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2022年申报时间

2024-05-10 03:02

1. 残保金2022年申报时间

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

1、所属当年的残保金次年9月集中征收。
2、当年安置残疾人,次年1-6月向残联部门进行网上备案,次年9月享受抵减政策,如2022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3年享受抵减政策。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宁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
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和2022年残保金仍按每人每月20或24元标准执行;2023年,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征收2022年全年费款,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1倍;2024年起,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

残保金2022年申报时间

2. 残保金2022年申报时间

2022年全国各地残保金申报审核已陆续开始,申报时间基本在3至10月份,但不同城市的实际申报时间存在一定差异。
例如2022年北京残保金申报时间6月1日-10月31日,今年残保金审核包含三种方式:网上审核、窗口审核、快递资料审核,建议用人单位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
2022年残保金年缴纳额=(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财税〔2015〕7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告2019年第18号)等文件规定。2022年9月征期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2022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倒计时!一文带您完成2022年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一      征收期限      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202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时限为:2022年8月1日至10月31日。请未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用人单位抓紧申报缴纳,如果属于“上年度已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未认定残疾人”情形的用人单位,请尽快向残联部门申请认定!二      缴费主体      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个人。三      计征方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1)工资总额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统制字【1990】1号)      (2)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不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应包括职工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及个人所得税。      四      优惠政策      1、小微企业暂免征收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分档减缴政策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本市规定就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      电子税务局申报1、残保金申报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如下图:      (2)依次选择“非税收入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然后点击“填写申报表”(如显示税费申报无法显示,点击“重置申报清册”,会出现税费申报信息,然后点击“填写申报表”)。如下图:      (3)进入申报表填写页面后,如实填写“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和“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由残联部门推送,不可修改(具体见本文第六部分“残疾人安置认定”);系统自动带出“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本期应纳费额”“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本期已缴费额”“本期应补(退)费额”,点击“申报”按钮,会出现提示“是否将此税种进行申报?”点击“确认”按钮。如下图:      (4)用人单位填报申报表时,如果与个税数据偏差较大,系统自动弹窗提示“【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与个税数据偏离较大,请确认是否有误!”;【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与个税数据偏离较大,请确认是否有误!”请用人单位核实无误后,点击“继续申报”。如下图:2、残保金缴纳      (5)依次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申报税费缴纳”。如图:      (6)选中所要缴纳残保金,可选择“三方协议缴款”或“银行端查询缴款”或“二维码缴款”。下图以“三方协议缴款”缴款为例,核对好信息后,然后选择“缴款”按钮,缴款完成后,显示“交易成功”。如下图:      六      残疾人安置认定      用人单位通过PC端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ome),进入“跨省通办”专区,找到“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服务事项,登陆“按比例联网认证网报系统”进行申报。网上申报的用人单位,未进行天津市统一身份认证注册的,应先办理统一身份认证注册。      按照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要求,电子税务局可依据残联部门传递信息自动带出“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且不可修改。

2022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4. 2022年残保金申报截止日期

2022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1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公布的次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1.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2.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3.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四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三级、四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言语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一、残疾人补贴领取方法:      1、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      2、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      3、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      二、残疾人申请生活补贴需要的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      2、冠彩色二寸照片4张。      3、低保证(限低保家庭人员提供)。      4、收入情况证明(限无固定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      5、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被委托人)等证明材料。

5. 2022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2022年全国各地残保金申报审核已陆续开始,申报时间基本在3至10月份,但不同城市的实际申报时间存在一定差异。
例如2022年北京残保金申报时间6月1日-10月31日昌闷,今年残保金审核包含三种方式:网上审核、窗口审核、快递资料审核,建议用人单位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
2022年残保金闷迅简年缴纳额=(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财税〔2015〕72号)、《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次数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公告2019年第18号)等文件规定。2022年9月征期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22年残保金申报时间

6. 2022残保金申报时间

2022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的时间为2021年度全省社会平均工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公布的次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1.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2.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按其户籍类别参照城市或农村低保标准按月给予生活补助。3.对未享受低保待遇的、失业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程度为四级的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三级、四级的肢体残疾人和视力残疾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言语残疾人和听力残疾人,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一、残疾人补贴领取方法:1、自愿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残疾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请。2、逐级审核。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3、补贴发放。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通过金融机构转账存入残疾人账户。特殊情况下需要直接发放现金的,要制定专门的监管办法,防止和杜绝冒领、重复领取、克扣现象。二、残疾人申请生活补贴需要的材料:1、户口簿、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2、冠彩色二寸照片4张。3、低保证(限低保家庭人员提供)。4、收入情况证明(限无固定收入和低收入家庭申请人提供)。5、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6、本人(被委托人)等证明材料。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7. 残保金2021年新政策申报时间

您好,残保金2020年申报时间:2020年申报年审时间为4月15日至8月31日,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上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年审,审核确认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逾期申报: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对在规定时间内已申报年审数据有误且未在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用人单位,以及上年度有新增残疾人职工就业逾期未申报的用人单位,一 次性补审申报核定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0日。未在规定时限申报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单位: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助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境外驻清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年审。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规定比例的,应当到所在地税务部门]缴纳保障金。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2020年残保金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X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 上年用人单位时间安排的残疾人及就业人数)X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残保金减免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2、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保金2021年新政策申报时间

8. 2022年残保金缴纳申报日期

保障金按年申报缴费期为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申报缴交上年度的保障金。当年新登记注册的 用人单位应当于次年的申报缴费期内申报缴纳保障金。1、所属当年的残保金次年9月集中征收。2、当年安置残疾人,次年1-6月向残联部门进行网上备案,次年9月享受抵减政策,如2022年安置残疾人就业,2023年享受抵减政策。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家实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制度。宁波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需要说明的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和2022年残保金仍按每人每月20或24元标准执行;2023年,以上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为标准,征收2022年全年费款,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1倍;2024年起,单位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的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