三条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三十四条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三十五条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