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基金会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依托单位就项目执行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审计。 自然科学基金会对违背科学道德、违反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依托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缓拨项目资助经费、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追回已拨经费、撤销资助项目、停止申请资格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