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外汇的场内和场外交易

2024-05-11 20:01

1. 什么是外汇的场内和场外交易

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区别

什么是外汇的场内和场外交易

2. 什么是远期外汇交易?

远期外汇交易( Forward Exchange Transaction)是外汇市场上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是指买卖双方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交换一对货币。这些交易通常发生在现货合同结算日期之后,用于保护买方免受货币价格波动的影响。
远期外汇交易是场外交易,通常由经营即期外汇交易的外汇银行或外汇经纪商操作。远期交易一般是买卖双方先订立买卖合同,规定外汇买卖的数量、期限和汇率等,到约定日期才按合约规定的汇率进行交割。远期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为1个月、3个月、6个月,个别可到1年。FXOpen TickTrader 新户, 外汇赠金10美金, 无任何存款要求。希望帮到百度题主

3. 什么是远期外汇交易?

指外汇市场上进行远期外汇买卖的一种交易行为,由经营即期外汇交易的外汇银行与外汇经纪人来经营,买卖双方先订立买卖合同,规定外汇买卖的数量、期限和汇率等,到约定日期才按合约规定的汇率进行交割。
  远期交易的交割期限一般为1个月、3个月、6个月,个别可到1年。这种交易的目的在于避免或尽量减少汇率变动可能带来的损失。
  投机商也经常利用远期交易牟取利益。因而许多国家对远期交易有一定的限制性措施。
  远期外汇交易方式:
  1、直接的远期外汇交易:是指直接在远期外汇市场做交易,而不在其它市场。
  2、进行相应的交易。银行对于远期汇率的报价,通常并不采用全值报价,而是采用远期汇价和即期汇价之间的差额,即基点报价。远期汇率可能高于或低于即期汇率。
  3、期权性质的远期外汇交易:公司或企业通常不会提前知道其收入外汇的确切日期。
  因此,可以与银行进行期权外汇交易,即赋予企业在交易日后的一定时期内,如5-6个月内执行远期合同的权利。
  4、即期和远期结合型的远期外汇交易。

什么是远期外汇交易?

4. 远期外汇交易的作用,是什么?

所谓远期外汇交易,就是现在已约定的汇率与交易对手(或者中间商)达成一个在未来某个时间买卖某种外汇货币的行为。它的作用就是规避从现在到未来那个时间点之间的汇率波动风险。
比如:你确定2011年6月1日会收到一笔10000欧元的货款。现在欧元牌价是8.8603,你担心这段期间欧元贬值。那么你就可以与做外汇的银行达成一个远期外汇交易。比如约定2011年6月1日以8.8593(银行要赚点差价)卖给银行10000欧元。那么即使这段时间欧元贬值,你也不会承担亏损。当然也无法享受欧元升值的收益了。
一般是进出口公司通常采用远期外汇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国外的金融机构可能给你设套,弄上一些杠杆、权证之类的东西。所以一定要找可靠的银行,个人建议中国银行。而且,一定要仔细阅读远期合约的每一条款。
当然,如果你们公司有外汇分析高手,那么在欧元贬值时做远期交易,升值时不做。那就赚呆了。哈哈。有其它问题可以问我。

5. 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

远期外汇交易是有效的外汇市场中不可以缺少的组成部分。最常见的远期外汇交易交割期限一般有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若期限再长则被称为超远期交易。远期外汇交易的作用是避险保值。确定其交割日或有效起息日的惯例为:1 、任何外汇交易都以即期交易为基础,所以远期交割日是以即期加月数或星期数。若远期合约是以天数计算,其天数以即期交割日后的日历日的天数作为基准.而非营业日。2 、远期交割日不是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顺延后跨月份的则必须提前到当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为交割日。3、 ‘双底’惯例。假定即期交割日为当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则远期交割日也是当月的最后一个营业日。

远期外汇交易的交割日

6. 远期外汇交易的买卖原因

远期外汇买卖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企业、银行、投资者规避风险之所需,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进出口商预先买进或卖出期汇,以避免汇率变动风险。汇率变动是经常性的,在商品贸易往来中,时间越长,由汇率变动所带来的风险也就越大,而进出口商从签订买卖合同到交货、付款又往往需要相当长时间(通常达30天~90天,有的更长),因此,有可能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进出口商为避免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就想尽办法在收取或支付款项时,按成交时的汇率办理交割。例1:某一日本出口商向美国进口商出口价值10万美元的商品,共花成本1 200万日元,约定3个月后付款。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的汇率为US=J¥130。按此汇率,出口该批商品可换得1 300万日元,扣除成本,出口商可获得100万日元。但3个月后,若美元汇价跌至US= J¥128,则出口商只可换得1 280万日元,比按原汇率计算少赚了20万日元;若美元汇价跌至US= J¥120以下,则出口商可就得亏本了。可见美元下跌或日元升值将对日本出口商造成压力。因此日本出口商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就按US= J¥130的汇率,将3个月的10万美元期汇卖出,即把双方约定远期交割的10万美元外汇售给日本的银行,届时就可收取1 300万日元的货款,从而避免了汇率变动的风险。例2;某一香港进口商向美国买进价值10万美元的商品,约定3个月后交付款,如果买货时的汇率为US=HK7.81,则该批货物买价为78.1 万港元。但3个月后,美元升值,港元对美元的汇率为US=HK7.88,那么这批商品价款就上升为78.8万港元,进口商得多付出0.7万港元。如果美元再猛涨,涨至US=HK8.00以上,香港进口商进口成本也猛增,甚至导致经营亏损。所以,香港的进口商为避免遭受美元汇率变动的损失,在订立买卖合约时就向美国的银行买进这3个月的美元期汇,以此避免美元汇率上升所承担的成本风险,因为届时只要付出78.1万港元就可以了。由此亦可见,进出口商避免或转嫁风险的同时,事实上就是银行承担风险的开始。2.外汇银行为平衡远期外汇持有额远期外汇持有额就是外汇头寸(foreign exchange position)。进出口商为避免外汇风险而进行期汇交易,实质上就是把汇率变动的风险转嫁给外汇银行。外汇银行之所以有风险,是因为它在与客户进行了多种交易以后,会产生一天的外汇综合持有额或总头寸(overall position),在这当中难免会出现期汇和现汇的超买或超卖现象。这样,外汇银行就处于汇率变动的风险之中。为此,外汇银行就设法把它的外汇头寸予以平衡,即要对不同期限不同货币头寸的余缺进行抛售或补进,由此求得期汇头寸的平衡。例如,香港某外汇银行发生超卖现象,表现为美元期汇头寸缺10万美元,为此银行就设法补进。假定即期汇率为US=HK.70,3个月远期汇率为US$l=HK.88,即美元3个月期汇汇率升水港币0.18元。3个月后,该外汇银行要付给客户10万美元,收入港币78.8万元。该银行为了平衡这笔超卖的美元期汇,它必须到外汇市场上立即补进同期限(3个月)、相等金额(10万)的美元期汇。如果该外汇银行没有马上补进,而是延至当日收盘时才成交,这样就可能因汇率已发生变化而造成损失。假定当日收市时美元即期汇率已升至US=HK.90,3个月期汇即美元3个月期汇仍为升水港币0.18元,这样,该外汇银行补进的美元期汇就按US=HK.08(7.90+0.18)的汇率成交。10万美元合80.8万港元,结果银行因补进时间未及时而损失2万港元(80.8万--78.8万)。所以,银行在发现超卖情况时,就应立即买入同额的某种即期外汇。如本例,即期汇率为US$土=HK.70,10万美元合77万港币。若这一天收盘时外汇银行就已补进了3个月期的美元外汇,这样,即期港元外汇已为多余,因此,又可把这笔即期港元外汇按US=HK.90汇率卖出,因此可收入 79万港元,该外汇银行可获利2万港元(79万-77万)。由此可见:首先,在出现期汇头寸不平衡时,外汇银行应先买入或卖出同类同额现汇,再抛补这笔期汇。也就是说用买卖同类同额的现汇来掩护这笔期汇头寸平衡前的外汇风险。其次,银行在平衡期汇头寸时,还必须着眼于即期汇率的变动和即期汇率与远期汇率差额的大小。3. 短期投资者或定期债务投资者预约买卖期汇以规避风险。在没有外汇管制的情况下,如果一国的利率低于他国,该国的资金就会流往他国以谋求高息。假设在汇率不变的情况下纽约投资市场利率比伦敦高,两者分别为 9.8%和7.2%,则英国的投资者为追求高息,就会用英镑现款购买美元现汇,然后将其投资于3个月期的美国国库券,待该国库券到期后将美元本利兑换成英镑汇回国内。这样,投资者可多获得2.6%的利息,但如果3个月后,美元汇率下跌,投资者就得花更多的美元去兑换英镑,因此就有可能换不回投资的英镑数量而遭致损失。为此,英国投资者可以在买进美元现汇的同时,卖出3个月的美元期汇,这样,只要美元远期汇率贴水不超过两地的利差(2.6%),投资者的汇率风险就可以消除。当然如果超过这个利差,投资者就无利可图而且还会遭到损失。这是就在国外投资而言的,如果在国外有定期外汇债务的人,则就要购进期汇以防债务到期时多付出本国货币。例如,我国一投资者对美国有外汇债务1亿美元,为防止美元汇率波动造成损失,就购买3个月期汇,当时汇率为US$l=RMB¥8.1721,现汇率变动为US1=RMB¥8.2721,如果未买期汇,该投资者就得付出8.2721亿人民币才能兑换1亿美元,但现已购买期汇,则只需花8. 1721亿人民币就够了。

7. 期货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的区别

【1】交易渠道不同:场内交易是在证券公司开户以后,使用证券公司软件来进行交易;场外交易可以是通过银行柜台、网银、证券公司柜台以及基金公司等渠道进行交易。【2】交易对象:场内交易往往是指封闭式基金和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场外交易不仅可以做定投,还可以进行基金转账,包括有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和部分ETF基金。【3】交易费率:一般情况下场内交易的费率是要高于场外交易的费率的,自然佣金的费用也要高于场外交易的。金融市场的交易按照交易的程序可以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一般场内交易就是指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股票交易,而场外交易就是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的股票交易。拓展资料:证券交易所是买卖股票、公司债、政府公债、国库券、可转让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的市场。证券交易所的出现,为证券买卖创造了一个常设市场,成为货币资本借以实现长期投资的机构,因此通常称它为长期金融市场。世界上最早的证券交易所是1602年由荷兰东印度公司设立的荷兰阿姆斯特丹交易所。中国已建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设立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申请设立证券交易所,首先由中国证监会进行审核,再报国务院进行批准。设立证券交易所必须制定章程。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字样。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职责(1)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2)证券交易所有权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3)因突发性事件而影响证券交易的正常进行时,证券交易所可以采取技术性停牌的措施;因不可抗力的突发性事件或者为维护证券交易的正常秩序,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证券交易所采取技术性停牌或者决定临时停市,必须及时报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4)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并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要求,对异常交易的情况提出报告。证券交易所应当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及时、准确地披露信息。证券交易所根据需要,可以对出现重大异常交易情况的证券账户限制交易,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5)证券交易所应当从其收取的交易费用和会员费、席位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额设立风险基金。风险基金由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管理。证券交易所应当将收存的风险基金存入开户银行专门账户,不得擅自使用。(6)证券交易所依照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上市规则、交易规则、会员管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则,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期货场外交易和场内交易的区别

8. 期货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的区别

区别是交易渠道不同;交易对象;交易费率。场内交易是在证券公司开户以后,使用证券公司软件来进行交易;场外交易可以是通过银行柜台、网银、证券公司柜台以及基金公司等渠道进行交易。场内交易往往是指封闭式基金和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场外交易不仅可以做定投,还可以进行基金转账,包括有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和部分ETF基金。一般情况下场内交易的费率是要高于场外交易的费率的,自然佣金的费用也要高于场外交易的。扩展资料:金融市场按照交易程序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各种证券的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有固定的交易时间和固定的场所,规范的交易规则。交易所按拍卖市场的程序进行交易。证券持有人拟出售证券时,可以通过电话或网络终端下达指令,该信息输人交易所撮合主机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低价者优高价优先。出价最先。拟购买证券的投资人,用同样方法下达指令,按照由高到低排序,高的购买人和出价最低的出售者取得一致时成交。证券交易所通过网络形成全国性的证券市场,甚至形成国际化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没有固定场所,由持有证券的交易商分别进行。任何人都可以在交易商的柜台上买卖证券,价格由双方协商形成。这些交易商互相用计算机网络联系,掌握各自开出的价格,竞价充分,与有组织的交易所并无多大差别。场外交易市场包括股票、债券、可转让存单和银行承兑汇票等。场内交易市场又称证券交易所市场或集中交易市场,是指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活动时间,在多数国家它还是全国唯一的证券交易场所,因此是全国最重要、最集中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接受和办理符合有关法令规定的证券上市买卖,投资者则通过证券商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买卖。场外交易是场内交易的对称。亦称店头交易、直接交易。在证券交易所之外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主要特点:(1)没有一个集中的交易场所,买卖双方分散于全国各地,买卖主要通过电话、计算机系统进行。(2)买卖对象以未上市证券为主,也有部分上市证券进行场外交易。(3)债券买卖较多,包括所有的政府公债和一些大公司债券,也有部分股票,特别是金融业和保险公司股票。(4)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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