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

2024-05-17 18:19

1.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支出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及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账户收支范围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进行核定。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

2. 境内企业可以直接向境外账户汇外币吗

  境内企业一般可以直接向境外账户汇外币。不过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之间的外汇收支,按照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外币是“外国货币”的简称,是指本国货币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货币。它常用于企业因贸易、投资等经济活动引起的对外结算业务中。外币是指在一个官方的货币区域内所使用的一种其它货币或者利用一种其它货币所提出的付款要求。

3.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提交的材料

境内机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提交的材料

4.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变更手续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如因经营需要调整账户限额和客户名称时,应当持账户变更申请书、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等材料向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持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变更”)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境内机构变更客户代码时,应关闭其原有外汇账户,并需持相关文件,到外汇局办理重新开立外汇账户手续。

5. 境内居民外汇存款,需按照哪些规定汇出境外

【招商银行】1、当汇款人为境内个人时,境外收款人仅限个人、学校、慈善机构、旅游机构等,不能为贸易公司、证券公司;
2、单笔及每日累计限额均为等值5万美金;
3、请使用现汇汇出,如使用现钞,需注意当地钞转汇手续费。
4、除我行收费外,境外中间行和收款行可能会另外收费,款项有可能不是全额到账。
详情可致电客服热线进一步了解。

境内居民外汇存款,需按照哪些规定汇出境外

6. 银行经( )核准,可以为境外机构开立基于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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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九条 境外机构符合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可选择境内任意一家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该银行应将相应开户资料和开户申请书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并出具对境外机构身份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准后为其办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手续。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银行报送的境外机构身份审查合格的证明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开户条件的颁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7.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第四章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汇入及结汇

第十七条 境内机构将其所得的境外直接投资利润汇回境内的,可以保存在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办理结汇。外汇指定银行在审核境内机构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外企业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其利润处置决定、上年度年检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无误后,为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利润入账或结汇手续。第十八条 境内机构因所设境外企业减资、转股、清算等所得资本项下外汇收入,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或经外汇局批准留存境外。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入账经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相关规定核准,账户内资金的结汇,按照有关规定直接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办理。第十九条 境内机构将其境外直接投资的企业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境内机构的,相关资金应在境内以人民币支付。股权出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的变更或注销手续,股权受让方应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受让股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的第四章境外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汇入及结汇

8. 我国境外设立的企业日常经营业务以当地货币为主的,其会计核算可以以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吗?

这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39条也作出基本相同但较为详细的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收支业务以外国贷币为主的单位,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国贷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单位向国内有关部编报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