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抑商政策

2024-05-04 01:13

1. 简述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抑商政策

商鞅对待商业,态度非常明确,即打压商业,重视农耕,体现中国古代传统的“重农抑商”经济政策;而王安石对待商业的态度有点微妙,他主张对大商人进行有效“管理”,政府和大商人达到一种“默契”,以增加政府收入,挽救北宋“三冗”带来的统治危机。答案:(1)粮食价格过低。(2)商鞅的措施:提高粮食价格。目的:增加农民收入。王安石的措施:实行免役法。目的:减轻农民差役负担,保证农民生产时间,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简述北宋王安石变法中的抑商政策

2. 评价王安石变法的商业政策

士绅经济的定型

宋政权在经济制度安排上,还有几个与前朝代不同的政策:一是公开允许官员经商,二是不抑制土地兼并,三是对垄断资源进行授权经营。

在历代开国皇帝中,唯一公开放纵乃至鼓励官员经商的,是宋太祖赵匡胤。他最重要的谋臣、号称“半部《论语》治天下”的宰相赵普,就靠经商大发其财,他在京师及主要城市广设邸店,有人多次告他的御状,赵匡胤总是一笑置之。106对于官员经商,赵匡胤放得最宽的竟然是带军的将领,史书上说,宋太祖拉拢和控制各路高级将领的办法,就是让他们靠经商来发财。107到南宋,那些带兵的将帅打仗不行,其经商规模之大及生活之豪奢,却超越前代。名将张俊私营海外贸易、开设酒肆及经营田地成一时巨富,每年收入的田租就达六十四万斛。另外一位名将刘光世更善理财,曾经动用八千士兵从事自己的贩运事业,还非常得意地自诩为“当代陶朱公”。

全汉升对宋代经济史有深厚研究,在《宋代官吏之私营商业》这篇论文中,他用大量史料证明,宋代官员利用国有专营制度,以公为名,行私之实,蔚然成风。他还总结出了官员经商的六个“特异的地方”,包括:以公款作资本,以公物作商品或商品原料,以官船贩运,利用公家的劳动力,借势贱买贵卖或加以垄断、逃税。这六点当然是古往今来所有权贵经济共同的“特异的地方”。108

据胡寄窗的考据,宋代是一个“不抑兼并”的王朝,对土地兼并采取了放纵的政策,因此,权贵家族——所谓“官品形势之家”——占据了天下一半的土地,一个郡县之中,五到六成的土地及财富集中在少数官宦家族手中。109

如果说官员经商是一次体制内的权贵狂欢,那么,政府对民间商人的“授权经营”则是官商经济的另外一翼。

在国有专营体制方面,历代进行了不同模式的试验。管仲的专营方案是控制资源(盐田和山林),允许民众生产,然后三七分利;桑弘羊则成立国营企业加以垄断经营;刘晏的做法是国家控制资源,以定向授权的方式向民间开放。到了宋代,则在牌照制度上又有了创新,在当时有两种模式,一曰“买扑”,一曰“钞引”。

“买扑”类似后世的招标承包制,从字面上看,“买”即为买卖,“扑”即为竞争。政府拿出一块资源,向民间公开招标,价高者得之。招标办法有很多种,最普遍的是“实封投状法”,也就是现在的暗标制。

“钞引”类似于后世的特许经营制,主要出现在暴利性的盐业,它是对刘晏盐政的进一步完善,简而言之,就是商人先向官府缴纳一定数量的钱物换取凭证——时称“交引”、“盐钞”,拿凭证到指定机构支取食盐,再到指定地点销售。因为食盐是农业社会最重要的民生必需品,获得经营权的商人就如同得到了一笔财富,所以,“盐钞”成了一种硬通货——以盐为本位的“类货币”,在当时就出现了以买卖“盐钞”为主的各类交易市场——专业商铺、交引铺和买钞场。后世把货币称为“钞票”,始自于此。

“买扑”和“钞引”的诞生,是工商经济发展的一个制度性进步,它使得政府在获得垄断性利润的前提下,开放流通和开采领域,激活了市场的能量,宋代民间工商业的繁荣与此大有干系。

不过同时,它又是一种十分典型的官商经济,处在被授权地位的民间商人集团彻底丧失了对重要产业的控制权,国有资本在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支柱性产业中牢牢地掌握了资源权、定价权和分配权,姜锡东曾评价道:钞引制度之下的盐商很不自由,“宋朝官府仍然程度不同地介入和控制其批发、运输、销售诸环节”,从而使盐商的赢利活动和赢利比率大受限制。110更为关键的是,这种定向授权的方式营造出了一个巨大的寻租空间,众多学者的研究表明,那些能够获得“买扑”和“钞引”的商人大多与官府权贵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有很多甚至就是官员的直系亲眷或属下,这就是所谓的权贵经济模式。

由以上叙述,我们可以得到两个重要的结论:其一,宋代的经济制度创新是前朝所未见的,宏观经济、产业经济乃至企业制度方面都出现了重大演进,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度下的工商制度建设,在宋代已经基本定型。其二,宋代的官商经济模式已经实现了“标本化”,其后一千年,无非是这一“标本”的极端化和恶劣化。中国的经济形态,由先秦到汉初是贵族经济,演进到东汉至魏晋南北朝,成为了世族经济,进入隋唐之后,日渐呈现出“士商合流”的趋势,到宋代,终于定型为士绅经济,历一千年左右的演进,其后再无进步。这三种经济形态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官商经济。

3. 为了改变北宋积弱局面,王安石推行哪些措施

均输法    熙宁二年七月,颁行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由发运使掌握六路的财赋情况,斟酌每年应该上供和京城每年所需物资的情况,然后按照“徙贵就贱,用近易远”的原则,“从便变易蓄买”,贮存备用,借以节省价款和转运的劳费。均输法夺取了富商大贾的部分利益,同时也稍稍减轻了纳税户的许多额外负担。   
市易法    熙宁五年三月,颁行市易法。在开封设置市易务。市易务根据市场情况,决定价格,收购滞销货物,待至市场上需要时出售,商贩可以向市易务贷款,或赊购货物。后又将开封市易务升为都提举市易司,作为市易务的总机构。市易法在限制大商人垄断市场方面发挥了作用,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免行法    熙宁六年七月,正式颁行免行法。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每月向市易务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    
青苗法    熙宁二年九月,颁布青苗法。规定以各路常平、广惠仓所积存的钱谷为本,其存粮遇粮价贵,即较市价降低出售,遇价贱,即较市价增贵收购。其所积现钱,每年分两期,即在需要播种和夏、秋未熟的正月和五月,按自愿原则,由农民向政府借贷钱物。收成后,随夏、秋两税,加息十分之二或十分之三归还谷物或现钱。青苗法使农民在新陈不接之际,不至受“兼并之家”高利贷的盘剥,使农民能够“赴时趋事”,但具体实施中出现强制借贷现象,是王安石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内容。   
募役法    熙宁四年颁布实施。募役法(免役法)规定由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各州、县预计每年雇役所需经费,由民户按户等高下分摊。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村居民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不得不交纳役钱,官府也因此增加了一宗收入。   
方田均税法    熙宁四年(1071年)八月由司农寺制定《方田均税条约》,分“方田”与“均税”两个部分。“方田”是每年九月由县长举办土地丈量,按土塙肥瘠定为五等,“均税”是以“方田”丈量的结果为依据,制定税数。方田均税法清出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也减轻了农民负担,同时却严重损害了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强烈反对   
农田水利法    熙宁二年颁布。条约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在王安石的倡导下,一时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   
将兵法   作为“强兵”的措施,王安石一方面精简军队,裁汰老弱,合并军营,另一方面实行将兵法。自熙宁七年始,在北方挑选武艺较高、作战经验较多的武官专掌训练。将兵法的实行,使兵知其将,将练其兵,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   
保甲法    熙宁三年颁行。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保甲法既可以使各地壮丁接受军训,与正规军相参为用,以节省国家的大量军费,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把各地人民按照保甲编制起来,以便稳定封建秩序。   
改革教育制度

为了改变北宋积弱局面,王安石推行哪些措施

4. 在北宋积贫积弱的背景下,王安石的变法内容有哪些进步性?

王安石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而且对经济和军事都有提升。不过因为触动了贵族和地主的利益,也没有长久的执行下去,宋神宗去世了王安石失去了支持,变法也就不了了之了。接下来我从一下三个方面来谈谈王安石变法有哪些进步的地方:

第一个方面,充实了国库,实现了国家财富的快速积累。其实王安石变法,富国强兵的效果可以说是立竿见影的。因为有“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政的加入,税收方面有了明显的提升。国库一充实,要干什么都好说,不至于想干什么国库拿不出钱来。

第二个方面,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升级了武器装备。王安石变法当中有“裁兵法”,规定了士兵五十岁以后要退役,跟现在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差不多的。还有“保马法”、“军器监法”等,监督兵器的制造,提高武器质量,跟现在加了质检局一样,保马法也给国家节省了很多养马的费用。

第三个方面,整顿了当时的人才选举制度,为国家选拔人才。这个主要是整顿了太学,给了一些中低层官员升职的机会,对当时也是一轮大换血。改革可科学制度,提高了人才的选拔途径。
其实王安石变法的初衷是非常好的,可是执行起来却变了一些味道,也伤害到了百姓和地主的利益。说的轻是伤害利益,说得重可以说是剥削。你可以要求自己勤奋,但是并不能要求所有百姓都像你一样。概念是先进的,执行起来可能就不是那么美好了。

5. 王安石经济思想与汉代经济政策的共同特征?

王安石认为理财的途径首先要要抑制兼并,加强中 央 集 权,利用国家 机器来保护财源和增加财政收入。

正如他在《临川集》中所言“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而民财不匮”。他又说:“聚天下之人,不可以无财;理天下之财,不可以无义。夫以义理天下之财,则转输劳逸不可以不均,用途之多寡不可以不通,货贿之有无不可以不制,而轻重敛散之权不可以无术”。

这种思想在变法中表现得很突出,如“青苗法”的实施,既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农民因还不起高 利 贷而破产的命运,从而对愈演愈烈的土地兼并有所抑制;“方田均税法”和“徭役法”的实施,废除了统治阶级的部分特权,从而增加了财政收入。

王安石经济思想与汉代经济政策的共同特征?

6. 材料一表明王安石对商鞅变法的什么观点

请回答:     
(1)材料一表明王安石对商鞅哪一方面的什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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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二中欧阳修指出了什么社会问题?王安石为解决这些问题的针对性措施有哪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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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明显可以看出,材料三中左图到右图表明社会习俗方面的最大变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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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述材料中涉及的改革有的能推动社会形态的转型。请依据史实准确概括其主要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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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材料题难度:偏难来源:江苏期中题
答案
(1)实施变法中的取信于民。
(2)财政困难,军队战斗力不强,制度混乱。王安石的措施:通过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增加了财政收入,用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加强军队力量,并改进取士之法选拔人才。
(3)鲜卑人该穿汉族服装。
(4)商鞅变法推动了秦国社会的封建化;孝文帝改革:促进民族大融合和北方政权的封建化,推动北方少数民族的社会进步。

7. 王安石经济思想与汉代经济政策的共同特征?

王安石认为理财的途径首先要要抑制兼并,加强中 央 集 权,利用国家 机器来保护财源和增加财政收入。
正如他在《临川集》中所言“去重敛,宽农民,庶几国用可足,而民财不匮”。他又说:“聚天下之人,不可以无财;理天下之财,不可以无义。夫以义理天下之财,则转输劳逸不可以不均,用途之多寡不可以不通,货贿之有无不可以不制,而轻重敛散之权不可以无术”。
这种思想在变法中表现得很突出,如“青苗法”的实施,既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农民因还不起高 利 贷而破产的命运,从而对愈演愈烈的土地兼并有所抑制;“方田均税法”和“徭役法”的实施,废除了统治阶级的部分特权,从而增加了财政收入。

王安石经济思想与汉代经济政策的共同特征?

8. 北宋年间,面对严峻的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以王安石为首的有识之士在范仲淹“精贡举”的基础上,为实现富

    (1)范仲淹:主张考经邦济国之术;苏轼:主张考诗赋;王安石:主张考经义(时务策);司马光:主张考经、义、论、策。(2)统一编纂以儒家经典为内容的教科书(主持编纂《三经新义》作为统一的教科书和考试依据);禁锢了思想自由;进一步强化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3)统一思想;为改革培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