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公款与集体资金有什么区别

2024-05-17 21:15

1. 集体公款与集体资金有什么区别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本质区别在于: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93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村委会人员协助政府管理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具备职务便利条件的一般职工;二是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
二是犯罪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违反的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刑法》第91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一)国有财产;(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资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该罪的犯罪对象既包括当然的公共资金款项,如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拟定的公共资金款项,如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而挪用资金罪侵害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该罪的侵害对象是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主要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集体公款与集体资金有什么区别

2. 公款的范围包括哪些

公款的两个特征:
(1)所有权属公有;(2)钱款或特殊形式货币。
特殊形式的货币:
存折、存单、支票、股票、国库券、债券等金融凭证和有价证券,是特殊形式的货币形态。如其属公有且被挪用,属于挪用公款。
挪用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用于质押,其挪用公款数额以实际或者可能承担的风险数额认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一条[公共财产的范围] 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
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款

3. 什么样的资金才算是公款?

即公家或集体的钱款。  第一条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
第二条 对挪用公款罪,应区分三种不同情况予以认定:
(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
(三)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
第四条 多次挪用公款不还,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实际数额认定。
第五条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
第六条 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因挪用公款索取、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第八条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定罪处罚。

什么样的资金才算是公款?

4. 社会团体的经费来源主要有哪些

(一) 会费;
(二) 服务收费;
(三) 捐赠;
(四) 下属单位上交经费;
(五) 政府资助及购买服务;
(六) 其他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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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款指的是什么


公款指的是什么

6. 什么是捐赠资金,是否属公款?

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捐赠给某公司的资金,另一类是捐赠给社会救济救助机构的资金,都不属于公款,前者属于公司财产,后者属于集体财产。

7. 属于公款还是属于公共财产

1,公款是专指的某个单位所拥有的款项,例如:某机关、某企事业单位自己拥有并自己可以处置的货币等,未经所有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准侵占、挪用;
      2,公共财产是整个社会共有财产、他是社会每个人都可以享用的,例如:大街上的公路、临街的公厕、公园里的健身设备等都是公共财产,他的投资渠道五花八门(有个人投资兴建的、也有某个单位等兴建的),当宣布公共财产使用后他的所有权就变了,就不是某个人、某单位的财产而是公共财产。

属于公款还是属于公共财产

8. 社会团体注册资金由谁承担?

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承担,因为注册的时候就需要有固定场所和资金来源。
社团法人,“财团法人”的对称。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由一定数目社员结合而设立的法人。基本特征是以社员为成立的基础,属于人的聚合体。社团法人的设立须有一定数目的社员,须建立组织机构,制定章程,并须经法定机关进行登记后,才可取得法人资格。
有些社团法人则须经主管部门许可,方能成立。社团法人的意思机关为社员大会,执行机关为董事或董事会。有些社团法人还须设置监察机关。根据社团法人成立的目的,可将其分为营利社团法人和公益社团法人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31条规定:“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团法人