帖子看到回复如下: 1、首先表示同情!因为“打赢官司拿不到钱”是目前经济纠纷中最为常见的问题,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 2、但是究竟是不是有可能得到赔付,并不是“理财公司负责人被判刑后受害人的钱就不给了”,而是要看该“理财公司”目前的偿付能力; 3、不过,绝大多数类似的案件都是因为这些“理财公司头头”把钱款卷走以后已经没有偿还能力了,而司法部门的职责仅仅只是整治坏人而没有资金去替坏人进行赔付的——这才是“拿不到钱”的根本原因; 4、也有这样的可能:在案发时,“理财公司头头”还来不及把全部骗来的钱财卷走,那么剩下的款项可以给受骗者以部分的偿还——这种结果也许是最好的啦。 特此回复,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