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时间交纳

2024-05-09 22:19

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时间交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对残疾人就业的一项扶植政策,即鼓励企业多招用残疾人,当企业招用的残疾人达到一定比例时这笔费用就不需再交了。每年交纳一次,当年交上年的费用,标准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总额的1.6%
如果5人当中没有残疾人就得交,你可以拿你当年12月份工资表缴纳,最少交3人的,每人76元,你单位76*5=380元
一、残疾人保障金计算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北京地区残疾人保障金的征收标准: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7%-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60%
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
征收标准:
凡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保障金;差额不足一人的,按差额比例计算缴纳。用人单位安排一名盲人或者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2人计算。
应缴纳的保障金=(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1.5%-已安排残疾职工人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在职职工总数,按用人单位年平均职工人数核定,也可参照人事、劳动、统计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数核定。
安排残疾人就业必须是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定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职工。已安排的残疾军人和因工致残人员,经鉴定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残疾标准,并办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方可计入安置比例。
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行政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假定您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0000元,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总数为200人,无残疾人。
应缴纳的保障金=200*20000*1.5%=60000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什么时间交纳

2.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一、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标准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三、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和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如何计算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应缴纳残保金。缴款时间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算,不满1个月的不计算。

安排残疾人就业不满1年的,按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时间计算;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四、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足1人的,如何计算缴款金额

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的,应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缴纳残保金金额。

例如:某单位2007年在职职工总数为50人,按照1.7%比例计算,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不足1人[50(人)×1.7%]。如其在2007年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2008年应缴纳残保金18409元[21658(元)×50(人)×1.7%]。

3.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缴纳吗?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不是‍必须缴纳。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一定比例的,要交纳残疾人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为了规范和加强“保障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缴纳吗?

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方式

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二、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附注:1. 《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2.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自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5.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缴纳?

6.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缴纳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要持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怎么缴纳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1、残保金缴纳方式为,应缴纳残保金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在残保金申报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持残保金审核机构出具的《一般缴款书(收据)》到开户银行划款或其他银行现金缴纳。
2、取得《一般缴款书(收据)》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递交材料的。在审核通过后,由残保金审核机构根据出具的《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书》中核定的金额,现场打印《一般缴款书(收据)》。
二、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申报审核残保金的,可提前到残保金审核机构现场领取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待审核通过后,使用残保金代征系统中的打印功能自行打印。若打印不便,也可以手工填写。
3、《一般缴款书(收据)》为一式四联。使用地税残保金代征系统自行打印的用人单位,必须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自残保金审核机构领取的空白《一般缴款书(收据)》。

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是什么

法律分析: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包括序号、费款所属、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表证单书(样式)的通知》(国税函〔2005〕891号文件,以下简称891号文件),距今已有十年,文件部分内容陈旧,已不能适应各地税务机关税务征管工作实际。为了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管、统一流程、适应征管信息化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并公布。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是什么

8.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标准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一年交一次,
  征缴标准:本单位应缴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1.5%-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年计税工资数×征缴比例
  A、上年度从业人员总数:指上年度计提计税工资的人数;
  B、本单位已安排从业残疾人员总数:指经张家港市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核定的人数;
  C、年计税工资数:按12000元计算;
  D、征缴比例:
  1、从业人员总数在500名以下的,征缴比例为50%;
  2、从业人员总数在500-5000名之间的,500名以下按50%;500名以上部分按30%征收; 
  3、从业人员总数在5000名以上的,征缴比例30%。      
  举例:甲单位有从业人员300名,其中经核定残疾人员数2名,应缴残保金=  (300×1.5%-2)×12000×50%=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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