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性质有哪些?

2024-05-19 04:10

1. 股权的性质有哪些?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能给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是投资者因投资公司成为股东而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其他性质。
一、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行使条件
所谓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指的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持反对意见的股东所享有的一种“要求公司以合理公平的价格收购自己股份”的权利。实现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需具备以下条件:1、主体条件。从法律的制度设计看,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无论是上市公司的股东,还是非上市公司的股东均可以成为请求权主体,法律并未作特别限定。2、法定事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情形:(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而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才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3、行使请求权的股东必须已经对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表示明确的反对。如果股东对决议并无异议,便不能行使回购股份的请求权。
二、股权股票有什么区别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股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而股票则是一种有价证券,这是两者的根本区别。
三、丈夫名下有公司离婚怎么分割
如果丈夫名下持有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则该股权的分配有多种可能。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的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妻子,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妻子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但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夫妻双方可以就该部分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股权的性质有哪些?

2. 的股权性质是什么

股权的性质主要有以下方面:
1、股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
2、与一般的财产权相比,股东权具有人身、财产的双重属性,且主要体现在其股东身份、分红权、表决权、决策权等方面的其他性质。
一、婚前取得的股权,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婚前取得的股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从股权性质看,股权属于财产权利,是股东对公司所享有的权能、具有价值,可以交易,定义在财产范围内是没有问题的。在婚前取得公司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后取得的股权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股达到权多少能绝对控股
股权占百分之五十以上能达到绝对控股。
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而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对控股股东的定义,绝对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对公司所实施的控制力。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重要依据。
三、股东继承后就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吗
已经死亡的自然人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表决权、决策权等股东权利在丧失后恢复前存在一个变更登记的阶段,而继承人在未进行股权变更登记前也仅仅是享有仅具有财产属性的股份,其中并不包含表决权、决策权等权利属性。在经过股东变更登记后才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属于公司什么性质的股权

公司给的股权属于赠与性质的。公司如果在将股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时,可以回购股份。此时给予员工股权的,属于赠与行为,但该赠与可以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 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 (二)与持有 本公司股份 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属于公司什么性质的股权

4. 股权属于什么性质的?

股权从性质上来说,属于一种私权。股东向公司出资,获得公司股权,其目的是为了获取私人利益。股权可以作价转让,因此股权具有财产性;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管理,在股东会中行使表决权,因此股权也具有身份性。公司给员工分配的股权,往往并不是完整的股权。完整的股权必然包含表决权和分红权,即股东有权以其所持股权比例,在股东会中享有表决权;股东也有权以其所持股权比例,享受公司分红。但公司给员工的股权,通常是一种激励机制,最常见的方式是,只给员工分红权,但不给员工表决权,并且还会和员工签订协议,约定员工如果无法达到一定条件,则公司可以随时收回分红权。《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5. 股权的性质

法律分析:股权是投资者因投资公司成为股东而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的总和。股东投资后,对其投资财产丧失了直接管理支配权。如何保护股东的利益,处理好公司与股东之间及大小股东之间的关系,不仅直接关系到股东个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公司制度本身的存废,并进一步波及公司的劳动者、经营者、消费者,债权人乃至整个社会的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股权的性质

6. 股权的性质有什么方面

股权的性质有如下方面:
1、与一般的财产权相比,股东权具有人身、财产的双重属性,且主要体现在其股东身份、分红权、表决权、决策权等方面;
2、股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
3、股权的其他性质。
一、两人合伙股份制如何分配
两人合伙股份分配如下:
1、两个人合伙创业,为了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股份的分配方式建议以真实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评估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入股,如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一人以非货币出资作价为20万元,在对方不叠加货币出资的情况下,两人的股权结构应该为20%和80%;
2、为了平衡二人在业务能力和资源情况上对公司发展的贡献不同,可以通过工资+提成的方式予以弥补,进而平衡两人对公司的贡献与收益的矛盾和利益冲突;
3、对于如何实现整体控制这个话题,公司法的惯例是以股权比例为界定基础,比如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1%被认定为有相对裁决权,34%被认定为决策必需征求人。除非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否则持有公司67%股权,基本上在任何决策上都能达到绝对自主裁决权了。因为标准版章程和公司法上的条款是“重大决策必需征得2/3投票”67%正好高于2/3投票权。
一、股权取得需要的条件:
1、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非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显然不可能善意取得;
2、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股票拾得者;
3、需依转让而取得。
二、股权确认需要的资料有:
1、公司章程;
2、出资证明书;
3、股东名册;
4、商事登记文件;
5、股权转让协议;
6、公司股票;
7、其他文件等。
总而言之,两人合伙股份的分配方式一般以真实出资比例来确定,如果有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入股,最好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评估作价,以双方协商的作价额入股。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51%被认定为有相对裁决权,34%被认定为决策必需征求人。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股权吗?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的主体是股东,不论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成为股东。因此,婚后投资的因股权而产生的财产性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
三、股权赠与要交税吗?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赠与,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无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赠与不需要缴税,对于赠与人来说,因为赠与是无偿法律行为,而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股权转让价款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和股权交易成本的余额,既然股权转让无收益,也就无所谓个人所得税的缴纳。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1、接受无偿赠与的股权,是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2、接受无偿赠与的股权,由受赠方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3、赠与是不能提供任何劳务,无偿的。赠与是不收税的。不过无偿赠与一般要求有理由,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是偶然所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公司股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

公司给的股权属于赠与性质的。公司如果在将股权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时,可以回购股份。此时给予员工股权的,属于赠与行为,但该赠与可以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不得 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 公司注册资本 ; (二)与持有 本公司股份 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股权到底属于什么性质

8. 股权性质

股权的性质是指掌握一定数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业务。 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运作。中国改革开放已经有了25个年头,在这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时间里,中国人对经济建设的认识已经发生了彻底的变化,市场经济意识已经在他们的脑海中根深蒂固。要问为什么大股东要回收或增持上市公司法人股,我想就连上未成年的孩子,也都能马上回答出“他们为了赚钱”这样的话。“赚钱”这个词说起来有点粗俗,用个更书面点的话形容,就叫做“追求超额收益”。拓展资料:一、一般来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两种:1、自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2、共益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具体来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下列内容的权利:1)参与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2)参加股东会议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4)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5)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出资;6)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7)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8)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活动;9)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红利;10) 依法分配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后的剩余资产;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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