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如何管理如题 谢谢了

2024-05-21 03:47

1. 农民工如何管理如题 谢谢了

要想管理好农民工,你就得先知道企业为什么用农民工,农民工的特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由于篇幅较小,我抓几个重点说说。 企业用农民工,主要解决三个问题:一,节约成本;二,解决脏、乱、差等工作没人做的问题;三,工作量需要。 农民工的特点:素质普遍较低,普通比较憨厚。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于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因此,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日常处理,都会偏向劳民工。 知道这些以后,你在管理上就得有针对性、重点性。 一、加强入场教育及其它相关培训。 二、加强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三、加强录用劳民工时各有关证件的检查、复印留存。要求证件真实性的签字保证。 四、改善吃饭住宿条件,改善日常对待农民工的方式、方法。 五、下发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农民工学习。 先说这几点。出了问题如何处理,可参与我写的《如何处理好民工工伤赔偿问题》。在我的博客上有: http://luxishun1974.blog.163.com/blog/static/98059752007108112329902/

农民工如何管理如题 谢谢了

2. 如何管理现如今建筑业农民工?

好办法是从您那里得来的!您思考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管理问题,农民工为什么会出现那样的情况。他们是因为钱和制度在为您卖命?还是因为您的人格魅力在为您拼命?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多半不强,少数有眼光的员工除外,大部分员工只会看到自己一个月有多少薪水,而看不到让企业更强可以为自己一个月带来更多的薪水,他们认为,让企业变强,是老板考虑的事,这种想法也不完全错,因为在有些企业里,主人翁意识强的员工不受重视,主人翁意识弱的员工只会关注自己的切身利益,随着环境的影响,本来不懒散的员工,也会被这种环境把他们的“主人翁意识”磨掉,也会变得懒散起来,这样,企业就不会更好的发展;企业的利润就会不高;利润不高给员工的薪水就不会高;薪水不高,员工就没有积极性,就会更加“懒散”;员工懒散,就不会努力工作,企业就不会发展...
...(有点绕口)。这样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这样的企业,多半会面临破产,员工们的损失不大,大不了跳槽。而老板的损失或许不可估计,公司破产,损失的不只是金钱,可能还有人脉,经营企业,人脉很重要。
说了利害关系,现在来谈谈对员工的管理,由于不了解贵企业的情况,所以我只好分情况来说:
“人管人,累死人;制度管人,管死人”。这句话不知道您有没有听过,一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离不开好的制度,好的制度在于:
(1)赏罚分明;
(2)制度大于人情;
(3)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
(4)制度适用于任何人,老板也不能特殊化。
第(2)条和第(3)条是不是有点矛盾啊?呵呵...其实不然,给你举个例子:以前我上初中时,班主任让我们班委干部每天早上把7:40之后来的同学姓名记录下来,实行这个制度后,仍有不少同学迟到,我就根据“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原理,向班主任提了一个建议,给同学们宽限一点时间,但不是明着宽限,具体办法是,在班主任的“默许”下,我们私自把迟到的时间改为7:45,在这之后来的同学一律记录下来,表面上看,迟到的时间仍然为7:40,这5分钟就叫“小事讲风格”,而7:45之后就叫“大事讲原则”了。之后就很少有同学迟到了,如果班主任明着说把迟到的时间改为7:45,那效果就会不同了。
用制度套住员工(不是锁住),给员工留下一点“宽容”,他们会在放松的同时,遵守制度。
除了用制度外,培养员工们的“主人翁意识”也很重要,奖赏制度要明确,适度,经常开会,一定要把“主人翁意识”灌输到每个员工,至于怎么灌输,根据贵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
广开言路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要及时了解员工们的想法,家庭情况,最好记住每个人的生日,在他们生日时,给他们一份惊喜,或许员工会把企业当成“第二个家”来看。经常听听员工们的建议,可以发掘出更多的人才,让“主人翁意识”强的员工,更有积极性,“主人翁意识”弱的员工会增强这种意识。
我能告诉您的就这些吧,希望您看过之后要根据贵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正确的方法。最后祝您生意兴隆,发财。谢谢

3. 如何解决农民工问题

  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途径有多种途径,笔者认为最有效的方法应该主要有三条:其一是尽快破除城乡二元化甚至三元化结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8年翻一番,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基本建立。这也意味着,我国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的步伐将不断加快,时下正是打破这种结构的契机。前一时间,教育部关于开放户籍管制,取消对非本地户籍的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的落户限制,以及国家养老制度和医疗制度的改革和探索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中涉及农民养老、医保及取消户籍限制对分流农村剩余劳动力,破解城乡二元化尤为重要;其二是改革农村土地政策。农民问题核心和根本是土地问题,土地问题解决了,其他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让农民不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拥有土地所有权是问题的关键。农民有了财产性资源,土地流转才能名正言顺,农民少了后顾之忧,农民才能流转到城市,使剩余农业人口逐步转移到城市;其三是全面建设小城镇。城市化不仅会出现规模不经济的问题,而且更主要的是,会切断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纽带,不断拉大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一味地将农民赶到城市,只会顾此失彼。因此适当发展小城镇,是拓展农民工流转的渠道的有益探索。

如何解决农民工问题

4.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筑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
本办法所指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企业。
第二条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企业工资支付的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
第四条
企业应依法通过集体协商或其他民主协商形式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并告知本企业全体农民工,同时抄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五条
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以及其他工资支付内容。
第六条
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等内容,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支付方式可由企业结合建筑行业特点在内部工资支付办法中规定。
第七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八条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额等工资支付情况,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第十条
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承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致使建设工程承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业主或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第十一条企业因被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追回的被拖欠工程款,应优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如实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单位工资支付情况。
第十四条企业违反国家工资支付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有关部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其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和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等进行限制,并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企业应按有关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专户,用于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第十六条农民工发现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工资的:
(二)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拖欠或克扣工资的;
(四)不支付加班工资的;
(五)侵害工资报酬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十七条
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监察,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企业在接受监察时应当如实报告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和证明。
第十八条农民工与企业因工资支付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有关规定处理。
对事实清楚、不及时裁决会导致农民工生活困难的工资争议案件,以及涉及农民工工伤、患病期间工资待遇的争议案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部分裁决;企业不执行部分裁决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公司把需要支付给农民工的加班费换成休假合法吗?
1、公司把加班费换成休假不一定合法,如果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活动的,则不能将加班费换成调休。
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七十条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按同等时间安排其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2、加班费的支付规定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 农民工如何找事情做

  农民工找工作的方法与途径如下:
  一、政府搭桥;
  二、亲属同乡介绍;
  三、就地招聘;
  四、媒介引路;
  五、中介牵线;
  六、区际劳务合作;
  七、网络求职;
  八、自我推荐。
  “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80后、90后,这批人目前在农民工外出打工的1.5亿人里面占到60%,大约1个亿。他们出生以后就上学,上完学以后就进城打工,相对来讲,对农业、农村、土地、农民等不是那么熟悉。另一方面,他们渴望进入、融入城市社会,而我们在很多方面还没有完全做好接纳他们的准备。新生代农民工年龄18岁到25岁,以“三高一低”为特征:受教育程度高,职业期望值高,物质和精神享受要求高,工作耐受力低。

农民工如何找事情做

6. 农民工找哪个部门解决

农民工讨薪找劳动监察部门。途径:先协商;找工会申请调解;找政府;申请仲裁;打官司;申请免费法律援助等等。
      年关将近,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又开始浮沉现出来,一般每年快到春节的时候,很多工地的老板或者是开发商都会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那么作为农民工想要讨工资,应该去找哪个部门呢?下面就让小编来告诉大家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是怎样的吧。一、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      农民工讨薪找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委托的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行政职能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经办工作。二、农民工讨薪途径有哪些1、先协商      先争取协商解决。协商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要联合起来,可以选出代表协商;      要主动亮出证据,并注意通过录音等方式保存协商记录;      讲明政府和法律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罚。2、找工会申请调解      如所在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      请注意,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必须由工会代表担任!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工会职责所在。遭遇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前往工会帮扶中心、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工会可以直接出面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解决;需要打官司时,工会还会提供专业法律援助。3、找政府      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可登录当地社保部门官网,或直接前往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投诉时要注意:      拖欠工资行为须是2年内发生;      查清隶属关系,到单位所在地的监察机构投诉;      投诉书面材料要说明姓名、性别、身份证明、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说明被拖欠工资的事实和要求足额支付工资等投诉请求事项。      如果不会写投诉书面材料,也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4、申请仲裁      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开辟了争议处理“绿色通道”,对欠薪争议案件优先受理、开庭;及时裁决、结案。5、打官司      分三种情况:      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6、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打不起官司的讨薪农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单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免费帮你打官司。      申请时要提交:      1身份证明材料;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对于农民工讨薪找哪个部门问题的回答是农民工讨薪一般要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也就是所谓的劳动监察大队去讨薪另外,小编还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农民工讨薪的途径,首先可以和工地老板或者开发商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就可以去找劳动监察大队,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也无法解决的话,劳动者就可以找律师为自己打官司来索要,索要工资报酬,如果没有无力负担律师费的话,可以去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7. 农民工该怎么办

1,有钱人不一定犯法,农民工绝对不是公民“贵族”!
2,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必受到法律制裁。
3,区检察院扣车,如违反法律规定,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法纠正;
4,上级检察机关,如违法放车,理应受到法律纠正,并受到处分。
5,事实面前,证据面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任何机关,包括农民工也不可以超越法律。
6,在公开的报刊、杂志、网络上披露他人骗钱,如不属实,构成侵权,会受到法律制裁。合法的举报、投诉、建议、批评、诉讼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农民工该怎么办

8. 农民工需要什么

不知从何时起,农民工成了一个被广泛关注的“弱势群体”。但作为一名80后的农民工,我却丝毫感觉不到自己有多庆幸。因为在这纵声喧哗的所谓关注中,却极少听到一线真正的农民工站出来表达诉求,取而代之的却是那几个不靠谱的所谓研究农民工的教授;和那自称曾经是农民工的所谓作家在嚷嚷。每次嚷嚷过后,教授出名了;作家的书也好卖了;但没有改变的依然只是农民工。我不反对讨论农民工,我反感的是我们(农民工)被代言,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不是我们(农民工)有什么诉求,而是那些教授;作家们,他们说我们(农民工)有什么诉求!更有甚者利用农民工话题为自己捞点名利。
农民工;顾名思义则是拥有农业户口,而又进城务工的这一群人。从职业的角度来看,职业本身就不分贵贱,社会需要有公务员,也要有坐办公室的,但那些最脏最累的活也要有人干呀,不同的职业只是社会不同的分工而已,这就是所谓的三百六十行吧。
可在当下国家人为制造不公平的环境中,某些人过度地占有财富资源,又或是户口和职业上的自我优越感,再加上几千年的封建思想侵食。渐渐地这些人便用俯视的目光看待这些一线的农民工。然而这城市安得广夏千万间,每一间无不是农民工用自己的双手;一砖一瓦地将图纸堆成现实。为了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农民工忍受着夫妻两地分居之苦,顶着某些人俯视的目光,甚至时刻准备着追讨那被打白条的血汗钱。我们(农民工)就如荒野中的一棵棵小草顽强地在为这城市默默地奉献着。
久而久之;农民工就被涂上了标签的特殊群体,我们漂泊于城市,干的是最脏最累的活,住的如牛棚般的工棚。加上各种保障缺失。甚至有的地方福利政策也将农民工排除于门外,就算不将农民工排除门外,也会设立各种五花八门的条条框框来抵制农民工。在当前不把农民工当人看的逐利氛围下,那些居高临下又和农民工划清界线的;却又要装扮成农民工救世主的教授;作家们,我觉得你们甚为猾溪。世上没有谁是谁的救世主,我们不需要带着异样目光的可怜———
作为农民工;我们不需要被当做话题来讨论,也不需要社会把我们当宠物来圈养。我们需要的是其他人对我们发自骨子里的尊重;对我们人格的尊重;劳动的尊重;人权的尊重,只有那些人把我们当人看,用平视目光来和我们讨论,这样的讨论才有意义。我们农民工也是国家的公民,我们不缺能力,缺的只是背景和机会而已!(鲁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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