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介绍

2024-05-19 01:47

1.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介绍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经2013年8月15日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同意,2013年11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3号发布。该《规定》分总则、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商品现货市场经营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26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介绍

2.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3年第3号《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已经2013年8月15日商务部第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同意,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  高虎城人民银行行长  周小川证 监 会 主 席  肖钢2013年11月8日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活动,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加快推行现代流通方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商品现货市场,是指依法设立的,由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本规定所称商品现货市场经营者(以下简称市场经营者),是指依法设立商品现货市场,制定市场相关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并为商品现货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及相关配套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第四条 从事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商务部负责全国商品现货市场的规划、信息、统计等行业管理工作,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依据职责负责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涉及的金融监管以及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的监管工作。第六条 商品现货市场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组织业务培训,建立高管诚信档案,受理投诉和调解纠纷等。  第二章 交易对象和交易方式第七条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包括:(一)实物商品;(二)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三)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对象。第八条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的实物商品,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担保责任的法律法规,并符合现行有效的质量标准。第九条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协议交易;(二)单向竞价交易;(三)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本规定所称协议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以实物商品交收为目的,采用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约定立即交收或者在一定期限内交收的交易方式。本规定所称单向竞价交易,是指一个买方(卖方)向市场提出申请,市场预先公告交易对象,多个卖方(买方)按照规定加价或者减价,在约定交易时间内达成一致并成交的交易方式。第十条 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现货合同的转让、变更,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 商品现货市场经营规范第十一条 市场经营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二)按照本规定确定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象,建立健全交易、交收、结算、仓储、信息发布、风险控制、市场管理等业务规则与各项规章制度;(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二条 市场经营者应当公开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变更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应当在合理时间内提前公示。第十三条 商品现货市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市场风险。第十四条 市场经营者应当采取合同约束、系统控制、强化内部管理等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力度。市场经营者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占或挪用交易者的资金。第十五条 鼓励商品现货市场创新流通方式,降低交易成本;建设节能环保、绿色低碳市场。第十六条 鼓励商品现货市场采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建立互联网交易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第十七条 市场经营者应当建立完善商品信息发布制度,公布交易商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产地等相关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不得发布虚假信息。第十八条 采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交易活动的,市场经营者应当实时记录商品仓储、交易、交收、结算、支付等相关信息,采取措施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并保存五年以上。第十九条 市场经营者不得擅自篡改、销毁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现货市场的行业管理,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行业发展规划和其他具体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依据职责负责辖区内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涉及的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负责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等工作。第二十一条 市场经营者应当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报送有关经营信息与资料。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必要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 市场经营者违反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四条 市场经营者违反第八条、第十条规定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依法予以处理。第二十五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3.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基本信息

2013年11月22日,商务部网站公布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商品现货市场是指依法设立的,由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对象包括实物商品,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对象。规定称,商品现货市场交易可以采用协议交易、单向竞价交易以及省级人民政府依法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协议交易是指买卖双方以实物商品交收为目的,采用协商等方式达成一致,约定立即交收或者在一定期限内交收的交易方式。单向竞价交易是指一个买方(卖方)向市场提出申请,市场预先公告交易对象,多个卖方(买方)按照规定加价或者减价,在约定交易时间内达成一致并成交的交易方式。根据规定,商品现货市场经营者采用现代信息化技术开展交易活动的,应当实时记录商品仓储、交易、交收、结算、支付等相关信息,采取措施保证相关信息的完整和安全,并保存五年以上。市场经营者不得开展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禁止的交易活动,不得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的基本信息

4. 现货商品的交易场所

渤海商品交易所是天津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滨海新区金融创新、先行先试政策,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发起并批准设立,受政府监管的国内第一家股份制商品交易所,也是全国唯一一家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省(部)级地方政府直接监管的商品交易所。同时也是中国唯一的一家大宗商品现货交易所。对稳定、集中、统一、规范中国大宗商品市场起到了重要作用。渤海商品交易所以及渤海商品交易受到中央政府以及各大主流权威媒体的大力支持和推广。CCTV-2《交易时间》每周五9:00—9:30 开设有“渤海商品交易所上市产品连线评论”专栏。第一财经《财经早班车》每天早上8:00——8:30 播出渤海商品交易所“每日商品价格及短评”。《财经早班车》同时在宁夏卫视、第一财经广播、东方财经(数字电视)相应时段直播或重播。中泉现货每日早评信息,将发布在人民网上,财经日历公布。

5. 国家对现货交易有哪些规定?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现货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市场风险,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商品现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现货市场,是指经依法设立或者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由买卖双方进行公开的、经常性的或定期性的商品现货交易活动,具有信息、物流等配套服务功能的场所或互联网交易平台。 
第四条 从事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商品现货市场行业自律性组织应当接受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加强业务培训,建立高管诚信档案,调解投诉和纠纷等。 
第二章 商品现货市场 
第六条 商品现货市场应当坚持为实体经济服务、为商品流通服务的宗旨。 第七条 商品现货市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交易的场所、设施及相关服务; 
(二)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市场管理、信息服务、风险控制等各项规章制度;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 商品现货市场应当遵守《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

国家对现货交易有哪些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