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投标人须知?

2024-05-15 18:34

1. 政府采购投标人须知?

为强化服务,让投标供应商了解参加政府采购事项,方便投标。江苏省涟水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定出台了《政府采购投标人须知》,极大地方便了供应商的投标。《须知》主要告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明白的事项。
一是告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是告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注意的主要环节。
1、政府采购信息的获取
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通过途径获取招标采购信息。
(1)公开招标:通过xxx招标采购网、中心信息栏、市政府采购部门指定的网站及有关媒体刊登的招标公告获取政府采购信息。
(2)邀请招标:通过xxx招标采购网、中心信息栏、市政府采购部门指定的网站及有关媒体刊登的招标公告或采购人发出的招标邀请函获取采购信息。
(3)竞争性谈判:通过xxx招标采购网、中心信息栏、市政府采购部门指定的网站及有关媒体刊登的招标公告或采购人发出的谈判邀请函获取采购信息。
(4)询价:通过xxx招标采购网、中心信息栏、市政府采购部门指定的网站及有关媒体刊登的采购公告和采购人的电话通知获取采购信息。
2、采购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投标人通过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按照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2)谈判文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人通过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函,按照采购公告或谈判邀请函的要求获取谈判文件。
(3)询价采购文件:经过涟水县招投标服务中心审查备案的注册登记供应商,通过xx招标采购网下载和xxx招投标服务中心的电话通知领取询价采购文件。
3、投标文件的制作(1)对政府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请求采购人或其委托招标采购的代理机构予以澄清。
(2)投标文件必须对招标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要求。

政府采购投标人须知?

2. 招投标平均分法政府采购项目能用吗

答:可以。
【非排除性】《招标投标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确立了其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管辖权。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没有排除《招标投标法》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管辖,因此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受到《招标投标法》的约束。
【优先规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十三条实则明确了《招标投标法》的适用范围,同时又给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单独预留了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规定,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政府采购无论是工程还是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均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如《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特别规定的,则优先适用。

3. 政府采购属于非招标采购吗

非招标采购方式包括以下几种:询价现购、比价采购、议价采购、订价收购、以及公开市场采购。
一、公开招标投标厂家只有一家怎么办
废标重新组织招标。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同级主管部门申请转换其它采购方式,因为只有一家应标,所以只能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了。这征得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同意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公开招标是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的。
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编制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风险。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需求或采购计划不合理,不按实际需求安排采购或意超计划采购,可能导致采购物资过量或短缺,影响单位正常工作。
(二)采购活动风险。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缺乏采购申请审批制度,请购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采购过程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可能造成违法违规风险。
(三)采购验收风险。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验收标准不明确,验收程序不规范,对验收中存在的异常情况不作处理,可能造成账实不符、采购物资损失风险。
(四)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风险。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投诉不能及时得当处理,可能出现违纪或舞弊行为,可能引起复议、诉讼等导致单位声誉损失的风险。
(五)采购业务记录风险。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应付账款核算不准确、不及时,可能导致单位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完整账不
三、招商和招标的区别
招标程序规范,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的内容、流程和方式确定采购内容、采购程序和选择最优供货商。招标流程对外公开、可实现阳光采购,尤其是公开招标,每一获得招标文件的供货商均能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得到相关采购信息,确定自身是否具备资格和能力。参与各方均有权对采购过程提出询问和质疑。招商是指当地政府、某市场管理单位、开发区等项目业主或当地政府,为了促进当地、市场或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建设,邀请厂商投资建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方式,是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属于非招标采购吗

4. 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如何确定的?

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主要是依据根据项目特点及法律规定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第十五条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第二十一条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5. 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怎么保证公平

中国电力招标网“非标”采购,历来是政府采购改革的硬骨头。近日,这一改革已经破题。
  9月19日,记者从省政府采购中心获悉,该中心创新了贯穿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全程的3项内控制度:采购前,实施我省首个“非标”采购文件模板,通过固化“非标”采购相应法律法规,限制工作人员标书编制“权力”;采购中,在采购核心环节设置AB岗位相互监督;采购后,采取项目登记卡详细记录每一个采购环节,及时处理问题。
  究竟这一系列内控制度实施以来,是如何将政府采购中心的“权力”关进了制度笼子的?又是怎样使“内控”产生的服务红利惠及每一个采购主体的呢?
  


  采购前:“非标”模板填空白
  所谓“非标”采购,是指政府采购除了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采购方式,如询价、竞争性磋商等。一直以来,因为涉及“非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多是一些原则性规定,缺乏实际操作性,而“非标”采购的物品又大多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故而很难设置出一套“包打天下”的标准化“非标”采购文件模板。
  为啃下这块硬骨头,今年1—9月,该中心将有关政府采购的74部、400多页的国家级、省级法律法规翻了个底朝天,清理了多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非标”限制条款、废标条款,规范了“非标”采购文件各环节要素,最终形成了包含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价格构成和报价要求等12个章节的“非标”采购文件模板,从而固化了“非标”采购的相应法律法规,让“非标”采购文件编制彻底变为受限的“填空题”——“非标”采购亦有了操作“新标”。
  仔细翻看该模板以后,评标专家丁鸣认为:“这套模板使供应商应答有了具体标准,也限制了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同时,模板还包含节能环保、中小企业评审优惠、诚信履约等政策,彻底将优质企业享受加分落到了实处。”
  采购中:核心环节AB岗分散权力
  “对不起,白天实在太忙了,中心实行AB岗后,我们每个人增加了接近一半的工作量。”工作人员代诗宇说。该中心采用流程管理模式分散工作人员“权力”,将采购文件接收、编制、审核,以及开评标工作等,各设置专人负责,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将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环节组织、质疑投诉处理等核心环节,设置为AB岗负责制,要求这些核心环节双人同岗完成,A岗完成工作后,由B岗进行监督检查,为流程管理再上一道保险绳。“实行AB岗是为了交叉监督。”省社科院研究员黄进表示,流程管理进行全面管控,AB岗位突出监督重点,双管齐下使政府采购监督不留死角。另外,AB岗还让服务群众不断档,“无缝连接”服务每一位采购主体。
  采购后:“挂图作战”监督交易进度
  在该中心工作人员张圣洁桌上,摆着一张《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表》,从表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项目采购整个流程的时间节点、废标原因、标书更正等内容。张圣洁说:“我们在每一个项目受理、开评标环节完成后,都会即时记录下执行情况。采取这种‘挂图作战’的方式,让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的操作留痕,对异常或不良情况及时处理。”
  而这张小小的项目卡,也促进着政府服务质量的提升。张圣洁填完一张项目卡后,马上给项目采购人发送了一封邮件:“王亮老师您好!很荣幸为您服务,您的采购项目已经发出公告,网址为……如有任何问题请与我联系。”张圣洁说,每填完一张项目卡,他就会通过邮件及时告知采购人项目执行进度。
  对于这一举动,采购人王亮直接给政府点赞:“现在采购中心主动走出来和我们沟通,‘钱去哪儿了’大家心里有数,这样的服务才让人感到放心和轻松。”
  不得设置与本采购项目没有直接联系的资格条件。
  不得以制造厂家的条件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除本采购项目所涉及行业有明确的强制性规定外)
  不得以满足具体的几家供应商参与作为衡量资格条件设置合法的标准。
  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条件作为资格条件。
  不得将只有进口产品能够满足的事项作为资格条件。
  设置的资格条件,不得作为或者变相作为评分因素。
  对于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可以在中标、成交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品的货物采购项目,采购人不得将供应商在投标报价前获得制造厂家授权或者承诺作为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其他实质性审查事项。

非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怎么保证公平

6. 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如何确定的??

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如何确定的??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如何确定的?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主要是依据根据项目特点及法律规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四条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第十五条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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