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贷款可通过哪些担保方式

2024-05-19 06:26

1. 企业贷款可通过哪些担保方式

房产抵押担保:一般以房产作为抵押,这里的房产可以是商业用房、工业用房,用做房产抵押。也可以将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另外,借款人可以将自身住房作为抵押。房产抵押后还可以正常出租或使用。质押担保:可以将人民币存单、外汇存单、银行票据、国家债券、金融债券、人寿保险单、银行承兑汇票等作为质押。担保公司担保:若小企业没有抵押物,可以选择担保公司作为信用担保,若银行审核通过,发放贷款,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若借款人未按时还款,担保公司将承担一定的责任。担保的债权范围
1、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2、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3、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4、主债权,有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5、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具体范围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质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4.留置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企业贷款可通过哪些担保方式

2. 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为

三种贷款担保方式: (1) 住房抵押贷款 担保以住房做贷款担保,贷款银行可接收的抵押物有:所购买的住房、借款人已经拥有(有产权)的住房。借贷双方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借款人选择抵押作贷款担保方式,还需按规定到贷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抵押物财产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并明确贷款银行为本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期不短于贷款期,保险金额不低于贷款的全部本息,抵押期间保险单由贷款银行保管,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3. 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

1、符合国家及当地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2、节约能源、降低物耗、提高产品质量、发展市场短缺的名优新产品项目;3、扩大出口创汇、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及创新替代进口的项目;4、地方政府确定的重点支持的鼓励型小企业。

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

4. 什么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债权人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债权人提供担保,当被担保人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进行代偿,承担债务人的责任或者履行债务。它是一种保证行为,同时也是一种信誉证明和资产责任结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为,可以排除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时担保品不足的障碍,补充中小企业信用的不足,分散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风险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指由担保体系与再担保体系两部分构成,担保以地市为基础,再担保以省为基础的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核心,为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属于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和财政信用。它是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担保机构,其实行市场化公开运作,接受政府机构的监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社会化的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的重要基础,是探索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全球化形势下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常作法。为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1993年11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了我国第一家全国性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此后,全国各地成立了一系列专业担保机构。2002年6月29日,我国通过了《中小企业促进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它明确规定了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统一方针。这标志着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正式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这是一件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也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据统计,到2000年11月底,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济南、长春、抚顺等100多个城市组建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吉林、河南、山东等省区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我国信用担保制度的上述实践充分证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制度对于改善中小企业资金紧张状况、创造企业信用等方面已经并且正在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已经初步建成。虽然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众多好处,但是我们也不能盲目夸大它的作用。我们既要看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有效性,更要看到信用担保体系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方面作用的有限性。中小企业资金短缺是一个普遍现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立只能缓解那些有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企业在融资时存在的担保难问题,不可能解决所有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中小企业应主要通过抵押、质押等方式以及通过获得较高的信用记录来取得银行的信任进而获得贷款。从世界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实践看,通过信用担保解决的银行贷款一般都不超过小企业贷款总额的1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最成功的日本也仅为8%,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也基本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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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贷款担保方式可分为哪些

担保方式可以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其中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二是连带保证,属于人保;抵押分为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两种,属于物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贷款担保方式可分为哪些

6. 小企业信用担保贷款的贷款流程

申请信用担保贷款的小企业需先向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资金、财产和财务状况资料、依法纳税情况以及担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经担保机构审核符合条件后予以担保。

7. 企业贷款的担保方式

贷款的担保方式分为哪几种呢?

企业贷款的担保方式

8. 中小企业担保内容有那些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几种运作模式比较
自1998年开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迅速发展,呈现以下趋势。
资金来源多元化。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有政府财政资金、企业会员基金、企业互助基金、民间投资,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与其他来源资金的合作基金。
担保机构性质和组织形式多样化。从担保机构组织形式看,有政府管理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国有股份制公司、私营股份制公司和各种基金的管理公司等;从机构性质看,有非营利的政策性担保机构,也有以盈利为目的商业性担保机构,还有政策性与商业性担保业务混业经营的担保机构。
出现担保品种多样化和机构多功能化的苗头。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中有单纯提供贷款担保的机构,也有集投资与担保功能于一身的投资担保公司;有的仅为企业提供信用担保,也有的同时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担保等。
目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分散出资,规模过小。许多地方政府按县区设立担保基金,有些基金只有几百万;大部分企业互助基金规模小,很难得到银行的信任。
二是资金来源单一,缺乏资金补偿机制。大部分地区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有民营担保机构,有些民营担保公司也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地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的,缺少资金补偿机制;民间资本主要是私募,在国内上市比较困难。
三是缺乏专业队伍。由于过去专业担保机构少,近两年担保机构扩张迅速,担保专业人才短缺。不少地方政府出资的担保机构是由政府官员担任,不熟悉担保业务;一些分散的企业互助基金因缺乏专业人才管理和运作,难以开展担保业务。
四是担保基金的运用问题。现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规定,担保资本金的运用只能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目前低利率的情况下,存入银行是为了保证资本金安全性,但不能实现增值。实际上,由于银行存款不能增值,许多机构已经采取各种方式在资本市场上运用资本金,甚至有的机构靠资金运作而不是担保业务来养活队伍。
五是政府干预。尽管中小企业担保管理办法中都提出要减少行政干预,实行公司化运作,但是,有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我出的钱就要我说了算。因此,部分地区仍然存在领导定项目,担保公司担保的问题,决策失误造成呆坏账,拖垮担保机构。
六是政府财政资金不能满足广大中小企业融资的需要。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仅靠政府出资的政策性担保机构远远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要。即使在美国、日本等政府出资规模较大的国家,政策性担保的贷款额也不超过中小企业贷款余额的10%.因此,中小企业担保不能仅靠政策性担保,还要发挥民间资本和商业担保的作用。
七是缺少对担保机构的法律规范。我国1995年颁布了担保法,但是该法是规范担保行为而不是规范担保机构的。1998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试点以来,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分别发布了有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的管理办法,但是主要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适用范围比较窄,不够完善。目前,国内已经有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因此,迫切需要规范担保机构的法律。
二、典型模式的比较分析
(一)模式一:各级财政建立共同基金,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上海市采取各级财政出资建立财政预算安排的共同担保基金,集中委托专业机构管理的模式。上海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是市、区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7个亿。其中,市财政局出资4亿元,20个区县财政共出资3亿元。同时,一部分区县还建立了小规模财政担保基金作为共同担保基金的补充,为一些微型小额贷款提供担保。目前,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是全国最大规模的财政出资的中小企业担保基金。
上海市财政共同基金采取以下管理和运行机制:一是委托专业担保机构运作和管理共同基金。由于专业担保业务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担保专业人才短缺。为了利用专业人员,实现政企分开,市财政局委托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管理和运作共同担保基金,政府与专业担保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二是建立出资人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分摊机制。担保基金的决策以担保公司为主。区县政府负责提供被担保企业的资信证明,具有担保项目的推荐权和否决权;中投保上海分公司最终决定是否担保。市财政部门基本不参与担保项目的决策过程,主要负责制定担保基金管理和运作规则,与受托担保机构签订合同,通过规范共同基金的运作机制来实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目标。担保责任由市财政与区县财政共担,并突出了市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当发生担保代偿时,对一般中小企业,市财政和区财政各承担50%的责任;对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担负60%的代偿责任,企业所在的区县财政承担40%的责任。根据市区县各自承担的风险比例分配担保费收入,盈余部分提取坏账准备金。
三是市财政局与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管理协议。《上海市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中明确规定,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作为担保资金的日常管理机构,具有以下几方面主要职责:中投保上海分公司以政府的产业政策为导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以盈利为目的;严格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经批准的年度工作计划规范操作担保业务,接受上海市财政局的稽核、监督和检查;负责具体实施经上海市财政局批准的有关资金增值部分的分配和亏损弥补、核销呆账和坏账、变更资金规模的方案,并接受其稽核、监督和检查。
四是担保审批程序规范透明,防止政府行政性干预。中投保上海分公司的中小企业担保审批程序是:第一步,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第二步,银行审查贷款要求。银行有意贷款者,但需要担保的报给担保公司;第三步,按企业所在区县分别考核企业的信誉。由于大部分中小企业都是县区企业,企业所在县区财政局分管部门负责审查企业的纳税和财务情况,区县财政局根据审查结果签署同意推荐或不推荐意见。第四步,担保公司进行综合平衡,决定是否给予担保。第五步,担保公司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随着担保业务的开展,担保公司和银行的经验增加,为了规范和简化担保程序,方便中小企业,担保程序进行了改进。一方面,担保项目审查方式发生变化。由原来的财政、担保公司和银行分别审查,转变为授信担保和专项信用担保。另一方面,放松了反担保规定,由过去50万以下的免除反担保,提高到200万元以下免除反担保。但有些区县对部分企业要求提供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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