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2024-05-04 03:04

1.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观点地产网讯: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将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根据建设原则,对于县城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支持引导建设。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
另外,通知中表示,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2.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观点地产网讯: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将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根据建设原则,对于县城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支持引导建设。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
另外,通知中表示,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3.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将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根据建设原则,对于县城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支持引导建设。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
另外,通知中表示,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4. 发改委: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

  7月2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将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根据建设原则,对于县城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支持引导建设。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
  另外,通知中表示,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5.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智慧化改造

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将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
根据建设原则,对于县城市政建设、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应急安全等公共领域公益性建设项目,政府支持引导建设。对于有一定收益的智慧化建设项目,积极调动市场化资源投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形成良性市场化机制模式。
另外,通知中表示,各地要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支持建设。一是加大财政资金向县城智慧化改造建设倾斜力度,利用地方政府财政资金、直达市县的新增财政赤字规模、抗疫特别国债等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重点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拓展社会资金渠道,针对县城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积极探索利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专项企业债券等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工作 推进智慧化改造

6. 国家发改委:精准施策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

国家发改委6月24日消息,6月24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视频会议,布置5月底印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落实工作。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介绍了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进展情况;浙江、广东英德、福建长汀、江苏沭阳、四川江安、江西鹰潭分别介绍了本地区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施建设、县城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县城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县城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
会议强调,要精准施策推进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各地区要聚力推进各项建设任务,提高项目谋划设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统筹用好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多措并举强化建设用地支撑。国家发改委正在通过陆续印发具体规范性意见、加强资金支持等方式,引导各地区科学有序建设。
会议要求,要扎实有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区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抓紧制定本省份落实方案。加强对120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地区的指导,抓紧制定示范方案,因地制宜、一县一方案。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建设。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切忌一哄而上、脱离实际、盲目建设。国家发改委将支持示范地区建设示范性项目,以现场会等方式持续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从中选择若干直接联系点,及时跟踪建设进展情况。

7. 国家发改委,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国家发改委,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国家发改委,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

8. 发改委:加快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弱项 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

6月3日,国家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快开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通知。
  总体要求提到,抓紧补上疫情暴露出的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大力提升县城公共设施和服务能力,促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适应农民日益增加的到县城就业安家需求,扩大有效投资、释放消费潜力、拓展市场纵深,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提供重要支撑。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主要任务包括明确目标区域。各地区要统筹配置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公共资源,重点投向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并在布局建设各类公共设施时,注重做好与邻近地级市城区同类设施的衔接配套。兼顾县级市城区,以及镇区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非县级政府驻地特大镇,将其一并纳入目标区域。
  其次,明晰建设领域。各地区要瞄准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引导的公共领域,聚力推进17项建设任务。围绕市政公用设施提挡升级,推进市政交通设施、市政管网设施、配送投递设施、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和县城智慧化改造。围绕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完善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冷链物流设施和农贸市场。
  加强项目谋划。各地区要综合考虑资金保障情况、财务平衡及收益状况,分阶段、有步骤地滚动谋划设计不同性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着眼释放政府投资乘数效应,科学谋划一批具备一定市场化运作条件的准公益性项目;探索通过盘活存量资产、挖掘土地潜在价值等方式,推动公益性、准公益性与其他有经济效益的建设内容合理搭配,谋划一批现金流健康的经营性项目。
  而在要素保障方面,通知表示,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县城公益性项目主要通过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予以投入,符合条件的县城公益性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对其中有一定收益但难以商业化合规融资、确需举债的县城公益性项目,除上述资金支持渠道外,还可通过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予以支持。
  此外,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各地区要针对县城准公益性及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设计市场化的金融资本与工商资本联动投入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县城智慧化改造、产业平台配套设施建设等领域项目,可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予以融资支持。规范有序推广PPP模式,带动民间投资参与投入的积极性。
  加强建设用地支撑。各地区要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优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分配,保障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注重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和低效土地,优先用于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积极组织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分类推进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
  组织实施方面,通知提到,强化示范带动。以发展基础扎实、财政实力较强、政府债务率较低为基本要求,在湖北、长江三角洲区域、粤港澳大湾区和其他东中部都市圈地区,兼顾西部和东北地区,选择120个县及县级市开展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工作。
  切实加大中央财政性资金等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其围绕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范畴,启动建设示范性项目,创新资金投入方式与运营模式。总结提炼典型经验,以现场会、典型案例推介等方式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